大唐崛起[系统](90)
注意到郭凤虏的视线,李流光笑着否认,“这可不是我的主意。”他最近心思都在学院和温室上,别的根本没怎么多管。
徐明成看李流光不像是生气,陪着小心道:“是姚济想出的,玻璃珠子在草原少见,他想着这样一来也能吸引贵人们的注意。”
“姚济?是姚家济郎?”李流光问。
徐明成点点头。原来姚家济郎感激李流光救命之恩,身体略好便跟着父亲回了工坊。他虽不是工坊学徒,却日日跟着父亲耳濡目染,见李流光对玻璃器皿感兴趣,便天天琢磨这些,想着报答李流光的恩情。便是之前的玻璃茶具,多半也是姚济的功劳。
“这样……”李流光听完,微一沉吟便道:“你去问姚济他可愿意来工坊?若是愿意便录取了,一应依着正式工匠来。还有,在工坊设立一个创新奖,奖金十贯钱。姚济若来工坊,第一次创新奖金给他。若不肯来,你去给他送十贯钱。”
徐明成虽然不太明白李流光说的创新奖是什么,但也知道姚济撞了大运,能被小郎君认可,还奖励十贯钱,简直是光宗耀祖的事。他心中替姚济高兴,小心推辞道:“姚济能进入工坊,便是祖上烧了高香,怎么还敢要小郎君的钱。”
“你去拿给他。”李流光坚持,并解释道:“日后工坊若有人能想出旁人想不出的点子,类似于姚济想出的这种,你就挨个记下。每隔两月比一次,赢的人奖十贯钱,算是创新奖。”
他这么一解释,徐明成很快便明白了李流光的意思,当下点头应是。李流光满意地收起钗簪,转头塞给郭凤虏,“都护派人将茶具同这个一起送去给安公,先把金山那批木料订下。”
“好!”郭凤虏伸手接过,立刻便安顿起这件事来。
……
送走郭凤虏,李流光吩咐人送一套茶具回他住的毡帐。他自个不稀罕玻璃,但想着沈倾墨估计喜欢,便下意识留出了一套。待意识到自个的想法,他心情复杂地叹口气,不知道该不该把人喊回来。然不等他纠结完,沈倾墨已寻了过来。
“七郎。”
听到沈倾墨的声音,李流光心中蓦地一跳。他若无其事地转身,沈倾墨已靠了过来,无视周围的一众人,眼里只他一个。对上沈倾墨幽深的眼瞳,李流光下意识移开视线。沈倾墨心情很好地翘起嘴角,拉着他问:“工坊的事忙完没?”
李流光看了眼温室,觉得没什么需要他的地方了。他刚要点头,想到什么心念急转微微摇了摇头。
不过瞬间的迟疑,已被沈倾墨看在眼中。“七郎。”沈倾墨轻轻挑眉,自顾自道:“既然无事,我陪你去骑马。”
李流光无奈:“……五郎你伤口没事了?”
沈倾墨轻描淡写道:“一个胳膊也不影响。”
李流光:“……”
两人说是骑马,其实是让火焰适应李流光。火焰便是沈倾墨驯服的那匹红色的野马,跑起来像红色的火焰般,李流光便给起了这个名字。不过虽说名字是他起的,但火焰却对除了沈倾墨之外的人都十分排斥,自然也包括李流光。乌勒说火焰过去是马王,性格高傲是正常的。想想沈倾墨为了驯服它花费的功夫,李流光若是想要让火焰接受,最少也得做到沈倾墨的半分,这还是在火焰已经被沈倾墨驯服的前提下。
李流光自知做不到沈倾墨那样,别看他前世没少在俱乐部骑马,在一众朋友中算是骑术不错的。但那是周围骑马的人太少,回到大唐看看。安北的这群人恨不得就生活在马背上,李流光同他们比起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因着这个原因,他在明显被火焰排斥后,便示意沈倾墨自个留下火焰,但沈倾墨却不愿意,只一再督促着李流光骑马。
离着马厩还有段距离,沈倾墨便吹了声口哨。只听着火焰一声嘶鸣,转眼便跳出马厩跑了过来。不过瞬间,火焰便停在了两人面前。它看也没看李流光一眼,只微微低头在沈倾墨肩头蹭了蹭,示意自己过来了。
沈倾墨轻笑着拍了拍火焰的脑袋,拉着缰绳跟李流光说:“七郎,你来。”
不得不说火焰是头颇具灵性的马,它立刻意识到什么,微微后退一步,黑亮的大眼睛转向李流光,眼神透着高傲,一副打量李流光的模样。
李流光哂然,低声问沈倾墨,“五郎你确定火焰肯让我骑?”
沈倾墨含笑看了李流光一眼,突然翻身上马,没受伤的胳膊伸到李流光面前。“这样便可以了。”
隔着半人高的距离,两人一上一下对视。李流光心跳加速,只觉沈倾墨的影子整个将自个笼罩。他微微迟疑,伸出手抓住了沈倾墨。下一刻,沈倾墨微微用力,李流光顺势骑到了马上。
感觉到身上多了一个人,火焰不满意地喷着鼻息,试图向沈倾墨抗议。沈倾墨轻夹马肚,抓着李流光的手,一起摸了摸火焰的头算是安抚。他紧紧贴着李流光的背,低头轻笑道:“火焰听话。”
李流光不动声色地朝前动了动,沈倾墨脸上的笑意加深,突然吹了声口哨。火焰立刻高抬前蹄嘶鸣一声,李流光本能地后倾,整个被沈倾墨抱在了怀里。
“……”
沈倾墨低低地笑了起来,快速在李流光耳朵上亲了下,拉着缰绳跑了出去。
火红的身影急速越过人群,很快便离开了工坊。他们的目的是工坊后面的草原。远远地,几道目光一直追随着火焰,其中一人低声道:“不会有错,马上的人确实是小郎君。”
第94章 风起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此时的草原便是这般风景。虽说几日前下过一场雪,但雪化之后气温又略有回升,倒不像往年般早早进入寒冬。骑在马上,秋风飒爽,透着一股凉意。远处碧空如洗,正是秋高气爽让人心境开阔,舒畅神怡。
李流光一开始还有些“陪玩”的心态,但骑着马溜了两圈整个人便投入进来。从晋阳到仆骨,算上前世,他见过的骏马不少,却没有一匹能比得上火焰。骑在马上简直有腾雾凌空,踏炎追风的感觉。如果不是载着两人,李流光觉得火焰应该还能再快一些。他对比过去骑马的体验,简直像是qq同顶级跑车的区别。
说来李流光也奇怪,他来到草原多日,居然多数都是宅在毡帐,除非必要很少出来骑马。他回忆着这段时间的生活,哂然地给自个打上了宅属性的标签。不过若是细究,宅是一部分,更大一部分是有比骑马更吸引他的事物。如现在的霍林河,便像一个大型的策略建设游戏,而工坊算得上是其中的经营分支。无论是石炭、水泥、玻璃还是镜子,在带给他舒适生活的同时,还有某种难言的满足感,比起过去的“遛鸟斗狗”似乎更吸引他的心神。
这样想着,李流光不由轻笑起来。他心情好,沈倾墨很快便感知到了。“七郎。”沈倾墨低头叫着,单手将斗篷撑开,整个把李流光拢到了怀里。迎面而来的风被挡在了斗篷外,李流光既好笑,又熨帖。他自觉年长,觉得应该照顾沈倾墨,但偏偏沈倾墨明明时常在他面前撒娇,却又处处表现出强势照顾他的样子。让他失笑之余心中又似有暖流汩汩而出。
他下意识放松身体,不知不觉半靠在沈倾墨的怀中。前面是挡风的斗篷,背后是沈倾墨沉稳的胸膛,李流光听着对方坚定有力的心跳,只觉这处小小的空间让他十分心安。
自沈倾墨表白,两人的关系便似与以往不同。虽李流光嘴上不愿意承认,然实际却一再妥协。他心中存着忧虑,并不觉得他同沈倾墨合适,不过对上沈倾墨各种撒娇无赖,又总是忍不住心软。事实上,他自己心中清楚,他已习惯了沈倾墨在身旁的日子。从晋阳一路到霍林河,他们从未分开过。便是这几日他搬出毡帐,沈倾墨也总有办法留宿在他身边,和之前并没什么两样。他忍不住心中苦笑,这也算是自欺欺人吧。
念头闪过,他抬头看了沈倾墨一眼,恰对上沈倾墨看来的目光。遽然间李流光便心跳加速,似有暧昧的情愫在两人之间流淌。他装着若无其事移开视线,嘴角却无意识翘了起来。
“七郎。”
沈倾墨舒展着眉眼,低声地叫着。他很喜欢这样叫李流光。在安北,“七郎”这个称呼是他的专属,让他觉得他同旁人是不一样的。
“什么?”李流光收敛心绪问。
沈倾墨低头同他亲密依偎,一双眸子熠熠生辉,含笑道:“绕过前面那座矮丘,便是火焰所在马群活动的路线,要追上去看看吗?”
李流光有些心动,但抬头看了眼日头,金乌西坠,天色已渐晚,便摇摇头。“算了,离得有些远,以后有时间再看吧。”这里虽然还是霍林河的范围,但毕竟靠近回鹘一边。自夜护死在他手上,他就一直防着回鹘人出现。白日还好,晚上深入草原却是有些危险。
沈倾墨挑眉,很快便猜到了他的顾虑,也就不再说什么。两人在周围绕着圈子,火焰不满地冲着远方嘶鸣,几次想要越过沈倾墨划定的范围,都被沈倾墨制止了。它愤怒地停住脚步,喷着鼻响在原地徘徊,居然罢工怎么也不走了。
“……”
李流光失笑不已。他身边养着宠物不少,无论是惊风还是阿大、阿二几个,都是一个赛一个听话,还是头一次遇到火焰这么脾气大的。他干脆拉着沈倾墨跳下马,放开火焰由着它自个跑一圈。
“这附近有个狍子窝,我们去看看。”沈倾墨提议。
“好!”
两人心情不错,一直跟着他们的护卫散落四周,很快似惊动了什么人。远远地有人打马离去,李流光下意识看过去,只以为是附近的牧民或是霍林河的人,并未放在心上。
……
随着暮色沉沉,石炭矿一天的挖掘结束,整个霍林河很快热闹起来。到处都是呼朋引伴的声音,坊市的灯光依次点亮,各色彩灯悬挂,人群攘攘,竟是在这里形成一个小型的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