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族将军偏要嫁我为妻(12)
他孤身一人在敌方阵营中,和自家将士们隔着泱泱大军,面前是杀人不眨眼的异族疯子。
祝珩心想,他大概命不久矣了。
“放我下来……”
祝珩眉心紧蹙,挣了下。
燕暮寒从善如流,将他放到地上。
塔木连忙将刀递过去,弯刀带着浓郁的血腥气,祝珩还记得他是怎样用这把刀割开程广的喉咙,心中惊骇,往后退了一步。
是要杀他了吗?
燕暮寒眼底闪过一丝晦暗,狠狠地捻了捻指尖,指腹的伤口被蹭开,伸出细细密密的血丝,不是很痛,但扰人心烦。
他没有接弯刀,看了看自己被血弄脏的手,从怀里拿出一块干净的粉色薄纱。
薄纱叠得方方正正,一看就是姑娘家用的东西。
心狠手辣的少年将军竟然会随身带着这种东西,祝珩神色古怪,正猜测是不是他心上人送的定情信物,就见燕暮寒伸手过来,用薄纱擦他脸的血。
祝珩想躲,被按住了肩膀,直到脸上的血擦干净了,燕暮寒才松开他。
你这样做,不怕送你薄纱的姑娘生气吗?
祝珩心情复杂:“燕暮寒,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再迟钝也看出来了,对方没有杀他的意思。
薄纱上沾了血,燕暮寒却不嫌脏污,小心翼翼地收起来,然后抬起头,定定地看着他:“你,和我走。”
他的南秦话很生疏,字音模糊,勉强能辨认出是什么意思。
祝珩愣了两秒,不敢置信道:“你要我和你走?”
燕暮寒点点头,指了指他,又指了指自己:“你和我,回家。”
他不满意南秦的条件,他要带走眼前这个人。
不惜一切代价。
只要祝珩应一声“好”,他立刻带他走。
山长水远,世间荣华,祝珩想要什么,他都给得起。
是他的耳朵出了问题,还是燕暮寒的脑子有问题,他一个不受宠的皇子,如何比得上城池金银。
是为了羞辱他吗?
君子死节,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祝珩咬了下舌尖,如同一个将死之人,尽力保全自己最后的体面:“我是来和谈的,不会和你走……啊!”
话还没说完,祝珩就被掐着腰举高,放到了马背上。
燕暮寒翻身上马,他已经忍了太长时间,今天就要将祝珩揣在怀里带走,没人能够阻止,祝珩也不行。
南秦照顾不好他,他也照顾不好自己。
燕暮寒低头在祝珩发间嗅了下,握紧缰绳:“撤兵!”
那就让他来接手。
燕暮寒拥着祝珩纵马离去,穆尔坎和将士们沉默了一会儿,也纷纷撤退。
何舒达一头雾水:“他们怎么撤退了?”
“殿下都被掳走了,谁还管撤兵!”周阔云额角青筋直跳,“来人,我们去追回殿下!”
“追不回来的。”靳澜等官员姗姗来迟,“皇子为质,燕暮寒这贼人是将殿下当成了质子!”
另一名官员附和道:“燕暮寒太阴险了,他肯定是想用殿下来逼迫四水城投降,简直无耻至极!”
官员们心如死灰,在祝珩和四水城之间,无论他们做什么选择,都免不了被问罪,所有人都哭丧着脸。
何舒达握紧了刀,一反常态地冷静下来:“一定要保住四水城,不能让北域大军再进一步,威胁大都的安危。”
“这谈何容易,殿下被抓走了,我等——”
“保住四水城!”何舒达打断他们的话,轻声道,“圣上有谕,危急关头,六皇子可为国捐躯。”
众人哑然失语,气氛死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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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小燕子日记①
今天打四水城,见到老公了,老公还是那么好看!有苍蝇围着老公,生气气,弄死他!把老公抢回家了,开心!
第8章 吃饭
本以为燕暮寒会用祝珩来逼迫他们投降,结果等了几日都不见来人,反而传来了北域大军收整行囊,撤离四水城的消息。
何舒达并一众四水城官员都傻眼了,急忙命人去追,只看到空空荡荡的营地,北域大军早已经撤走了。
三十六年秋,北域大军连破南秦十二城,一直打到四水城外,攻城失利,掳走了前去和谈的六皇子祝珩,就此撤兵。
至此,南征正式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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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往北走气温越低,祝珩神色倦恹,懒懒地窝在大帐里。
自他被燕暮寒强行掳来,已经过了半月有余,北域大军马不停蹄地撤离,速度快得就像后面有洪水猛兽在追赶。
祝珩心神恍惚,忍不住怀疑,北域真的打下了南秦十二座城池吗,确定不是被南秦打下了十二座城池?
帐帘撩起,一个食盒被放进来,祝珩凝了凝神:“燕暮寒,等等!”
他一直想和燕暮寒聊一聊,无奈这人把他掳来后就不搭理他了,整天亲自送饭,送完就走,不仅没有想象中的羞辱,反而好吃好喝的伺候着。
如果北域是这样对待战俘的,那颠了南秦、扫平东昭与西梁,称霸天下指日可待。
燕暮寒身形一滞,加快脚步往外走。
祝珩气笑了,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你跑什么,是你掳了我来,又不是我把你绑走了,难道你还怕我吃了你吗?”
都说燕暮寒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可这人在面对他的时候,胆子比明心还小。
楚戎说燕暮寒貌丑,祝珩怀疑他戴面具不是为了遮住脸,而是为了壮胆:“我很可怕吗?”
他从小在明隐寺里长大,见的人少,也没人敢在他面前议论长相,祝珩一直觉得自己相貌平平,不如祝子熹俊秀,不如明心可爱。
他私心里以为,自己长的不算太丑,至少没到丑得吓人的地步。
燕暮寒摇摇头,眼神清澈,透着点无辜意味。
若非亲眼见过他杀人,祝珩无法把他和传闻中那个心狠手辣的疯子联系起来。
“我想和你聊聊。”
怕他跑了,祝珩一直没有松开手。
燕暮寒垂着头,手腕上的力道很轻,根本禁锢不住他,他分分钟就能挣脱。
但,这是祝珩第一次主动拉他的手。
拉手腕也是拉手,燕暮寒很容易满足。
祝珩的手长得很漂亮,和他的人一样,修长白皙,骨节分明。
如果自己没穿衣服就好了,祝珩身体不好,常年体温偏低,手应该是凉润润的,触感和雪差不多,贴在身上一定很舒服。
“你打算什么时候放我离开?”
燕暮寒眨了下眼,用另一只手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摇摇头。
我听不懂。
祝珩怔住,心底油然而生一股熟悉感,他试着抓住一闪而过的微妙心情,但怎么也想不起更多。
大概是错觉吧。
燕暮寒今日没有穿铠甲,方便作战,戎装是贴身的,只有薄薄的一层。
衣服下透出皮肤的温度,祝珩的掌心都被暖热了,他觉得自己拉着的不是手腕,而是个烧热的汤婆子。
已经是深秋时分,寒风瑟瑟,穿的这般单薄,身上却还是热的,不愧是年轻人,身强力壮火力旺。
不服老不行啊,祝珩暗叹一声,全然忘了他刚加冠,不过比燕暮寒大了两岁。
祝珩喉咙发痒,低低地咳了声:“我知道你能听懂简单的南秦话,你不用装听不懂。”
装也装的不像。
燕暮寒眼底飞快闪过一丝担忧,像做错事一样低下头,他时不时地抬眼,偷偷打量着祝珩,似乎在判断他有没有生气。
如果祝珩看过去,他就飞快地低下头,祝珩挪开视线,他的目光紧接着就黏过去。
……
……
这人哪里像是延塔雪山养出来的狼崽子,分明是一只家养大狗狗,还是会甩尾巴撒娇,委屈巴巴装可怜的那种。
祝珩心情微妙,又想起儿时寺庙里的狸花猫。
在没有被打断腿之前,那只狸花猫很亲人,时常往他面前凑,吃饱喝足后就爱瘫着肚皮,在他脚边求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