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发家致富(88)
你们?!谁跟王满江是你们了,原来自己一直不受重用的根儿在这里呢,二叔一定是觉得王满江学历更高,比他更好使,所以开始重用他了。
此刻如果二叔在场,他真想对他说一句:“二叔,你糊涂啊!”
只是自己才是嫡嫡亲亲的亲侄子啊!堂侄子毕竟还是隔了一层啊!
林逸秋看着王晓军脸色一变再变,就知道自己目的已经达成了一部分。其实他也是那天跟老刘聊天才知道整个队委内部具体员工部署的,当时他还没想那么深,这不今天巧了,正好遇见王晓军,正好有人邀请他吃饭,而他怕麻烦又正好叫了王晓军一起,攀谈间让对方放下了戒心,一切顺利地不可思议。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无心插柳柳成荫吗?
王晓军怎么不会想到,林逸秋会把自己对付他那招,转而用在对付自己身上,现在他也没心思吃饭了,只一门心思想着要去问二叔,问个明白。
但是不行,二叔这人最好面子,最怕别人说他假公济私,所以这么久以来,他都没有把堂弟放进生产队,这并不是因为二叔真不管堂弟,而是在为他的以后铺路。
但是自己呢?说白了自己就是个侄子,也只是个侄子,如果自己直接问他这些,说不定会让他厌烦自己……
两个人走走停停,不一会儿就到了村东。
金家的房子是很明显的朝鲜族建筑,外围是很矮的泥巴围墙,一眼就能看清里面的结构。
金氏姐妹正在自留地干活,见他来了赶紧朝屋内喊:“阿爹阿娘,林出纳来了!你们快出来啊!还有……那个王什么……他也来了!”
金爱国听见声音,连忙放下手里正在干的活儿跑出来迎接他俩。
热情地冲着二人道:“上了一天班累坏了吧,快进屋坐!”说着,还帮忙接过两人手里的东西。
随后,林逸秋跟王晓军被他带着进了房子的主卧。
这个主卧其实就是充当客厅的作用,林逸秋学着他俩也脱了鞋,盘腿坐在了炕上。
朴婶子也听见了声音,把事先已经准备好的饭菜端到了炕上,金爱国给她扶了一把。
朴婶子把一个一个小碗打开:“这些都是我做的,你们尝尝我的手艺吧!”
林逸秋满意地看了一眼,紫苏叶、辣白菜、拌小葱、萝卜条……一眼望过去,都是素的不能再素的菜色了,看得出来没有搞特殊。
王晓军却提不起兴致,他本来就心情郁闷,看了这些菜更加失望了:都说这个金家有钱,想不到招待客人都是咸菜,怎么那么抠门。
金爱国客气道:“都是些家常便饭,您见谅!”
“金叔你客气了,孩子们呢?让他们也都来吃吧。”
金爱国看林逸秋也不见外,便把两个女儿和儿子叫到身边。
金氏姐妹他已经见过多回了,倒是这个金家小儿子,除了那天救人,他再也没见过了。
金杰个子不算高,此刻乖乖躲在两个姐姐身后,看不出顽皮与否,见了林逸秋乖乖地叫了声哥哥。
金爱国把小儿子推到林逸秋身边,温声对他说:“小杰,你还记得吗?就是林出纳救了你。”
金杰胆怯地看着眼前两个生人,他对那天的救治过程已经完全没有印象了,醒来已经在医院了。
他嚅嗫地说了声:“谢谢。”
林逸秋微笑点头表示应下。
等大家都入席以后,朴婶子又端了一张小木桌过来。
木桌上摆着一瓶米酒还有一个大石锅和两个半盖着的小碟子,石锅上有源源不断地热气冒出来,林逸秋深吸了口气——
是鸡汤!
至于另外两个,他就不知道摆了什么。
金爱国作为一家之主,率先揭开了盖子,果然浓白的汤汁里浸泡了一只光滑细腻的母鸡。
“没什么好招待的,就让婆娘杀了只鸡,快尝尝吧!”
糯米炖鸡是朝鲜族一道很出名的美食,金爱国直接上手撕了两只鸡腿,一只给了儿子一只给了林逸秋,至于王晓军这个蹭饭的,则是什么都没有。
林逸秋前几天刚刚吃了小鸡炖蘑菇,现在对鸡没有那么馋,而且两只鸡腿一拔,这只母鸡就剩下一点瘦弱的躯干了。
林逸秋可不好意思一下子就干掉一半的主菜,所以把鸡腿越眼巴巴的王晓军,夹给了金氏姐妹:“你们分吧。”
然后他又补了一句:“我不爱吃鸡腿,我喜欢吃里面的糯米。”
“阿爹,这——”金喜迟疑地看着金爱国,这鸡腿她肯定也是馋的不得了,毕竟一年到头都不见得能吃上一回,但是这是客人和弟弟的,她不能吃。
“林出纳给你,你就吃吧。”
“大家也别叫我出纳,叫喊我名字就行,我今年十九了,你们呢?”林逸秋说的是虚岁,他月份小,所以虚两岁,实际上才十七。
金喜说:“我十八,妹妹十六,小杰八岁。”
林逸秋微微一笑:“那我们同龄,你们更加可以叫我名字了!你们俩个还在读书吗?”
金氏姐妹摇摇头,想说什么却被金爱国打断了:“已经不读了,我这次回来就是想帮喜儿相看人家,过两年善儿也可以出嫁了,这日子总算是有奔头了。”
林逸秋敏锐地发现两个姑娘在听见出嫁时脸色变得煞白。
也是,明明还是在读书的年纪,就要被迫出嫁。林逸秋倒是有心劝两句,但是金爱国显然酒劲上来了:
“逸秋啊,我可以这么叫你吧,晚上也没有工作了,咱们爷俩也碰一个!”
“谢谢金叔。”林逸秋没有拒绝。
一旁的王晓军看得眼热,他也很馋酒啊。
林逸秋见状也赶紧给他倒了一杯,王晓军激动地接过赶紧尝了一口。
米酒味道柔和醇香,仔细品味还有一丝甜味,虽然不够劲儿,但却足够解馋,王晓军两三口一杯就下肚了,心里不由感慨:这金家确实有钱,人家粮食都不够吃,这里又做米酒又做鸡汤的。
这时,金爱国又打开了下一个小碗,里面整齐码着一排棕色的肉。
是牛肉!
林逸秋不动声色地看了金爱国一眼,自从来到这里已经一年多没吃过牛肉了,虽然这年头不像古代禁杀牛肉,但是耕牛是重要的劳动力,一般生产队哪舍得吃。
果然,金爱国说这是他从内蒙那里买回来的。
“那这是什么?”王晓军现在对所有的菜都充满了好奇。
金爱国看不惯他那副馋相,但他以为王晓军是林逸秋的朋友,所以也不好说什么,直接打开了最后一个碟子。
“不是什么金贵东西,就是比较难得。”
碟子里是棕黄色的果冻状物体,上面还浇着辣子酱料,闻起来就很香。
林逸秋夹了一筷子尝了尝,有一种很特别的香味,吃在嘴里很凉,又很Q弹,有种在吃果冻布丁的感觉。
“这是什么?”
“是橡子粉。”
“橡子?”
“就是后山捡的,然后我把它做成了橡子粉,之所以吃起来是凉的,是因为我把它在凉水里冻过了。”朴婶子耐心解释道。
金爱国喝酒喝的脸红,都有些大舌头了:“逸秋你喜欢就多吃点……这在别处可吃不着……就那么一个季度……这玩意儿便宜得很,你放心大胆地吃!”
两人几句话间,便让林逸秋捕捉到了重点,一个想法悄然在心底形成。
一顿晚饭吃得是宾尽主欢,临走前,林逸秋问金爱国又要了些橡子粉,朴婶子细心地把粉拌好还帮他装了起来。
告别了王晓军跟金家人,林逸秋并没有回到住处,而是换了个方向去了知青所。
时间已经不早了,知青所内非常安静,大部分人都已经睡了,但是林逸秋还是把几个关系要好的给喊醒,叫到了后山水池边上。
见林逸秋拿了个饭盒出来,陈枫惊讶道:“你这是要给我们吃小灶吗?”
宋国庆也问:“给我们吃独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