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靠美貌苟活了(65)
“我没有什么想要的,只是公子这次再买包子,记得少买一些,虽说天冷好放,但吃放了太久的食物,总归不是好事。”
穆云间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就喜欢往冰箱里面塞东西,他间歇性的宅,懒到极致的时候,外卖都不愿意去拿,就简单热一下速冻食品,这怪癖带来了古代,巩紫衣一直无法理解。
他有每日为穆云间准备膳食的习惯。
可穆云间觉得每次让他做饭不太好意思,故而偶尔也会囤一些吃的,避免麻烦他。
他哦了一声,略显羞赧地往外走去。
每次巩紫衣淡淡点出他生活上的坏习惯时,他总觉得自己像个没长大的小孩。
这两年来,他和巩紫衣相依为命,并未请任何丫鬟婆子。一来是巩紫衣的生活技能已经点满,二来是担心院子里人多口杂,会引来麻烦。
穆云间独自穿过一段山路,来到盛江河畔。最近关州来往的游客多了,也就滋生出一些新的职业,比如租马车。
这也大大便利了穆云间,他熟练地丢给车夫两颗碎银,道:“去城里。”
他刚来关州的时候,这边没有那么多游子,树也没有那么多,到处都是一片灰败的景象,一刮起风来沙子迷得眼睛都睁不开。
这两年来却是好了很多,穆云间看在眼里,心中与有荣焉。
到了城门口,他下了马车,整了整自己雪白雪白的大毛领,扶了扶脑袋上的玉冠,迈步行入城中。
“李大哥好。”遇到熟悉的守门人,他笑吟吟地打了招呼,后者却脸色微微变了变,拼命向他使起眼色来。
穆云间:“?”
他下意识往旁边看了看,忽然发现旁边好像多了几个他不认识的守卫,不应该啊,这关州荒芜的要命,虽说有附近的一些游客过来,但除了本地人,哪个傻子会来这儿上班啊。
“听说李大哥前几日喜得贵子,我给小娃娃雕了个桃核儿,恭喜了。”
李大哥笑着接过来,道:“劳烦陶公子惦念,我回去就给娃儿戴上。”
“哎。”
穆云间抬步向前,脚步微微顿了一下,又看了一眼对方直勾勾望向城外盛江的表情,缓缓把脚收了回来,他道:“对了李大哥,嫂嫂身子都还好吧?”
他直接抄着手,含笑话起了家常。
城门内侧,二层的小楼上,萧钦时半靠在护栏旁,偏头来看。
这关州着实有些凄凉,城门显得尤其破败,两旁将士的盔甲都有些脱落,到处都好像蒙着一层灰色。
可那斑驳的城门前,站着的人一身素白,大毛领裹着白净精致的脸蛋,弯起的嘴唇是一如记忆中的嫩粉,清新淡雅的有若芙蓉盛开。
高了点,瘦了点。
扮起男子来,倒还真有模有样。
萧钦时恍若痴迷般地扯开唇角。
乌眸深深,恶意满满。
第37章
穆云间还在与守卫对话。
守卫道:“她一切都好, 昨儿吃了四个糖水鸡蛋呢,要不是我按着,今儿就要下地干活去。”
“刚刚生产完, 还是要注意身体。”穆云间又摸了摸身上,忽然一愣,道:“我说呢,怎么出来的时候总觉得忘记带了什么, 原来是准备给天音坊的新雕品忘了,李大哥告辞,我得再回去一趟。”
守卫当即道:“好好好,公子慢走。”
他一脸松了口气的样子,穆云间虽然还是有些不确定, 但心中却已经有了些想法。
他转身,一边观察, 一边保持着正常的速度往马车那边走。
一队官兵忽然从前方围了过来, 皆是生面孔,冷着脸凶神恶煞的样子, 不止是他, 就连其他准备出城的人也是悚然一惊。
“官爷, 这是……”
“都退回去!”这官兵开口, 就是一声怒喝:“退回去!”
他们各个背戴着官府标配的宽刀, 穆云间的目光不经意一扫,心已经凉了半截。
那刀,是他在西京时经常可以在太子府护卫身上看到的。
“可是, 为什么呀……”有百姓颤颤巍巍地道:“我们给孩子买了零嘴, 还得趁热带回去呢。”
这官兵道出缘由:“太子途径此城丢了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不知是哪个小贼偷的, 现在全城排查,胆敢强行出城者,即刻斩之!”
太子爷,夜明珠,价值连城……难怪官府要排查,百姓们一边退回来,一边又稍微放下了心。
既然是当朝太子,想必不会诬陷好人,耐心等等便是。
穆云间也不得不退了回来,一步两步三步,与他相熟的守卫叹了口气,没有再看他。
所有人都退回城内,高高的城门轰然关闭,佩刀侍卫聚在一处,那为首之人又道:“大家都不用担心,太子即刻就到,等他亲自排查之后,自会放大家离开!”
萧钦时是冲着他来的?
穆云间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又觉得不可置信。
怎么可能呢,三年了,他如今身量高挑,英俊挺拔,男子汉气息十足,帅的天怒人怨……何况,萧钦时又没见过他……
他谨慎地往四周看了看,确定自己这一路行来,绝对没有见过萧钦时。
应该不是冲着他来的。
萧钦时打败穆云敬之后,此刻本该班师回朝,但最近关州名气大涨,他要是回去的路上听说,想要绕道过来看看也是情理之中。
难道是,他当年扔的那个夜明珠,给萧钦时找到,又在关州地界丢了?
当年穆云间在跑路的时候,把从太子府里带出来的那些东西扔的到处都是,那路上总会遇到天南海北的人,鬼知道那些人会把东西带到哪里去,路上又会转几次手。
这是穆云间用来掩饰自己行踪的手段。
这其中,就有萧钦时送的那个琉璃灯。
那东西确实价值不菲,萧钦时若是真的丢了,是可能会封锁全城的。
穆云间一边假装淡定的继续进城,一边觉得有些牙疼。
三年了,三年了啊大哥。
养只老母鸡也该杀了炖汤了,萧钦时不会真的还在记恨他吧。
穆云间这两年之所以开始大胆起来,也是觉得萧钦时征战三年,应该差不多把他忘了。毕竟他一天天的那么多事儿,哪儿能天天装着穆云间这个早就不知道是死是活的人。
但他又有些不确定,因为萧钦时轴得很,他要是记恨一个人,不把人弄死是不会罢休的。
穆云间一路去了扶阳门,这里有着各种各样的特色小吃,穆云间每次来都会逛一圈儿再走。
街道两旁的屋顶上,一双浓黑的眸子正死死地盯着他,黑靴踩着瓦片,静静地追踪着穆云间的一举一动。
萧钦时是故意的。
故意全城戒严,故意露出风声,他想瞧瞧,此刻被关在瓮中,这该死的玩意儿还能兴出什么风浪来。
想到穆云间可能会像老鼠一样在城内东躲西藏,哆哆嗦嗦,心中便止不住地生出一阵快意。
但他跟了穆云间小半个时辰,对方也没有露出任何慌乱之色。
此刻,他行在瓦上,穆云间走在闹市之中,正拿着一个竹筒,喝着里面热腾腾的红豆粥。他一边走,一边左右张望,时而驻足犹豫,似乎在考虑吃哪个才好。
最终,他停在了一家汤饼店里,走了进去。
萧钦时做好了他从后院逃跑的准备,但又小半时辰之中,便见他斯哈斯哈地吹着被辣红的嘴唇,从对面要了一碗羊奶羹,还笑眯眯请店主加了几个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