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爸爸你惹不起(121)
不是不经世事的雏男。
但这种感觉是两个男人从未体味过的。
商宇贤毫无戒备地展露了自己的依恋,软绵绵地承受着他,体味着他带给他的欢愉,怎能不让他爱得发狂?
爱他。
深爱着。
——大魅惑术。
参朗一阵失神,只觉得腰间一热:“……”
妈哒,爱人太撩,只是视觉上就让人受不了。
两军交战,打得正酣,一方中了埋伏,战中哗变;一方用了美人计,兵不血刃。
看爱人看迷了神智,松了关卡,参朗突然倾身紧紧地搂住了他,托着他,在颠荡中紧拥他,越来越紧,“你要弄死我了……”闷哼声中覆在他的身上,在爱人的脖颈留下深深的齿痕,宛如一场隆重的初拥。
商宇贤眼角泛红,哑得发不出声。
燃了两个小时,参朗趴在他的身上低喘着,商宇贤的身体汗津津的,抬手紧紧抱住他,轻抚摸着青年的后背,
“累了么?”
尽管被小爱人折腾得整个人都像是碎了,男人还是宠溺而又心疼地安慰着他。
参朗支撑起身,深深地凝视着他。
桃花眼儿中漾着邪魅狂狷霸酷拽,青年唇角一勾:“我要死在你身上,永不言累。”
商宇贤:“…………”
……
……
第51章
昨夜两个男人少年心一起, 把参朗的手机闹铃调到了早晨四点,说是要一起登山看日出。
闹铃响的时候, 青年眯着眼睛拨拉了下屏幕, 搂住爱人小声问:“起么?”商宇贤轻哼地应着,额头在他的颈窝蹭, 软软地蜷缩在他的怀里。
黎明之前的卧室稍凉了些, 参朗拽着被角裹紧两人,搂着他的腰往身前带, 让他更紧地贴在自己的身上,两人互拥着又睡了过去。
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
老夫妇给他们准备了丰盛的早午餐, 两人用了饭, 按照原计划去别墅后面的凉亭山看风景。
初春远足比任何季节都更好些, 两人是第一次相携登山,其实也不太高,一两个小时就到山顶。
阪道两边有刚见绿的植物环绕, 两人并肩而行,时而停下来歇歇, 躲在大树后面抱抱,把爱人摁在树干上亲。
“空气真清新啊。”
远离都市喧嚣,比市内好太多, 青年不止一次半开玩笑地说过,将来养老时想定居在农村。
“将来在市郊盖座庄园,我们住在那。”站在凉亭山顶,商宇贤任凭山风吹乱了头发, 深深吸了一口气。
凉亭山地处偏僻,山路宽敞,空场有个小喷泉,还有户外健身器,不远处有一座灯塔,黑夜时会发出光芒。
参朗也随着做起了深呼吸,然后走到迎风伫立的商宇贤身边,把脸凑过来跟他接吻。
两个男人躲在凉亭的立柱后面,此时,唯有远方的灯塔才看得到他们在接吻。
“为什么买下棚户区的那块地?”
“想给你更多的选择。”
两人默默地仰望着蓝天,商宇贤喃喃自语般地说:
“传媒业,地产业,零售业,还有公司管理,不论你将来想做什么,趁我还没老,可以教给你。”
“你还年轻。”
“三十八岁了。”
商宇贤说。
“就快老了。”
参朗歪头看着爱人一点不显年纪的侧脸,顶多三十岁的英俊模样,想起“冻龄”这个词。
回味刚才他的那番话,一开始参朗还不解其意,过了一会才慢慢明白。
可不是么,爱人不动声色地,已经为他筹划好了一切——恒影的业务他已经慢慢上手,昨天买的那块地就是杂货铺那条街,最近商宇贤安排他学习的资料都是恒商往年的机密决策,至于公司管理……商宇贤想干什么?
想到这里,青年不由得再次不知如何是好。
“等我年纪大了,几位老人也都走了,我就整天呆在我们的庄园里,如果糖糖只想嫁人,不想当女强人,就找一户好人家结婚生子,接下来,恒商就拜托你了,参总。”
商宇贤望着天空露出轻笑。
像在跟白云说话,像在说一件事不关己的事。
参朗脸色变了变:“别说了,我不想听。”
商宇贤搂紧他的腰:“总要面临那么一天,在家庭、亲情、事业的面前,爱情是最短命的,所以我要早点做出计划,如果有一天你不能和我……”
骤然间,一阵风刮来,把商宇贤的话音吹远。
爱情这玩意,真的不会长久吗?
两个男人从最初的相识相知,到两情相悦,再到如今难以克制的互相依偎,这个过程是多么的一帆风顺啊。青年不知道将来会不会有什么不如意,但他觉得,自己一定会一直深爱着身边的这个男人。
年长的爱人像他的老师、前辈、朋友、知己,甚至是父亲,他实在无法想象,如果自己有一天离开他,将会陷入到怎样绝望的境地。
想起明嫂嫂说过的那句:
不为一朝一夕,只为叩拜天地。
两个人在一起,不就是为了一生一世么,只要照着这个目标努力就是了,为什么要考虑那么多?
迎着山风的吹拂,桃花眼儿渐渐地露出认真的神色。
——决不分开。
商宇贤说过,他不相信承诺和誓言,所以这个春天,参朗在心底对自己许了诺、发了誓。
商宇贤仰起头,微微眯着眼睛,细长的眼角泛着光,大风里,他仿佛会随时消失一般。
虽说参朗不能体会,年长的爱人究竟是以怎样的心情,对自己说出那番如同遗言般的话,但他内心对他的心疼却怎么也遏制不住。
参朗忍不住紧紧地抱住了他。
近乎疯狂的亲吻,把男人摁在凉亭立柱上,一把勒紧他的腰,疯了似的吮他的唇,“我不会和你分开,决不分开……”青年在他的耳边说道,稍带了点儿哀求,“我们决不分开……”
“好。”商宇贤抬起胳膊,缓缓滑到他的背后,忽然用尽了力气回抱住他,他唇舌开始麻木,却纠缠着他,回应着他,渴望着爱人对自己说更多的“不分开”,直到尝出了血腥味,他听见青年字斟句酌地说:
“商宇贤,不管发生什么事,我决不和你分开,哪怕是一起下地狱。”
他说:“好。”
两个男人的爱情,如果无法停止,那就一直任性下去吧。
当别人都认为自己做错了,自己改正了,那就是真的错了;如果自己一直坚持下去,错了一辈子也未曾后悔,那就不一定是错了。
快要下山的时候,接到了商母的电话,说幼稚园开始教小朋友学乐器,问糖糖选择什么乐器比较好。
“等等。”
家庭和孩子的事已经交给了爱人,商宇贤对此相当尊重参朗的意见,但他却在递出手机的一瞬间犹豫了,因为他想起了架子鼓。
商宇贤连忙补充一句:“随便学什么,安静点的。”
“键盘吧,”参朗接过电话,对商母说,“年纪这么小,钢琴比弦乐弦乐器容易一些,键盘是所有乐器的基础。”
两人在电话里又聊了一会,商母决定过阵子多弄几样乐器给糖糖挨个玩,爱玩哪个就学那个,有钱人家的小孩太有优势了。
挂断之后,参朗举着手机,用摄像头对准了爱人,山顶景色宜人,他打算给两人拍一张合影。
瞄了一会。
商宇贤侧头:“照完了么?”
参朗找了半天角度。
凑近,拉远,抬高,降低,都觉得不太对。
“啊,宝贝儿,要合影了,你表情丰富一点啊倒是。”
“丰富?不会。”
“那……那你笑一下吧。”
“我笑了。”
“再笑一点。”
“已经很笑了。”
“镜头里一点也看不出来啊。”
“还要我怎么笑?”
“腹黑一点,妖娆一点,魅一点,撩一点。”
“听不懂。”
参朗忍了忍,狠捏他的腰,在他耳边小小声:“就是说,你能不能像在床上一样,骚一点?”
商宇贤转头就走:“……”
*
回到别墅再也没出去,一天两夜的旅宿,整个周日在床上度过。
大概真的是乏了,搂着抱着睡了又睡,醒来正是夕阳西下,刚好到了吃晚饭的时间,老夫妇的手艺很不错。
吃过晚饭,商宇贤去冲淋浴,打算一会和参朗一起去泡温泉。
参朗把遮光窗帘一拉,打开电视机,靠在床头看电视等他。
“俄狄浦斯王,出现在忒拜时,跛足地拄着一根拐杖,这根拐杖,正是他用于杀死他父亲的凶器。”
荧幕里是关于外国戏剧的大型教育片,参朗将声音放大,看着电视滚动的字幕,闪烁的光斑在脸上时隐时现。
当他看到电视机里的王子杀死他的父王时,猛然听到浴室门打开了。
浴室里的水声停了下来。
商宇贤穿着浴袍走出来,一面用白毛巾擦着湿嗒嗒的头发,参朗拿起温度刚好的热水,慢慢走过去。
爱人甩了甩头发,青年的脸上就溅了水滴,冰凉冰凉的。
此时,隔着玻璃墙听着女主播熟悉的声音,节目已接近尾声了,这期是俄狄浦斯的故事。
“我以前上高中的时候,特别喜欢看这种译制片,”商宇贤看了眼电视,“知识性很强,挺有趣的。”
参朗的脸色不太好,让他坐在床边,给他擦头发,他几乎是咬着牙说出了这句话:“杀父的故事,是很有趣。”
商宇贤愣了愣,想起参朗在京城的高官父亲。
抬眼凝视他一会儿,商宇贤倾身将青年拥在怀里,侧头蹭蹭他的脸,在他耳边说:“刚才那个故事,你听了多少?”
“没听多少,还没听懂就结束了。”
参朗搂紧他的腰,双手越来越用力,似乎想将心里堵着的一口恶气发泄出去。
商宇贤轻柔地吻他的脖颈:“给你讲个故事?”
参朗被他撩拨得走神:“你还会讲故事?糖糖可不是这么说的。”
他不禁笑了,唇贴近他的眼角,缓缓地说:
“古希腊的时候,有一个叫做‘俄狄浦斯’的王子,他的爸爸是忒拜国王,他刚一出生,就被父王丢弃在荒野里。结果,许年以后,这个孤儿,一介平民,弑父娶母,成为了忒拜王。”
——俄狄浦斯。弑父。娶母。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