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发家致富(263)
“哎呦,你赚那么多,又那么辛苦,不给自己加个肉也吃点米饭撒。”
“我说了,馒头抗饿,我吃两个馒头就成。还是三毛钱吗?”
“是是是,哎呀,你一个姑娘家的,对自己那么抠门干嘛。”小贩见没做成生意,说话也渐渐不中听起来。
林夏妮却浑然当作没听见。
林逸秋隐约看见那小贩嘴巴张了张,不知道说了什么,又不甘心地合上。他虽然不喜欢现在的林夏妮,却也不能放任她被人欺负,更何况当初去东北,林夏妮还给了他不少工业票,前几年都被林逸秋低价转手赚了一笔钱。
于是,林逸秋快步走到小贩面前:“来一个全荤一个全素。”
林夏妮初开始还没听出是林逸秋的声音,是小贩见林逸秋西装革履相貌英俊,才语气激动道:“林姐,你自己拿吧,我要忙了。”
林逸秋也没客气,直接把全素全荤的两个盒饭当着许多小贩客人面前打开了。
“我当这几块钱的盒饭有多好呢,几块猪下水?一些鸡骨头?姐,你在广市就得吃这些?”
林夏妮闻言,惊讶地抬起头看向林逸秋,又在小贩憋屈的神色下,憋住笑道:“嗯,确实不怎么样,所以我宁愿啃馒头。”
“咱们走吧。”说完林逸秋接过林夏妮手里的东西,两个人在众人惊讶地目光中走回了店面。
等人走了老远,小贩才不可置信地问周围人:“卧槽,他们是姐弟?”
林夏妮这个铺面是陈国邦私下找的,他既要帮人,又不能显得太大方,所以挑的这个铺面市口很好,但是面积很小。一楼是店铺,中间有一层是堆货的,三楼是个一米五层高的小阁楼,可以住人。
林夏妮最近生意很好,店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衣裤,几乎到了难以下脚的地步,也难为她每个价格都记得一清二楚,不记得地就用红笔标了一个大大数字挂在衣服上。
林逸秋好不容易挤到了一张疑似餐桌的地方,把东西放下:“你这样……客人怎么选衣服?”
林夏妮咬了一口馒头说:“都是来批发的,零售地都在外头。”
多年未见,她虽然依旧不改前世的脾气,但到底对林逸秋没了那么大的敌意,尤其是知道他已经跟亲生父母相认,亲弟弟也已经回归林家以后。
“你最近还好吗?”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两人异口同声地问对方。
“是陈大伯邀请我来这边玩的。”广交会的事情林逸秋并没有如实告知,而且他也确实受陈国邦的邀请来深市的。
听见林逸秋坦然地提到陈国邦,林夏妮低下了头,用吃东西来掩盖自己的羞愧。
林夏妮闷声道:“你来这里就是想看我笑话?”
她自以为自己来自后世,就想学着早年下海经商暴富的人来深市分一杯羹。问父母要了爷爷奶奶的分家钱,贸然辞职就来到了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刚开始,凭借她独特的眼光,确实是小赚了一笔。虽然有不少人生阅历,可她本人毕竟没做过生意,出尽风头以后,她很快就惹了大麻烦,一度亏得血本无归。
林夏妮当初离开吴县可是抱着赚大钱,可这个结果让她根本不好意思回去。万般无奈之下,她想起奶奶跟前夫有个儿子在广市开了连锁酒店,非常成功,上过国家一流的财经杂志。他在杂志上提起过自己的人生经历,后来他的子孙还跟林家重新有了联络。当时她男人不止一次提过让她回去跟娘家人和好,但她碍于那股气,至死都没有回去过。
重来一次,她自然不会跟自己过不去,算算日子,这个时候对方应该已经开了第一家属于自己的酒店。
一个卖面的小摊贩奋斗成为上司公司老总,广市有名的“打工皇帝”,想必不会拒绝帮助他的亲人吧。
就这样,林夏妮拿身上仅有的五块钱买了一张去广市的车票。
如她所料,陈国邦一家非常喜悦地欢迎了她,见识过陈家的繁荣,林夏妮赚钱的心更稳了。
有他陈老板的名声镇着,林夏妮的日子好过了许多。
之所以羞于提起,是因为林夏妮感觉自己还是利用了老家的人脉,在白手起家的林逸秋面前矮了一头,所以脸色也渐渐白了起来。
林逸秋夹了一筷子肉放到林夏妮碗里:“吃吧,你瘦了许多。”
“怎么会是看你笑话。三姐在心里就是这么想我的?”
“其实说到底,你跟我也没仇没怨的,就算真的不喜欢我,你跟爸妈又有什么仇什么怨呢?”林逸秋随意地把玩着手里的东西。
林夏妮嘴硬道:“你懂什么?”
“行,我不懂。”林逸秋又道:“前阵子东山哥媳妇生了,你现在回去说不定能赶上孩子办百天。”
林夏妮淡淡道:“知道了。”
林逸秋勾了勾嘴角:“孩子出生以后,东山哥去津港看养父母去了……”
林夏妮更生气了:“他还回去干嘛?难道还放不下那对狼心狗肺的夫妻?”
林逸秋见她脸色不悦,终于笑了:“当然不是,你想什么呢,他只是带爸妈去把当年的事情做一个了断罢了。”
林夏妮这才反应过来,对方是想引自己上钩:“哦。”
林逸秋话已带到,也不想多留,遂起身往外走,他皱着眉头把店面看了一圈:“这店铺太乱了,你有时间还是好好收拾收拾,进货也得进些品质好的,买几个木制模特把衣服挂起来。”
林夏妮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你……这就走了?”
林逸秋:“嗯,厂里事情不少,我得赶紧回京。你如果有时间还是多回去看看吧,爸妈真的老了……不要做让自己的后悔的事情。”
林书俊和林薇薇是一对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小夫妻。两人结婚已经十年了,年轻时由于各自忙于事业,等真正想到生孩子的时候,林薇薇已经超过三十五岁了。
两人备孕了三年,却一直没有成功。林书俊想着高龄产妇生育太危险,那干脆也别生了,直接领养一个吧。
华夏每年都有几十万的弃婴,为了更好的安置他们,前几年重新修订了《收养法》,法律规定允许夫妻双方均无养继子,并且年龄在35岁以上,可以领养一位年龄差大于30岁的孩子。
于是,这一天林氏夫妇来到了东北红河孤儿院。
孤儿院的院长姓慈,大家都叫她慈姨。
两人一到孤儿院就迫不及待地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两个人都是新手爸爸妈妈,年纪也大了,实在没有精力把一个孩子从婴儿抚养到成人。年纪太大的也不行,怕养不出感情。最好是那种会走路会说话,能自己吃饭洗澡上学的孩子。而且一定要女孩,因为夫妻双方都认为女孩子更可爱、更乖巧。
慈院长哭笑不得:“你们这哪是领养孩子啊?”
林薇薇说:“慈姨,我们真的不会带孩子,而且我们两个都在带高中,业余精力也很少,就想要个省心的孩子……”
慈院长点了点头:“我了解你们夫妻两个人的情况,不然也不会同意你们来这里了。我倒是有个合适的人选。”
说完,保育阿姨带上来了一个穿白色公主裙的小姑娘。
小姑娘看着五岁上下,头发也梳着公主卷,长得玉雪可爱不说,看着十分乖巧。不过从进入这个房间开始,她还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手里还捏着一个脏兮兮的玩偶熊不肯撒手。
林氏夫妇眼前一亮,这小姑娘也太好看了。
慈院长和善地拉过小姑娘,给林氏夫妇介绍道:“这就是我想介绍给你们的孩子,这孩子虽然不爱说话,但身体是很健康的……她原本也不是孤儿,她的爸爸是我们当地某个厂的厂长,妈妈是医生,出事的时候是妈妈拼命把她护在怀里,她才安全无虞的。”
林书俊担忧道:“这么特殊的孩子,我们能养大?”
慈院长板下了脸:“孩子的成长过程要是一帆风顺,那还叫养孩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