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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是个高危职业(144)

作者:柠檬马卡龙 时间:2018-07-01 09:51 标签:情有独钟 灵异神怪 现代架空

  这会儿好歹还有他们看着,等到晚上让它们自己过来,无法无天的,可就不一定折腾出成什么样子了。
  许慕:………………
  快递小哥叹口气,上车前园区工作人员还叮嘱他,注意不要让小孩子被吓到。那些猛兽遇到这辆车里的熊孩子,到底谁吓谁还不知道呢!
  老虎、猎豹、狮子、黑熊、马鹿、梅花鹿、骆驼、斑马……最后,每种出现在视野内的东西,都被熊孩子们心满意足的“蹂躏”了一圈。
  日薄西山,等他们这辆车驶离车入区的时候,园区内不论是食肉动物还是食草动物都顶着一身乱毛眼角含泪齐刷刷的松了口气,这几位祖宗可算是走了,鬼知道我们经历了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许慕[捧着T恤]:哥,原来你也喜欢熊猫啊!
  冯沅:我只是忽然想到,我们还没有情侣衫。
  

第141章 道士 上
  许连魁小时候最喜欢的人是他小叔许赟,因为他是许家现在最厉害的道士,因为他特别爱笑,一点不像那些传说中总爱板着脸的高高在上的长辈。
  许家人丁单薄,许连魁的玩伴极少。他的亲生哥哥许连之,比他大十八岁,古板无趣,父亲病逝后,更端着“长兄为父”的架势,别说陪他玩,连跟他聊天的时候都少,不是在降妖伏魔,就是在赶去降妖伏魔的路上。
  许赟却比许连之亲切的多,每次出门回来都记得给许连魁带好吃的做礼物,会把还是个小团子模样的许连魁抱到膝头,给他讲各种各样的故事。许赟无论什么时候都带着笑容,没有半点疲色,就像照进人心里的月光,温和得让人忍不住向往,却又强大到只能仰望。
  年幼的许连魁曾偷偷想过,他家大哥和小叔应该调换一下。
  许连魁生来就聪慧过人,无论是千字文还是符灰录,都能过目不忘。琴棋书画也是一点就通,令人啧啧称奇。
  然而,他生性顽劣叛逆,仗着聪明更耐不下性子学习。比起规规矩矩的坐在桌前画道符,背法阵,更喜欢去爬树抓鸟,撵鸡追狗。他甚至对隔壁人家的蜡染布花样都比对道符图案感兴趣,学了两年,依旧停留在信手鬼画符的阶段,让许连之十分头痛。
  最后,还是许赟手把手的教会许连魁画第一道符咒。然而,许连魁依旧兴趣缺缺,做道士什么的,看起来好没意思。
  七岁的时候,许连魁想要出去玩,便借着想要学道术的名义缠着自家小叔带自己出去降妖,没想到,向来疼他的许赟这次却拒绝了。
  “为什么不能带我去?是因为我不会画符么?” 那么简单的东西,他只是懒得学而已。许连魁气得脸颊鼓鼓的,瞪眼看着小叔,许赟腰间的麒麟珠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
  “做道士,最重要的不是道符,而是道心。”许赟对着小不点眨眨眼睛,从怀里摸出一个拳头大小的错金银铜兽,放在许连魁嫩藕似的掌心,“身为许家人,你知道许家的血脉之力是什么么?”
  “血脉之力?”许连魁看看掌心沉甸甸的那个铜兽,又看看自家小叔,白嫩的小脸上满是不解之色。
  “对。”许赟抬手帮他擦掉蹭在左颊上的灰痕,温和的勾起唇角,“等你能力觉醒的时候,小叔就带你出去。”
  还好不是让他练画符,许连魁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可是,怎么才能觉醒血脉之力呢?镇日疯跑俨然成为附近一条街的小霸王的许连魁,偶尔也会抽空摆弄研究那只铜兽,但始终没弄懂小叔说的血脉之力到底是什么。
  两年后,西南有腾蛇作乱,许赟前往除妖。
  临行前,还没觉醒血脉之力的许连魁撒娇的抓着许赟的衣角,满眼期盼的道,“小叔,真的不能带我去么?”
  只有在许赟面前,他才会露出这幅乖宝宝的样子。
  “小叔答应你,下次一定带你去。”许赟蹲下身,给了小不点一个大大的拥抱。许连魁开心的回抱住许赟的脖子,他知道,自家小叔从不失言。许赟的衣襟上带着的那股清冽的草木味道,许连魁一辈子都忘不了。
  可是,许赟失言了。那只腾蛇是玄级的大妖,他殒身西南,再也没能回来。
  九岁的许连魁跪在许赟的灵牌前暗自发誓,此生,他定要变成最强大的道士,诛灭万妖,为小叔报仇。
  这个时候,他已经在许连之那里知道,据说许家乃是仙人后裔,血脉里保留了先祖遗留下来的能力,所谓最重要的血脉之力,便是能通妖言鬼语。
  若不是魂飞魄散,许连之最起码还能借由血脉之力跟许赟的鬼魂联系,然而,腾蛇生生吞了他的魂魄。
  “所以,小叔希望我能听见你说话么?” 妖怪都是心狠手辣祸乱人世的家伙,跟它们有什么好说的?血海深仇,不共戴天。送走许赟的那个晚上,许连魁躺在床上,皱眉看着那只花纹绚丽的铜兽。
  难道小叔是在里面封了只小妖,给他做玩具?他百思不得其解,但舍不得丢掉那只许赟送他的铜兽,仍旧悄悄随身带着。
  从此,许连魁像变了个人似的,开始发奋修习道术,并展露出惊人的道士天赋。一年后,他亲手收服第一只妖怪,冷漠、果断、毫不留情。
  许连之想劝他,却又不知道从何劝起,最后,他默默把许赟留下的那枚麒麟珠交到许连魁手上,“小叔的东西,你代他收着吧。”
  许家有两枚家传的麒麟珠,许连之继承了父亲留下的那枚,另一颗,曾经在许赟那里。
  与其说麒麟珠灵气深厚驱邪破煞,倒不如说,对许家人来讲,那是代代传承的信物,沾染着许家每代道士气息。
  许连魁就着灯光把那颗珠子结了个绳结,挂在自己的手腕上。
  十一岁那年,许连魁刚解决掉条蛇精,便被只九级狼妖偷袭,即将被吞吃下腹之际,自他怀里爆出道青绿色的光芒,当头将那只狼妖一斩为二。
  血管里有什么滚烫的东西哗啦啦的滚过,就像要烧起来似的。
  死里逃生的许连魁忍住不适,震惊的从怀里拽出那个铜兽,“你救了我?”
  能一举击杀九级狼妖,至少也是个十级的妖怪。它如果没被封住妖力,有千百个机会可以杀掉他,为什么不但没杀,反而救他?
  【当然。】许连魁听到一个声音清楚的答道。他看着那个铜兽眨了半天眼睛,“是你在讲话?”
  那个声音庆幸的长出口气,【你听见了?天啊,我等了这么多年,你的血脉之力终于觉醒了。】
  “你到底是谁?”许连魁沉默几秒,这就是小叔说的血脉之力?
  【对啊,我叫獬豸,是十级的怪。】
  “你既然是妖怪,为什么要救我?”面带稚气的许连魁困惑的皱起眉心。
  【因为我跟许赟是朋友啊。】獬豸理所当然的道,【我答应他以后要保护你。】
  “朋友?”道士跟妖怪可以做朋友?许连魁觉得自己的三观有出现严重崩塌的趋势。然而,獬豸的确是许赟亲手送给他的。
  从此,他身边有了一只形影不离的妖怪。在獬豸那里,许连魁知道了另一个自己从来不知道的小叔。
  据它讲,许赟的愿望是把那颗贴身的麒麟珠送给这辈子最喜欢的人,没事情的时候,喜欢修炼完毕坐在整座镇子最高的屋脊上看日出,难过的时候最爱喝酒,他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壶酒不能解决的,如果真的不行,就再来一壶。”
  许连魁为此偷偷跑去喝酒,热辣的液体从喉管灌下去之后,乾坤颠倒,大脑瞬间跟身体断开了连接,他抱着酒壶睡到第二天下午才醒。从此,他也爱上了这种能让人由冷到暖的滋味。
  听懂妖言鬼语的许连魁逐渐发现,妖怪们并非都是无恶不作之辈,它们像人一样,有各式各样的脾性,有的贪吃,有的贪玩,有的孩子气,有的重情义,有的恶毒,有的奸诈,有的暴躁,有的报仇,有的报恩。
  他这时才隐约明白许赟当初的意图,世上的妖怪,并不是简单的非黑即白,身为一个道士,最重要的不是能力多强大,而是要有一颗能明辨是非的道心,血脉之力未觉醒的他,根本无法做到这点。
  然而,因为许赟的死,他依旧看妖怪不顺眼,而且,最让他不能理解的是,月老居然说,他这辈子的红线居然挂在一个妖怪身上。于是,许连魁最大的爱好变成了捉弄那些在人界招摇撞骗的妖怪。另外,但凡遇到雌性的妖怪,他就避开八丈之外,他就不信,这样还能跟妖怪牵扯上红线。
  十四岁时,许连魁挂上木法印跻身黄级道士之列,震惊了当世所有的道士世家。
  许家的那个天才,曾经一度成为许连魁在众人口中的代称。
  许连魁十六岁那年,淮河有群恶蛟作乱,洪水泛滥。临岸县城苦不堪言,有户姓刘的世家祭出千两黄金和家传三百年的美酒一坛,恳请天下英雄前往除妖。
  他到达淮河的时候,漫天稠雨,遍地恶风,两条恶蛟正在合力围攻一个白色的身影,斗得难舍难分。当中那道白影长身玉立,广衣博带,宽大的金边袍袖犹如战旗,在风雨中猎猎招展,激起许连魁一襟豪气。
  两条黑影偷偷摸摸的冒出水面,借着昏暗的天色试图从背后偷袭那个白色的身影。
  许连魁并指甩出两道斩月符击向偷袭的黑影,纵身而上,加入战局。白衣那人微微一怔,随即与他联手对付空中愈发猖狂的四条恶蛟。
  激战半晌,两人终于合力斩杀掉第一只恶蛟,猩红的蛟血染红半条河水。
  “七哥,加油!”河边一只红毛小狗在风雨中努力蹦跶着,身边还放着只天青色的茶壶。
  剩余的三只恶蛟被激怒,用血咒掀起滔天巨浪袭向两岸的百姓,朝许连魁和白衣那人的攻击也愈发疯狂。
  腥风血雨间,突然出现万丈霞光,一只巨大的红鸟拖着漂亮的九尾翩然而至,张口喷出天火,将漫天巨浪瞬间蒸发得一干二净。
  许连魁:………………
  白衣:………………
  红鸟落在城门楼的正脊上,优哉游哉的抖了抖翅膀,“看我干嘛,没见过朱雀么?还不快将那三个杂碎解决了?”
  白衣那人冷哼了一声,脸色微沉,周身猛的迸发出强烈的妖气,转眼便撕碎了扑到他面前的那条黑蛟。
  剩下的两条黑蛟察觉不对,正要逃跑,被许连魁和白衣那人一人一只斩杀在当场。
  “垃圾。”雨罢云收,白衣那人不屑的踹开落在身前的那只蛟头,跃到城墙的供桌边。那里放着刘家许诺的千两黄金和一坛三百年的陈年佳酿。
  他的样貌英俊得不似凡人,眉骨棱角英挺,墨色的眉毛根根分明直指鬓角,挺括的鼻梁和狭长的眉眼间带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矜贵。只是,他眸子里的杀意尚未褪去,萦绕着嗜血之气,那样锐利的杀伐气息就像开刃的刀锋,让人望而生寒。
  负责帮刘家看守供桌的那个老道吓得立马挺直了脊背。
  许连魁冷眼望着它,从刚才那股强大的妖气来看,它肯定是妖非人。
  “喂,碍事的都解决了,现在我们来谈谈正事,那坛酒归我,剩下的金子你们两个分可好?”红鸟落在供桌前,化作个眼眸明亮的红发青年,他有双漂亮的眼睛,微笑的时候会变成半月的形状,颊边隐隐现出一个酒窝。
  白衣青年挑挑眉毛,不容拒绝的道,“酒归我,金子归你们。”
  许连魁遗憾的摊开双手,“不好意思,比起金子,我也更喜欢酒。”
  看供桌的道士:………………
  “你们也都要酒?那怎么办?”红发青年苦恼的皱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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