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上(124)
在县城玩了大半天,夫夫两人回村。
两人都挺高兴,特别是陶竹,这种体验对他而言是第一次,过年竟是可以去县城玩,他现在真的一点儿都不怕住在县城了,他对县城的热闹繁华,感兴趣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新年很快过去,初七这日,黎荞带着黎菽娘仨,和庄丰收、朱村长一起去了县城。
黎菽想法不改,非得让黎荞把生意挂在她名下,黎荞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便同意了。
之所以还带着黎瑜宁黎瑜安姐弟俩,是因为黎荞要给他们上户籍。
在大盛,每三年进行一次人口统计,之前黎菽的户籍从三柳村的户籍册子上抹掉了,现在得加上。
这需要庄丰收这个村长当证人。
另外,黎荞还打算把朱家村的十亩特等田买下,这需要朱村长陪同。
上一次黎荞买宅基地时,给县丞塞了钱。
但这一次,他刚把钱袋子拿出来,县丞大人就微笑着摆手了。
身为江知县的副手,县丞自是知道黎荞的。
江知县不调任,还挺看重黎荞这个年轻人,县丞自是不挣黎荞这份外快了。
于是,今日的行事特别顺利,不到一刻钟就办好了。
从县衙出来时,黎荞多了一张十亩的田契。
黎菽的户籍出现在三柳村的户籍册上,她是一家之主,而且在她的名下,还登记有黎家粉条、黎家点心铺这两门生意。
办妥了此事,黎菽终于松了口气。
她在她小弟这里,终于发挥切切实实的作用了。从今往后就由她盯着她小弟的生意了!
有了这层关系,黎荞便让黎菽也开始做点心,过了年,他家的点心生意又要营业了。
家里多了十亩地,最高兴的就是陶竹了。
这一次的田契上写的是他和黎荞的名字,两名字并列在一起可真好看,他每日都要看几遍。
有了田地,那就要耕种,之前错过了冬小麦,但现在可以种春小麦。
小麦太贵,而现在他家吃饭的人多,他只想种小麦。
陶竹这点想法,黎荞自然安排。
他没有雇人,而是交给了朱家村。
朱家村的人每个月都要给他干五天活,才十亩地而已,五天之内绝对能种完。
于是,元宵节之后,气温升高,朱家村的人花费几日功夫,把黎荞家的十亩特等田全种上了小麦。
朱家村现在把黎荞当财神爷,不需要黎荞和陶竹当监工,他们干活又快又好。
元宵节之后,春回大地,寒冷被太阳驱走,田地里的冬小麦迎着春日的风轻轻摇晃着嫩苗。
冬闲过去,田地里有活儿可干了——
灌溉。
春日雨水少,而此时的灌溉全靠人工,速度慢,再加上农人种的小麦多,所以按照村人的习惯,都是提前几日便开始灌溉。
于是,庄文今日所写的文章便是围绕着旱灾。
私塾已经开学了,但他请了假,这个腊月他通过和黎荞探讨学问学到了不少东西。
他觉得他在黎荞这里的收获比在私塾大,所以他就请了几日假。
“文哥,你这文章写的虽好,但没有新意。”
书房里,黎荞看完了庄文的文章,点评很犀利:“你给出的法子,都是朝廷所用的,你没有自己的创新。”
“这……”
庄文不由捋了下胡须,皱眉,一脸苦恼:“除了常见的手段,还能有什么新法子。”
“像是那篇雪灾文章时我所说的,想要真的解决这些灾祸,不仅要有朝廷惯有的手段,还要有钱。没钱拿什么救灾?”
黎荞说着指向纸张上所写的挖河打井这几个字:“只有足够的钱,才可以打足够的井,造足够的水利设施,实在不行,还可以从外地购粮。”
“不让百姓在旱灾中饿肚子,不让百姓有造反的机会,那才是彻底解决旱灾了。”
黎荞把圣上的小作文背的滚瓜烂熟,结合江知县对他带乡亲们挣钱的夸奖,再加上这接地狱的策论题,他的解题思路只有一个:
真的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安抚百姓,能给百姓一条生路而不是让百姓走投无路。
想真的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拿所有人都知道的那几种救灾手段纸上谈兵,那就需要钱。
有钱,平日里可以储备粮食和物资。
有钱,可以修很多水利设施、基础设施。
只要有钱,那能解决这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事儿。
所以,庄文这篇策论文章写的虽好,但很多考生都能写出来,这么一来,庄文还是得落榜。
庄文听罢这话,一张脸立马皱成了苦瓜,他觉得这话非常有理。
但他挣不来钱啊。
“老弟啊,瞧瞧咱村如今的状况,再看看周边村子撸起袖子要大干一场的劲头,我是真羡慕你。”
因为淀粉减少,再加上田地里有活儿,所以红薯作坊是三日开一次工。
但因为挣到钱了,前路有奔头了,所以现在三柳村的人走路带风,满脸红光。
这种精神面貌,是黎荞撑起来的。
至于外村的。
最开始是朱家村和黎大山舅舅家养鸭子和猪,结果如今不到一个月,附近几个村子大河村、小岗村等,全都开始养鸭子养猪。
当然,他们每家每户养的不多,因为黎荞不让多养,说会生病到时候所有养殖户都完蛋。
但因为日子有奔头,所以附近几个村子的村人也是干劲十足。
这种精神面貌,也是黎荞撑起来的。
但他撑不起来啊!
他不会做点心。
更想不出粉条这种天才做法。
他怎么让人致富?
黎荞看着庄文苦恼的模样,想要开口安慰,如今的策论题都是给出具体的地名,大盛虽然幅员辽阔,但可以简单分为靠山、靠水、平原这三种地区。
他已经列出了每个地区可以操作的挣钱措施,就算是不能带动一地百姓致富,也能让当地官府挣点小钱。
庄文的水平代表了绝大多数考生的水平,所以,庄文只要有一点点的创新,那就赢了。
庄文考秀才是在和其他考生赛跑,他不需要给出太绝妙的文章,他只需要超过其他考生就成了。
但这时,书房外面传来陶竹的声音。
“黎荞,我做了五谷豆浆,你和文哥要喝么?”
“喝!”黎荞立马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陶竹端着一个托盘推开门走了进来,托盘里放着的是刚做好的五谷豆浆。
玉米汁虽然好喝,但若是连着喝,那也是会腻的,而且陶竹对孩子的事上了心。
这种上心不是说他迫切的想要怀孕,他不想立马就怀孕,但他想做好怀孕的前期措施。
他觉得他之所以这么久没怀上,是之前在陶家时亏了身子。
于是他就想补身子。
对于陶竹的这种想法,黎荞自然是支持的,他也不知道陶竹为什么还没怀孕,但补身子总是没错的。
平城这边没有奶牛,不喝牛奶,他便想到了豆浆。
只是豆浆的话,有些单调,他便做了五谷豆浆。
“今日的五谷豆浆是拿大米、玉米、黄豆、花生、芝麻做的,里面还放了一点点糖。文哥,你和黎荞快尝尝。”
陶竹说着将托盘放到书桌上。
他已经喝了一碗了,可好喝了。
“辛苦竹哥儿了,谢谢竹哥儿。”黎荞端起一碗递给庄文,笑眯眯的道谢。
陶竹闻言,轻轻笑了一下,与他对视几秒,然后便转身出去了。
黎荞一直等陶竹关上书房的门,这才收回视线。
庄文啧了一声,佩服,都成亲这么久了,竟还这么腻乎。
他这般想着,正要端起碗品尝,黎荞却是道:“文哥,很多地方应该没有这种五谷豆浆,靠着卖这个,也能挣点小钱钱吧。”
“啊?”
庄文一脸懵逼的抬头。
他视线在黎荞脸上和碗里的豆浆来回转换,还能这样?
“文哥,你只要胜过其他考生一点点,那你就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