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夜征远江(47)
温江听得一愣,就见隔壁大门被推开,一个高大的身影从里面大步走出来,视线扫到温江两人,脚步一顿,很快就离开了。
紧跟在后面追出来的,是赵大娘,一边小步跑一边喊:“老二!老二你站住!老二!”
无奈那人根本不听她的,只顾自己埋头走,不一会儿就出了巷子,徒留赵大娘一个人站在巷子里,不一会儿,竟大声哭了起来。
温江一脸无语,这种时候,是绝不能往前凑的,于是跟谢征对视一眼,迅速转身回屋,可惜他还是慢了一步。
“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家吵架啊!”一个尖锐的女声骤然在耳边炸开。
温江许久没听到有人用这种语气和声调跟自己说话了,一时间,倒愣住。
不过他还没反应过来,有人比他先反应过来,赵大叔走出门见到温江,转身就冲那女人骂道:“你给我闭嘴!在家里吵吵闹闹也就算了,我不跟你计较,反而使得你愈发地不知礼数,上不孝敬公婆,下不善待小叔,人家只是好好的站在那里,也碍着你了?还不快进去!丢人!”
温江扫过那年轻女人,长得并不难看,只是脸型削瘦,下巴很尖,看人眼露凶光,一脸尖酸刻薄。温江倒有些好奇,不知赵大娘赵大叔那样老实好心的人,如何会有这样的儿媳妇。
那女人狠狠瞪了温江一眼,一撇嘴,不甘不愿地扭着腰回去了。
赵大叔搓搓手,面色尴尬:“对不住啊,阿江,我这大儿媳妇,实在是,唉,都是我那大儿子的错,管不好自己媳妇,由得她胡搅蛮缠的一味跟自家人作对,性子也愈发蛮横无理,想当初,她也不是这样的人,唉。”他连叹三声,又去喊还在哭的赵大娘回去。
幸好大清早的,虽然闹得厉害,可能也是次数多了,其他邻居倒也没有瞧热闹地,只是有一两家打开门瞧了两眼,啧啧几声,又偷偷打量温江了一番,似乎也看不出什么,便又关上了门。
原本谢征在选他们住的院子时,自然也是去调查了周边邻里的情况,于是也就知道隔壁一家的情况,赵大娘跟赵大叔只有两个儿子,赵大叔没有地,以前是走街串巷的货郎,后来娶了赵大娘,赵大娘家里还算殷实,只有一个兄长,便大方的给了妹妹一间小小店面,后来赵大娘兄长一家南下做生意去了,赵大娘跟赵大叔自己打拼,也只堪堪保住了这家店面,后来赵大娘给赵大叔连生了两个儿子,一家四口,过的也算幸福美满。
大儿子到十六岁,先是在米店当伙计,因为为人老实,家里又有个小店面,被米店的掌柜看上,便做了掌柜的女婿,一开始,儿媳妇刚进门,为人也不错,手脚勤快,孝敬公婆,对小叔子也好,只一点,成亲后,便在外面另外租了房子住,说是家里住不开,所以赵大娘他们也没反对,还觉得挺对不住大儿媳妇,毕竟人家在家里也是被宠着长大的。
再后来,赵大叔身子骨渐渐有些不好了,大儿子就从米店辞工,回来照看店面,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大儿媳妇的心就变了。
心眼多了,变得活泛了。
最终引发争端的,是小叔子的一句:此生不会娶亲。当时大儿媳妇就不干了,硬说小叔子是惦记家里那唯一的店面,说不娶不过是说给老两口听的,博取同情,假好心,总之是撒泼耍赖,最后逼的赵家老二发誓不要家里那个店面,就这还不死心,还想着老两口这个小院子,被赵大叔给吼了回去。
随着赵家老二年纪越来越大,这矛盾也就越积越深,眼见着赵家老二都快三十了,赵家老大儿子都七八岁了,大儿媳妇又不安分了,现在她是恨不得逼小叔子离开这里,越远越好,连这个一文钱也别想沾了老两口的,说话也越来越过分,什么万一将来小叔子一辈子不成亲,老了还不是得靠侄儿来养,那她的孩子岂不是负担很重什么什么的。
话里话外都挤兑赵家老二,又提起当初发誓并没有落下文书,一定要这次赵大叔赵大娘白纸黑字的写清楚了才算。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的啊。”温江叹道,随即想起什么转头问谢征:“谢大哥,你说赵家老二,为何要说自己一辈子都不成亲呢?莫非,他有什么隐疾之类的。”温江眸光闪啊闪地,似乎想到什么。
谢征在他脑门上敲了个爆栗:“不许胡说。”
温江捂着额头:“可是,总得有个理由才是啊,总不会是,现在就有人有了超前的意识,要做什么单身贵族一辈子吧。”
“什么贵族?”谢征扬眉:“又是你们家乡那里的风俗?”
“不不不,这可不是什么风俗。”温江忙摆手:“这只是,个人观念不同而已。”他背着手望天:“唉,总不至于,对方跟我一样,不爱红颜爱蓝颜吧——”结果便看到谢征以拳抵着唇,清咳了两声,顿时张大了嘴巴:“不,不是吧——!!!!”
第五十六章
说到这个,就连小山也很不好意思,更别提谢征了。
他到如今也是完全明白了温江对自己的心意,大靖朝虽然并不盛行男风,但他之前也算江湖人,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因此也曾见过那么一两个喜欢男子之人,但那几人说起这个,却坦坦荡荡,并不躲闪隐瞒,所以当温江对谢征有那么点好感时,谢征其实已经看出来了,只不过,那时候,他虽然没有觉得反感,也并没有想要对温江有所回应。
然而就是那短暂相处的几天,后来温江真的出来找自己,并且重新相遇,在经历了一些事之后,他也开始渐渐学着回应温江的感情,虽然到现在,两个人也紧紧是稍微亲密了些而已。
从祝城离开时,陈老太太也曾私下里找过他,温江在陈府这段时间,老太太已经完全拿他当做自己亲外孙来看待,精明如陈老太太自然是瞧出了温江那并没有刻意掩饰的,对自己的感情。陈老太太一开始也有惊异,也曾想劝阻,但一来,她待温江再好,对方毕竟也不是自己真的亲外孙,她即便想要阻止也没有那个资格出手;二来,温江年纪虽小,却真正是个有主意的,他一旦决定的事情,恐怕任谁也没办法动摇。于是,陈老太太便只能希望他们两人能够在一起。这才在离开前,特意找了谢征去,大概也是表明一下支持,还有为温江做靠山的意思,谢征立刻替温江谢过对方的拳拳爱护之心,然后又顺势表明了自己的心迹,不会辜负温江。
这些,温江暂时都还不知道,谢征打算等在过一段时日,再告诉他。
赵家老二的事,就是在这个过一段时日之间,被他们撞见的。
离开祝城时,温江问谢征,他们接下来去哪里,谢征反问他:“小七有没有想去的地方,接下来我们时间还很多。”
温江当即笑起来:“好啊,那,就先去个风景优美的地方,毕竟春天到了嘛。”
于是他们就来了洛城,据说洛城被称为百花之城。
温江并没有打算在洛城开发什么产业,谢征也不能一下子就抛开教中俗务,洛城也有他们分坛在,过来顺带巡视一下倒也正好。
温江又提议,不如感受下在洛城百姓的生活,于是他们就选了这个还算干净的巷子,住进了这户出过举人老爷的院子。
“举人老爷啊,话说我们沈柏也是老爷了呢。”温江点着沈松鼻尖道:“对吧,小丢。”
沈松点头,这世上,他一听沈柏的话,二听温江的:“阿柏很厉害!”顿了顿,又加了句:“别人背书都背不过他。”
“阿柏的确很聪明,将来也一定会成为一个造福一方百姓的官。”温江对此也深信不疑,而且,他总觉得,算了,大概是他多心了。
谢征选了这院子,理所应当的把周边的邻里也都调查了清楚,隔壁赵大娘一家,虽然有个爱挑事地儿媳妇,好在她基本是隔个十天半月才来一次,那时候,说不准温江他们都离开洛城了。
因此也没在意,只是对那个发誓一辈子不成亲的沉默寡言的赵老二,多留意了一些,果然还真的发现一点蛛丝马迹,不过结果却有些让人哭笑不得罢了。
“谢大哥,你确定吗?”温江对此事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尤其是知道对方还为此发下终生不娶的誓言,对那个只见背影未曾谋面的赵老二先点了十二个赞!
“算是吧。”谢征看着他兴致盎然的表情笑道:“其实也是凑巧,因为他喜欢那个人,是分坛的一个兄弟,所以才会被小山撞见。”
小山跟着谢征去巡视分坛,两个人本来只是打算看下账本什么的就走,结果中途小山出去一趟就在分坛后面的巷子里见到了拥在一起的两个人,虽然惊讶是两个男子,但也只是扫过一眼便回了分坛,没想到分坛地坛主叫了一些主事的人过来议事时,又在护卫的人群中见到了其中一个人,这才留意起来,顺藤摸瓜下去,便知道了另外一个人,正是隔壁家那个赵老二。
“除了咱们还有其他人知道他们的事吗?”温江担心道,毕竟这样的事情在大靖朝仍然会让许多人无法接受。
谢征摇摇头:“就连小山都是无意间才看到,而且那赵老二十几岁时就发誓不娶,如今都已经过去近十年了,你可见有人说过什么吗?不过分坛的坛主大概也有所察觉。”
温江一想也是,似乎还隐约听其他人背后议论,最多怀疑赵老二某个地方不行,但也没有人往那方面去想的。
“无论是什么时代,想要亲口对亲人说出这件事,都是非常不容易的。”温江叹气,这是想到他自己前世了。
谢征疑惑的看着他:“你心情不好?为了赵老二的事?”又道:“至于分坛主那边,我跟他确认过,他倒是觉得没什么大不了,还一直夸赞那个护卫踏实又能干,还打算提拔他做护卫队的副队长。”
温江惊呼:“你们这个分坛主绝对是个有远见的人!我都忍不住要粉他辣!”
谢征默默注视着他:“小七,我有没有过说,你——”
“额,大概就是说我很崇拜他的意思。”温江耸肩:“好啦,小细节什么的不要太在意,我们继续来说这个赵老二吧。”
“我以为已经说完了。”谢征抱臂。
温江瞪眼:“什么时候?我们只是刚开始讨论而已。”
“所以呢,你打算怎么做?”
“当然是让他们在一起咯。”温江理所当然道。
谢征扶额:“我竟不知道你居然还有做媒人的喜好。”
温江凑到他身侧,双手捧着脸卖萌:“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嘛。”
谢征摇头失笑不已。
两人说定,好吧,其实应该是温江一锤定音。
清明,清明,清明,青团子,温江突然灵光一闪,一把拽住谢征的衣角:“谢大哥!我想到一个好主意!”
“恩,什么?”
“我之前一直只是把自己想到的小吃的做法告诉我家人,然后我们的店铺在做出来卖,但是我们店除了有新奇的点心外,却并没有打出自己的特色嘛,我只是想到,节日来了,我们可以让店里做一些大礼包,以后没到一个节日,我们就推出不同的点心礼包,再分出档次来,让不同阶层的人都能买到适合自己的礼包,也可以走亲访友用嘛。”
温江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让自己店里的商品成为一种流行,这样一来不仅增加了销量,作为第一个推出这些特色的温氏小店,也就会走向大众了。
谢征看着他在一边嘀嘀咕咕,时而挠头时而皱眉时而抚掌大笑的模样,只在旁边默默看着,慢慢勾起了唇角。
这孩子好像脑中有无数稀奇古怪的点子,他似乎能够快速的融入到任何一个环境里,身上充满了活力,每一个刚认识他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亲近他,让人觉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