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辩手(118)
【先忙完工作吧。挑到中意的书,我才有心情闲逛。】虞择一答。
女人拦了一辆出租车,撩起鬓发一笑,先一步上车,【愣着干什么,走。带你去看雨中的法尔科涅里宫。】
虞择一只好倾身上车,【也好。】
雨线斜织,光却透过薄云,隐约照亮欧洲十六世纪的象征建筑。
漫步了一会儿,虞择一想起领导的叮嘱,忽然说:【替我拍张照片好吗?】
【当然。】
男人撑伞站在雨里,身旁似乎有些空旷,又似乎无所察觉。早已习惯。
她横着拿起手机,构图后拍了一张。
【你真的很漂亮,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男人。可惜网上现在好像没有你的近照了。】
虞择一轻笑,和她并肩走回到一起,答:【这世上关注我外貌的人,远比关注我才华的人要多,我知道。但我没有什么才华,这也就抵消了。】
【又在说鬼话。】女人把照片发给他。
在意大利的这些日子,他读书、漫步,通过女人认识了其他作家朋友们,他们约在别墅聚餐,又在雨中跑到庭院里向老天爷举杯,红酒洒在西服袖口。
雨水打湿我们并不年轻的脸。
或许孤独,或许灿烂。
但我们天生浪漫,早已习惯。
自由至上的灵魂总会如此,要去全世界撒野,即便如孤星般飞跃出人类存活必需的大气层,也要一往无前,做一颗熊熊燃烧的太空垃圾,写出无人能懂的文字,在天外终老一生。
因为我们天生浪漫,早已习惯。
采风时素材很多。
最新的一部书终于收尾。
明天飞机就启程了,美丽的东方男作家戴着半框眼镜,坐在电脑前,敲下整篇文章的最后一行。
「End. 」
第68章 复春其一
开春了。
一到三月份,就是回南天,除了家里到处湿漉漉的烦人得很,风景倒是上上佳。南省层峦叠翠,大大小小的山近在眼前,漫山遍野的望春花延绵不断,在参天碧绿里染去一大片粉色花海。
“妈,暖和了。我推着您出去走走吧。”
“也好……也好啊……”
母亲坐在轮椅上,由将遴推着缓慢上山,这里山路翻修过,有石砖砌的斜坡。
沿路麻雀叽叽喳喳,路边的郁金香水灵得都带露,阳光温暖,鸟语花香。
正是早上,散步的人也多,有老人,有孩子。
时光就这么平淡美好,多年如此。
如果,我没有再次想起虞择一的话。
“南边在盖房子,你看见没有啊?”
“啊?盖房子?”
路人随口交谈。
黎县八百年小县城,近几年总翻新,每次施工大家都新鲜得很。
“就是施工,我听说好像是要建个什么出版社。”
“在咱这地方建什么出版社啊,有什么用?”
是啊,有什么用。
将遴垂下眼,默默推着母亲的轮椅走过。
现在才建,有什么用。
那位大翻译、大编辑,早就走了。
嘲讽地勾起一点唇。
他走了,你倒是建出版社。
但凡早个几年,也许,虞择一就会留下来了。
但那不可能。
一切都太晚了。
算了。
就这么彼此忘了吧。
.
将将将酱小咖啡馆。
春日的黄昏带着霞光,透过梧桐叶的斑驳树影,从落地窗洒进来。
明媚又漂亮,粉色烧穿夕阳。
日日不变的咖啡味,混着寻常的面包甜香,在空气中蔓延。
每一位客人都安静地用餐。
叮。
拉开烤箱,马卡龙烤好了。色彩鲜亮。
“遴哥~~~!猫窝被三胖坐塌了!!”
“……知道了,马上去修。”
“遴哥遴哥!你看阿继刚给我分享的视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嗯。他今天休假,你提醒他注意保持作息。”
“救命啊遴哥!!我把麦卡伦打碎了!”
“哪瓶?”
“12年的!”
“没事。小心碎片。”
……
“遴哥~~~”
小姑娘穿着小裙子哒哒哒哒跑过来,气喘吁吁撑着柜台,还扶一把小圆框眼镜:“二楼11号桌一杯春季特供梧桐拿铁!”
“……没有这个东西。”将遴一边记账,一边无奈道:“有仙雾凤鸣拿铁,问一下客人要不要换。叶子是一样的。”
唐唐:“哦!客人说如果没有的话,就普通拿铁和一片叶子就好了。”
“嗯。”
“遴哥你去送吧,我还有三个蛋糕要端。”然后就钻进厨房,手忙脚乱。
“嗯。”
将遴磨了一杯拿铁,又挑了一片漂亮的梧桐叶,拿上笔,端着托盘走到二楼。
登上台阶,二楼整面的玻璃窗透进昏黄夕阳,梧桐摇曳,春光如许。
11号桌客人黑发披肩,她背对楼梯口坐着,手里是书架上的一本书,正单臂支颐,优雅阅读。
黑色长发柔顺而美丽,西装低调,背影知书达理。
就是肩宽……
“一杯拿铁,请慢用。”
将遴已经走近,来到她面前将托盘放下,小心端起咖啡,一抬眼——
剑眉秀锐,眼尾狭长上挑,眸光藏着野性。
但鼻梁精致,唇线性感地噙着一抹浅笑,面庞柔和。
美得雌雄莫辨。
这完完全全,这根本,这不就是……!
瞳孔骤缩。
如果人一生中总有一刻要为这人间心脏巨颤,那我的这一刻,便是与你重逢,在梦外。
那一瞬间如惊如惶的心口猛抽,麻,痛,甚至胜过当年你吻我。
我好想你。
我以为的一遍又一遍的遗忘,到今天开片听见脆响才知晓,明明都是那年天青瓷上烧的一层又一层釉。
虞哥,我好想你。
眼眶酸涩,手一抖,烫咖啡洒在拇指上。
我若无其事稳住,把杯盘放好,你却一下子站起来,慌神地用你的西服袖子去擦我的手,自责地问我:“疼不疼?快去冲一下。”
“没事……不疼。不烫。”我偏开眼神,忍住一滴泪。
虞择一如今已经不再张扬,穿着最简单的纯黑西服,单耳打着最普通的银环耳钉,连肤质都有些沧桑,长发柔顺垂下,发蜡都没用。
将遴实在不敢相信自己见到了他,不肯走,不肯转身,怕是梦,就直直地盯着他。
虞择一也握着他的手不肯放,微微勾唇,声音轻哑:“还在恨我吧。”
此话一出,那滴泪就再也绷不住,夺眶而出,不止一滴,连珠成线,“我恨死你了……”
虞择一也再无法克制,用力把他拽进怀里,抱得紧而又紧,指腹陷进男人宽厚肩背,下巴抵在他肩头,呼吸发颤,只剩气音:“我已经快忘了……抱着你是什么感觉。”
将遴越是用力要推开他,他就越是用力摁死,仿佛还是个莽撞少年,争抢掠夺像雄狮,又彼此埋在肩头哭泣,像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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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将遴轻轻退出怀抱,擦去眼泪就当没哭过,清冷,哑声问:“这次你又回来多久。”淡淡地。
虞择一看着他,说:“一辈子。”
“我不信了。”
“对不起……”他伸手,指腹抹去男人眼角湿漉,“将遴,是我的错。我不急着要你信,更不急着要你原谅我,我……”
“你没错。人各有命,路不相同。你有你的选择,我有我的选择。”将遴说。
其实这现实很嘲讽。
对将遴来说,他渴求的是自由。于是他遇到了虞择一,尊重他的一切选择,鼓励他自由生长,却也任由他遵从本心留在黎县。
对虞择一来说,他要的是灵魂共鸣。于是他遇到了将遴,懂他的诗情画意,即便一遍遍为他吃醋他都觉得有趣。可正是因为他懂他,所以他才目送他去了首都追求理想,而不挽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