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施法者伯里斯阁下及其家属(43)
伯里斯二十岁时离开霜原,快到四十岁时才再第一次回去。
那时他已经加入了奥法联合会,还在希尔达教过几年书,又和几个生意伙伴组建了魔法材料商业公会……除这些以外,他在宝石森林的行动中也是必不可少的有功之人,有两个国家、一个自由城邦愿意作为他的后盾,所以一向厌恶他的北星之城也不再找他的麻烦了。
那趟旅程中,他带了好几个沉重的大木箱,装满了两驾马车,还雇了几个佣兵帮忙看守和押运货物。当时是夏季,希瓦河上没有结冰,乘船过河时佣兵们担忧地对他说:法师老爷,您这趟生意可不好做啊,希瓦河以北可就是霜原蛮族人的地盘了,那些人又穷又凶暴,谁也不知道他们能干出什么来。
等真正遇到霜原人的时候,佣兵们被眼前的场面惊讶的说不出话:蛮族战士们列成两队,像迎接贵宾一样为伯里斯的马车开路;到了他们的部落驻扎区后,蛮族小孩们个个都会用通用语问“日安”;一个胖胖的中年妇女被大家簇拥着走上来,拉着伯里斯的手又笑又哭……最后,他们来到一间最大的帐篷里,因为打猎而断了腿的老酋长眼含热泪地与法师拥抱……
他们的朋友回来了,而且他真的变成了非常厉害的法师,真的给他们带了很多礼物。
伯里斯是下午到那边的,他留下住了一晚,第二天清晨和佣兵们一起回到了大河南岸。离开之前,蛮族们也送了他不少礼物,比如腌制的肉干和野果蜜饯,光泽上好的整块兽皮,还有一些普通族人们自制的小纪念品。
今天一想,伯里斯觉得有点对不起那些老朋友。他其实并不喜欢霜原人的口味,所以他们送的食物基本都被送给佣兵了;他们送的兽皮、骨制工艺品也大多不知去向……毕竟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伯里斯的住所变更过很多次。
没想到,竟然还是有些小东西留了下来,比如这条祝福人避开危险的“隼目”项坠。伯里斯盯着它,忍不住陷入关于北方的回忆中。
威拉酋长上了年纪后,脑子渐渐变得不太好用了,有时他连老婆和儿女都认不出,却竟然还记得被骑士们带走的“法师朋友”……当年娇小敏捷的阿夏后来胖得虎虎生威,还凭着聪明的头脑成了酋长的得力助手……
伯里斯的回忆被一声犬吠打断。赫罗尔夫伯爵站在书房外,摇着尾巴,歪着脑袋,眼巴巴地看着伯里斯,小爪子踏出吧嗒吧嗒的声音。
赫罗尔夫伯爵真的很聪明,它才几个月大,就已经知道不能随便进法师的书房了。除非伯里斯走出去,或者叫它进来,不然它一步也不会乱走。
“怎么不去找洛特大人玩啊,他在哪里?”伯里斯走过去摸了摸赫罗尔夫伯爵,这只狗的体格比同种、同龄的小狗大出一圈,被软毛覆盖着的肌肉也十分结实。
小狗转身扭着屁股走向浮碟,每走几步就回头看伯里斯一眼。伯里斯知道这是要自己跟上去,于是他把“隼目”皮绳随便揣在了身上,跟着狗一起踏上浮碟。
来到起居休息室那层时,赫罗尔夫伯爵聪明地扒住地面,停下了浮碟。伯里斯和它一起进入走廊,发现有一种突兀的香气弥漫在整层之中。
休息室的大门紧闭着,赫罗尔夫伯爵乖巧地坐在门边,像打暗号一样叫了两声。
“隼目”项坠的庇佑似乎真有点灵验——伯里斯突然有种非常不妙的预感。
第42章
打开休息室的门,伯里斯眼前顿时一片血红——屋里到处都是玫瑰花瓣!
赫罗尔夫伯爵嗷地欢叫一声,纵身扑入花海,疯狂地上蹿下跳,激起层层红浪。
这房间被花瓣侵占得满满当当,出现了一道道红色丘陵,地板和座椅完全被淹没,桌子也只露出一点点平面,吊灯旁边还飘着一个同样红彤彤的人形物体……
骸骨大君悬浮在半空,手拿盛满葡萄酒的水晶杯,身穿深红色丝绒修身长礼服……礼服的胸前和袖口还点缀着银色和金色的纹样与水钻,水钻拼成了精灵语花写体的单词,两边袖口上的是“爱”,胸前的是“吻”。
伯里斯当场就吓呆了。
太可怕了。他怎么搞来这么多玫瑰花瓣?他怎么会穿这么可怕的衣服?太恐怖了!这种衣服究竟是谁构思出来的?是不是裁缝界的恐怖分子?
“亲爱的伯里斯!”洛特旋转着飘下来,下半身融进花海里,“怎么样?有没有觉得非常浪漫?”
“不,非常惊悚。”伯里斯诚实地说。
洛特艰难地摸到桌边,拿分酒器给伯里斯也倒了一杯红酒。伯里斯摇摇头,洛特只好遗憾地放下杯子。
“这又是您和哪本浪漫小说学的?”伯里斯无力地靠在门边。
他对洛特的了解十分准确,这一套确实是从小说上学来的。洛特在沙发上摸索了半天,掏出一本小薄书扔给法师。
《当灯神爱上冰雪女王》。
“灯神?”伯里斯翻开封面,扉页上画着一个英俊强壮且穿得很少的男人,和一个美丽羞涩楚楚可怜的女人,她应该是冰雪女王,奇怪的是她竟然也穿得很少,看起来一点也不冰雪。
一句话盘旋在心头,伯里斯实在不忍心将它说出口:您能不能少看点这种弊大于利的庸俗读物?
洛特好像特别喜欢这本书,介绍它的内容时,他脸上一直带着情难自禁的微笑:“对,灯神。你应该听过灯神的故事吧?其实灯神不是神,而是一个通过特殊法器被召唤到人间的异位面生物……有点像我,但是比我弱,而且他也并不能实现你的愿望,他只能帮人打打架。总之,这个生物的故事后来变成了童话寓言,流传得到处都是。哦,还有冰雪女王,你知道她吧?就是往别人眼睛里扎冰片的那个大美人。她和灯神不一样,她是被完全虚构出来的人物。
“这本书借用两个童话人物,讲了一个过程跌宕、结局幸福的爱情故事。灯神被人类召唤出来后,召唤人想利用他攻打冰雪女王,没想到灯神与女王一见钟情,根本不愿意对付她。种种迹象表明,冰雪女王并不坏,是人们误解了她。灯神在爱情与咒语的束缚中痛苦挣扎,最终在小伙伴们的帮助下挣脱了咒语,打败了坏人,和冰雪女王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伯里斯茫然地问:“这书教人在屋里堆玫瑰?”
“我是在模仿其中一幕,”洛特扬起一捧花瓣,“灯神向女王表达自己的爱,但是又不能亲自面对她,因为他此时和她仍是敌人。于是,他趁女王离开时在她的宫殿里堆满了玫瑰花瓣——注意,是花瓣,不是花,因为灯神担心茎上的尖刺会伤害女王。其实我把这段改良了一下,我没有在你的塔里堆满花瓣,你的塔太大了,而且你的实验室和书房也不适合干这个。如果是卧室呢,清理起来也比较麻烦……所以我就只在这一个房间里堆花瓣。”
堆满玫瑰花瓣的屋子里不知何时又出现两只猫,一只是名叫小猫的活猫,一只是复生尸猫小黑。赫罗尔夫伯爵和两只猫在花瓣里上下翻飞,玩得不亦乐乎。
“好吧……谢谢您,您考虑得很周到。”伯里斯捏着眉心转身。
洛特喊住他:“等等!你要去哪?”
“我回去工作啊。”
“又和我装傻。”洛特从花海里游出来,一把拽住伯里斯的胳膊,“我把该说的都说清楚了。你都八十四岁了,又不是十四岁,凭你的聪明才智肯定完全能明白我的意思,但你偏偏一直在装傻。你难道就不能正面和我谈谈?我们都搂搂抱抱过好几次了,接吻也好几次了,你维持这副假正经的样子还有什么意义?”
以往伯里斯会哑口无言,但最近他逐渐学会了回应:“大人,在舞会上我也把自己的意思说得很清楚了。我没有排斥您,更没有装傻敷衍您。我只是做出诚实的回应而已。”
“你这话说了和没说一样!狡猾的法师。”洛特嘴上抱怨,脸上却笑意更浓。
伯里斯确实一直没有排斥过他。至于那种若即若离、半推半就、欲迎还拒的态度……洛特早就明白这是为什么了。从六十年前他就明白。
毕竟伯里斯是人类。人类身上有很多弱点,或者说缺陷……其中一项就是:越是有成熟生活经验的人类,就越难接受陌生的事物。
如果你在前半生中从未见过或做过某件事,那么你很可能会一直无法接受它。
从前的某个“七天放风”之中,洛特曾经见过这么一件事。
某个吟游诗人发明了一种新乐器,他以简陋的利乐琴和沉重的大竖琴为原型,在它们的基础上加以改良,创造出一种琴弦精致、小巧便携、音色温婉的乐器,大家都叫它臂竖琴或者怀竖琴(注1)。这种琴得到了精灵诗人和年轻人类艺术家们的喜爱,一时间涌现了不少专为它而创作的新曲。奇怪的是,很多上了年纪的老诗人却对它不感兴趣,哪怕有人白送一把琴给他们,他们也会婉言谢绝。
据说怀竖琴很容易学,只要你有大竖琴和利乐琴的基础,稍微练习半天就能掌握它。即使如此,那些老诗人也不愿意去尝试,他们连碰一下那些银弦都不愿意。
同样是排斥怀竖琴,老诗人们彼此的观点也不太一样。有的人真的很厌恶这件乐器,他们会组织一堆冠冕堂皇的优美词句来批驳它;也有的人好像并不讨厌怀竖琴本身,他们不阻止别人弹奏它,也不讨厌它的音色,但就是不愿意亲自接受它。
前不久,洛特真的买过一把银色的怀竖琴,它有24根弦,琴身上面刻着精灵风格的纹样,还嵌着雕工细致的宝石……塔里没人懂乐器,没人会演奏,它被挂在起居室墙上,安安静静地展现着自己的美丽。
伯里斯说它是“没用的东西”。但前不久他也说过,他承认这东西确实很漂亮,会让人忍不住驻足观赏。
对于一个在八十四岁第一次接吻的法师来说,浪漫就是一把怀竖琴。而且是老诗人面前的怀竖琴。
它非常美丽迷人,但是他很难接受。
想着这些,洛特忍不住连连叹气。他从法师手里拿回小薄本,边随手翻阅边感叹:“亲爱的伯里斯你知道吗,浪漫小说不能只写主角如何艰难冒险、如何辛勤工作,它必须尽快出现爱情戏码。在一定的时间内,两位主角的关系必须有所进展,不然读者们很快就会失去耐心的。”
法师微笑着走回浮碟上:“但人生不是小说,大人。活人也没有‘角色’那么完美……人想让角色做到什么,他们就一定可以做到。活人可不行。”
“好吧,这点我认同,”洛特自然而然地跟了上去,“而且仔细想想,我们也不是毫无进展嘛,毕竟我们经常搂搂抱抱,还接吻过好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