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美人不做正经替身[穿书](34)
这箱子里的所有东西都能丢,唯独电脑不行。
牧云笙去到客厅,想要把温肃柠换下来的衣服放洗衣机里洗了。
他头发淋雨掉色,抱着温肃柠冲过来冲过去的时候把少年的衣服给染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洗掉。
牧云笙站在洗衣机边,拿着温肃柠的外套,事先掏了掏口袋,防止再把卫生纸之类的东西洗了。
牧云笙的手伸进外兜里,摸到了双面铝膜质地的玩意,正方形的薄薄一片,中间有凸起的圆形。
润喉糖吗?怎么装了一口袋啊。
牧云笙直接把整个兜翻出来,于是那些方形包装哗啦啦掉了一地,粗略估计至少得有二三十个。
这个时候,牧云笙才终于后知后觉地从那形状特殊的包装中,辨认出它们究竟是什么。
……避、避孕套?!
牧云笙呆呆僵在原地,大脑.exe停止运行。
他低着头,和地上的二十多个花花绿绿分包装面面相觑。
作者有话要说:
超级大肥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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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病房那边传来温肃柠将行李箱重新合上的声响,牧云笙恍然回过神来,他火速蹲下身,慌慌张张地用手把这堆东西扫成一堆,抓起来。
放哪儿?要放哪儿?
他迅速环视过一周,冰箱,微波炉,沙发,茶几,好像放哪儿都不合适啊!
牧云笙只能把手抄进自己口袋里,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反正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这些套子就已经从温肃柠的兜里,转移到他的兜里了。
温肃柠为什么要随身带那么多避孕套?
牧云笙想不懂,正常情况下,谁也不会随身带着这么多这玩意吧?
“牧云笙?”隔壁的温肃柠喊了他一声,“能帮我挪一下桌子的位置吗,有点不好插电源。”
“马上来!”牧云笙答应着,他低下头看了眼,确定那些玩意老老实实待在自己兜里,不会被看出来,才紧张地过去,帮温肃柠挪桌子。
牧云笙三两下把桌子抬到合适的位置,帮温肃柠把电源插好,看他坐在桌边,将笔记本打开。
银色的电脑同样是很老的型号,看起来似乎有很多年了,光是开机就用了足足一分半钟,还发出风扇运行的咔咔声响。
“多久之前买的啊。”牧云笙忍不住问。
“六年前吧。”温肃柠道。
这部电脑并非原主上大学时专门买来,而是原本就在他家用了三年的。
养父母当初以温肃柠学的专业又不需要用计算机完成课业为理由,把旧电脑给他带着,买了个新的放在家里。
甭管电脑被如何爱惜,它年岁高了,运行速度自然一降再降,还好温肃柠如今只需要打字和做ppt,也不必运行什么复杂的软件。
比起换个新电脑,他更想先攒钱买个合适的键盘,毕竟笔记本自带的键盘键程太短,他最近天天写的比较多,手指和手腕已经开始疼了。
牧云笙看温肃柠打开Powerpoint,打开未完成的文件,愣了下。
“这是……”
“我从网上接了些做PPT的活赚钱。”温肃柠解释道,“这个是昨天下午接的,还没做完,老板明早想要初稿。”
牧云笙从侧边的换页栏看到温肃柠已经做好的几页,可以称得上相当精致,看标题应该是某种产品的宣讲会。
“做的好棒啊。”牧云笙直起身,赞叹道,视线不自觉从电脑屏幕移到了少年握着无线鼠标的手上。
那只手修长白皙,指尖圆润,因为过于纤瘦,能够清楚看到皮肤下青色的血管,还有点击鼠标时手背筋膜的收紧和放松。
以及,手腕侧边一些陈旧伤疤的末端。
当时肯定很疼吧。
既然温肃柠有赚钱的手段,他就放心了。
牧云笙看了眼时间,已经五点了,今天他还得回家吃晚饭,他家里有硬性规定,无论忙到什么程度,每周六必须全家人聚在一起,吃顿饭。
“那我走了啊。”牧云笙道,“明天我再来看你,有什么事随时给护士说,医生做完手术可能得八九点钟,到时候会过来的。”
“嗯。”温肃柠点头,对牧云笙微微笑道,“今天真的很感谢你。”
“客气了,如果我没记错,这是你两个小时内第三次说谢谢。”
牧云笙拿起车钥匙:“走了。”
温肃柠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病房外,回过头,轻轻舒了口气。
虽然对方这么说,但他对牧云笙的感激,可不是几句谢谢就能表达完全的。
如果不是牧云笙,估计他也不会在今天发现肺部的问题。
住在医院的这几天,是他调养身体的大好机会,一定得好好珍惜才行。
而且……现在他又多了几分动力。
要好好干活,争取早点把欠牧云笙的钱还清啊。
牧云笙从医院离开,又去了趟片场,给平南道歉。
挨了一顿敲之后,他才回到家中,刚好六点整,赶上吃饭。
牧晟和褚璇已经落座,但属于哥哥牧柏岩的位置还空着。
牧晟看了眼墙上的挂钟,道:“你哥说五点半到,怎么现在还没影,你给他打个电话吧。”
“好。”牧云笙答应着,掏出手机。
他刚把手机摸出来,就听到有什么东西落地的动静,很轻的一小声。
一家人的视线都被那从牧云笙口袋里掉出来的小东西吸引,齐刷刷地低头——
霎时间,客厅里如墓地般安静。
牧云笙整个人僵住了,那当着父母的面,掉落在客厅地板上的,蓝色双面铝片映在他茶色的眼睛里,让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指纹锁被触发的动静响起,下一秒,迟来的牧柏岩匆匆推开家门:
“不好意思,路上有点堵车——”
牧柏岩说着,理所当然得看到了前方弟弟脚下的小包装,在凝重的氛围中,生生停住了话音。
#被父母哥哥看到随身携带计生用品该怎么处理?#
#在线等,挺急的。#
牧云笙最先反应过来,他大脑急速运转,差点都要冒出火星子,在过载爆炸之前,想出了绝妙的应对办法。
“啊哈哈哈!”他豪爽地大笑起来,俯身将小包装拾起来,塞回口袋,“这是润喉糖新出的包装,没见过吧?”
牧晟:“……”
褚璇:“……”
牧柏岩:“……”
牧柏岩回过神来,率先给了他脸已经红到爆炸的可怜弟弟一个台阶:“没见过,等吃完饭给我再看看,先坐。”
牧云笙向他投去无比感激的眼神,同手同脚地坐在桌边,像个小学生一样姿势端正。
但很可惜,身经百战的父母,并没有打算就这么放过自己的小儿子。
牧云笙这几日天天往外跑,早出晚归,还兴奋得要命,褚璇这个当妈的,之前从来没见过自家儿子这么有干劲过。
牧云笙此时的紧张和局促更加验证了她的猜想,毕竟都已经23岁了,虽然牧云笙平日里的种种表现,总让她感觉儿子还是个没长大的小孩。
儿子长这么大了,终于第一次有了要谈恋爱的征兆,褚璇自然按捺不住心中强烈的好奇,于是,她和牧晟对视一眼,故作不经意地问道:
“云笙啊,你什么时候谈的朋友?”
.
秦暮打开车门,撑起伞,迈入雨幕。
他在车前绕过半周,来到副驾驶,为从中出来的夏敬云遮雨。
夏敬云身上披了件棕色外套,肩部明显比他要宽些,夏敬云没想到下着雨竟然这么冷,秦暮看他穿的单薄,立刻把还带着自己体温的衣服给他披上。
他鬓角散落的碎发扫在颊边,温润眉眼间带着股淡淡的忧郁,隐含的悲悯神情似乎和温肃柠惯常的懦弱有几分相似。
不过在秦暮看来,温肃柠根本比不上夏敬云的一根头发丝。
“小心脚下。”秦暮体贴地为夏敬云提醒脚下的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