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了个秀才郎君(117)
72000斤的土豆, 在如今这个田地粮食平均亩产在300到700斤的时代,亩产在4500斤左右的土豆,那简直是太可怕了。
但也同样是让人欢喜的一个数字。
夏文泽双目灼灼的看着孟一宁,握了握拳,终是没忍住拉住了人的手,声音里的激动是人都能听出,“宁儿。”
孟一宁能理解他的激动,安抚的用另一只空闲的手拍拍他握着自己手的那只手的手背,跟一边的易哥儿说道:“先把这些留种的土豆好好收起来,易哥儿将土豆的总产量记好,然后将这个本子拿去给村长,具体该如何做,村长会知道的。”
“知道了,少爷。”易哥儿的语气也是激动的,在村子里这几个月,他已经知道了各种粮食的收成情况,而这个土豆,虽然是新的吃食,可这个产量,他知道,若是将这个土豆推广出去,定会让许多人吃饱,也会让许多人记得自家两位少爷的。
就连来帮忙的人这会儿也是激动得不能自已,不少人连忙上来找孟一宁询问土豆的事,“宁哥儿,这土豆,我们可能种?”
“对对对,我们是不是也能跟着一起种?”
来帮忙的总共十五人,有婶子有夫郎,还有大叔,被十五双眼睛这么盯着,孟一宁自然是点头,见他们眼里的喜悦,孟一宁道:“这事儿我已经跟村长说了,到时候具体该如何,你们去听听村长怎么说。”
“好好好。”
“真是太好了。”
“这土豆可真是个好东西。”
孟一宁听着摇了摇头,这些人可真是善变。
当初见他用土地种这土豆时,这里面可也有人不看好的,当然,其实村子里大多数人都不看好,另一部分也只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当然,他能理解。
孟一宁跟夏文泽回到了自己的院子里,那边有何方良跟星哥儿盯着,不用他们一直在那里。
夏文泽坐在孟一宁身边,“宁儿觉得有多少人愿意种土豆?”
孟一宁沉思了一下,“我觉得上窑村应该都会跟着种土豆,至于种多种少就无法估计了。”他们家土豆收了多少,不管是易哥儿拿去给村长的那本子记录的数据也好,还是帮忙挖土豆以及今天帮着分拣的人,还有那些看热闹的人。
都是庄稼人,可能土豆的亩产具体数字不会知道,但那一箩筐一箩筐往回挑的土豆,大约的重量是能估算出来的。
而这,就足以让那些人愿意跟着一起种了。
加上土豆的耐活率,今年的干旱,他们不得不赌一把。
夏文泽闻言点头,“若是如此,留种的土豆是否足够?”
“不够的话,就只能再从另外的土豆里挑选了。”至于他哥那里,他可以问孟重珏那边买,到时候剩余的土豆一装车拉到边关,谁知道他具体运了多少土豆过去?
“嗯。”夏文泽脸上带笑的叹了一声,“有了这些土豆,明年开春大家便不用挨饿了。”青黄不接的日子最是难熬,加上今秋的收成,若是没有土豆,明年还不知道大家的日子得多难捱。
孟一宁在一边想了一下,跟他说道:“这几日我会往大青山去得勤一些,一会儿易哥儿回来了,便让他们不着痕迹的在村子里说这事儿,若是有人问起,便就说我见到了土豆的好处,想再进大青山看看能不能再好运的碰到别的新的吃食。”
趁着土豆的这个好势头,他再去大青山里寻新的吃食,大家就会更能理解一些,而他再拿出新的吃食出来,才不会让人产生别的怀疑,只会心存感激。
哪怕感激的人不多,只要有,那就行了。
何况他弄这些新吃食,原本就不是为了他们。
一开始他只是想自己光明正大的吃土豆而已。
夏文泽双眼一亮,问道:“这次是拿那个地瓜还是玉米?”
这两样他都吃过,味道极好。
他也听宁儿说过这两样的亩产,可谓与土豆不相上下。
“地瓜吧。”孟一宁想了想,便决定把地瓜拿出来,主要是这个玩意儿他可以做粉条,还能弄淀粉,无论是生吃还是煮着吃烧着吃蒸着吃等等,都很好,主要是它的产量比玉米要高。
最是适合眼下这两年的北晋朝。最主要的是,土豆跟地瓜很适合边关那边种。
他这一次拉去边关的土豆有一部分是做种的,剩下的才是拿来吃的。边关若是自己能种,那才是最好。
他不能帮了两个末世,还得年年帮边关,那他就是有再多的土地都是不够的。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哪怕是他哥跟展佑玺那边,也不全然是靠他,他们自己也在想办法自救的。
夏文泽也觉得地瓜最好,“那届时我与你一起去吧。”
“嗯。”秋收之后夏文泽便就要参加院试,院试之后他俩就得往边关走,时间很紧。而边关冬天是个什么光景,光是想一想就能知道了。因此夏文泽的武艺得好好练起来,虽然这一段时间也没有懈怠,可终究是少了些杀气。
去大青山打点猎物沾染点杀气也好,不然这一路去往边关,万一遇到个什么劫匪强盗什么的,他担心到时候他杀人会让夏文泽不适。
“这次去大青山,我带你去杀点狼。”
夏文泽闻言一顿。“好。”
土豆收完了,地还得好好翻一翻,这中间的一两个月时间里将地养一养,等到秋收之后,又得开始耕种了。
易哥儿回来之后,孟一宁跟他说了这几天要做的事,顺便让跟着进来的何方良带着人将挖了土豆的地翻过之后,再浇上一些粪肥。“那些土豆的根苗记得全都剁碎了晒干,这些可以留着冬日里喂家畜。”
“好的,少爷。”
转天,孟一宁一大早便带着夏文泽去大青山了。
夏季炎热,哪怕时辰尚早,吹的风也是热的。大青山里枝繁叶茂,应该能凉快一些,但也不知是今年一直不见雨水的原因还是别的,山里反而闷热得慌。
倒是一路进来,周围窸窸窣窣声不绝。
两人先去看了看再生果树,见其长势良好,便就离开了。
“头前我来找了几处有止血藤的地方,有一处在一个山坳里,那里还有一个小湖泊,若是离村子不远还好,就是离得村子太远了,若是我不跟着,一般人是进不来取水的。”当时他发现的时候就觉得这处地方是真好,可惜,山坳在大青山深处,光是一路进来所能遇到的蛇虫鼠蚁不说,他还遇到老虎跟熊还有狼群,那处山坳里更是栖息着一群狮子。
“我们那几天探测到的水源若是节约一些,尽够村子渡过今年了。”至于明年,那就是明年的事情了。
“嗯。那个山坳,我打算让地瓜在那里出来。”足够远,有一群狮子看着,别人肯定是没去过的,那那里有什么,谁会知道呢?
“好。”夏文泽跟着他身边,“我们是先去那处山坳?”
“不,我先带你去杀点野猪。”野猪的危险性比狼小一点,杀完野猪,适应了那种感觉之后再去杀狼。
“嗯。”夏文泽深吸了一口气,有些激动,有些忐忑。
以往是见宁儿杀那些东西,他还不曾有什么感觉,如今临到自己去动手了,方才察觉内心属实不平静。
孟一宁察觉到他的情绪,安慰道:“不用担心,你的武艺这一段时间已经练得很好了,现在就差见点血,总是要迈过这个砍的。”
要知道他当初第一次动手见血就是杀丧尸,那会儿他还是个十一岁的孩子呢。
作者有话说:
晚安~么啾~
第100章
提醒。
相较于夏文泽, 不过是上去杀杀野猪,已经是很好的了。
当然,平日里夏文泽在家也是见血的, 不过杀鱼杀鸡杀鸭子, 跟不小心就会丢命的野猪相比, 的确是有点让人心情激动。
孟一宁表示理解。
夏文泽听到他这话稍微激动忐忑的心情稍微平静了下来,孟一宁拉着人顺着空气中传过来的气息将人带到了一处有野猪的开阔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