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妻观察实录(291)
直到,他抬头看见了洛凛。
他想起黄昏里见过的光,想起了那个给他面包,把他当作同类的少年。
那段记忆居然如此深刻吗?
以至于杀光了人类和神界的自己还能记得。
那个世界他们没有落日海洋的逃亡,没有蝉鸣的葬礼,鲜花盛开的奠仪,他们没有抵死相爱抵足缠绵。
他们只是被命运分开,随后走上了完全不同的人生道路,却在再度相遇时,成为了敌人。
“我是怪兽,你是正义的调查官先生。”
“你要来杀掉我了对吗?”
“我还想在所有一切结束的时候,送给你一朵花。”
神明喃喃自语。
“没有鲜花了楚尘,鲜花盎然的世界被你毁灭了。”
那是凭借洛凛的意志说出的话。
随后,他举起了剑刃。
命定的剑没有撕碎楚尘反倒撕碎了洛凛,独身一人挑战吞噬了所有神明的楚尘,确实是一场豪赌。
一场注定会输的豪赌。
混乱面对秩序必定会出手,那是本能,而非意愿。
“睁开眼睛,看着我的死亡,”秩序之神拽起了那颗还像是人类的头颅,“看着你最爱的人死在你的面前。”
他疯了。
他确实疯了。
往后的数十万年时间里他只能在这里看着黑暗的时空,反复咀嚼着那块记忆里躺着的面包,变得疯魔,变得残酷,变得绝望。
无人爱他。
寂静的黑夜也会念着逼疯人的咒语。
如果他没有见过洛凛他便能够忍受这片长夜,洛凛的存在让这里的荒芜变得更加痛苦。
爱人的尸体就躺在面前他甚至无法伸手去抚摸,因为一伸手就是本能地伤害。
他已经没有洛凛了,不能连尸体都没有。
数十万年后,在彻底吞噬了元素之神的最后一位火神,寂静的世界里只剩下秩序之神的力量还没有被破坏。
也不过早晚而已,已经没有谁能够成为他的对手。
在无声的黑夜里,“楚尘”仰起头哼唱一首生日快乐歌。
无限久远的过去里,他们在一起庆祝生日。
二十多块的生日宴,只有他们彼此参加的生日派对,寒酸又温馨。
那时候,他是真心地在为洛凛献上过祝福。
不为别的,只是流浪了太久的心第一次感受到温暖与爱意。
人类啊,是一种很会散播善意的生物。
他在那个时刻真的希望他只是一个身世悲惨的小孩,是一个能够得到也可以站在洛凛身边的“人类”,可以开心地接受洛凛递过来的薯条,也可以在下一秒亲吻他脸上挂着的番茄酱。
混沌之神曾经无数次分析过自己爱上洛凛的原因,或许是因为当时自己被众神追杀只能伪装成普通人不得不依附洛凛而产生的报恩心理,或许是因为深处绝境时心跳加速误判为爱情。
但无论是那种,他都已经爱上洛凛。
既定的事实不会被更改,只会随着时间推移变成无法推翻的“过去”。
这种隐晦的情愫,在洛凛死后的每一天里都不断堆叠,转化为极端的爱欲。
“那时候我附身在楚尘身上,能清晰地感知到他的情绪变化。意识到了这一点后,我承认我利用了他。我需要改写这个所有人都死去的结局,我需要创造一个谁都能幸福活下去的世界,于是,我蛊惑了楚尘。”
其实也不需要怎么努力,那时候的混乱之神,已经是濒临崩溃的沙之城堡。
总有人说,人类在成为生物链的顶端,经济高度发展后,会开始自我毁灭,并放出年年增高的自杀率作为证据。
有时候秩序之神不得不感慨人类在哲学上过高的天赋,他们之中的某些人精准预言了混乱之神的结局。
高度发展的个体本身开始崩溃。
而他选择的,是开启无数个轮回,去寻找唯一一个他们可以得到幸福的世界。
“他在绝望之后试图寻找幸福,而我成为唯一的见证者步入轮回,那是他对我附身洛凛的惩罚。我不是悲剧的源头,却直接造成了洛凛的死亡。”
“我无数次地杀掉楚尘想要夺走他轮回的权柄,却发现无论怎样,世界都会走向崩溃。正义的调查官战死沙场,混乱之神最终统治世界,抑或者死于黎明前的阳光,我代替他成为那个吞噬众神的恶鬼,然后再度开启新的轮回。”
“在见证无数次失败后,我终于开始明白,或许我应该站在楚尘的角度,思考洛凛为什么会成为他的软肋。于是我开始去了解人类这个种族的美好、丑陋与坚定。”
“我发现:生存是刻写进你们意识里的第一要义。为了活下去,高贵者可以求饶,圣人能够自私,冠冕堂皇的人卸下伪装暴露真实的自己......
但也有那么些东西超越了生存,让人宁可赴死也要拼尽全力去守护,于是自私者死于奉献,野心家殉身于人民,快乐王子凋零在无人问津的荒野。”
金色的瞳孔里流出眼泪:“那是一种,超越本能的奇迹,
我将其称为奇迹,而你们将其称之为
爱。”
第一个世界的楚尘和这个世界的楚尘并不是一个人。
但是不妨碍我好想把洛凛和楚尘摁在一起:
给我亲!!!!!!!
第25第25第255章 锡安修道会 湮灭 (十一)
是唯一可以束缚神明的东西。
简皓玉被押送进入黑暗潮湿的牢房里的时候,他喃喃地念着这句话。
漫长的生命让他忘记了自己的过去,但死期将至,他突然想起过往荒诞的童年时光。
他并非藏族,只是来自于藏区某个角落里不被人知晓的部落。
那里落后、愚昧,以人类的血肉铸就愉神的道具。
比起从小就要成为奴隶的父兄,他因为出生时间吉利,而成为了神明的祭品。享受着父兄所没有的教育权、健康权、优先饮食权,享受着万人的朝拜。
他的哥哥在对他顶礼膜拜时,眼神里总会露出想要将他吞吃干净的贪婪。
被这样教育长大的简皓玉曾经是一个过度狂妄自大的人。
可他的身份又太过尴尬。
王族与祭司因为身份差距的鸿沟看不上自己,而简皓玉又自持身份高贵,不愿与低等的奴隶厮混在一起。
他像是两方都嫌弃的不伦不类的怪物,最后一头扎进了书籍的海洋。
看书,是他能在那个荒诞的岁月里找到的唯一的微光。
好在图书馆管理员是个慈祥的老头。
他出身高贵,却在政治斗争中被牵连,最后在图书馆里守望余生。
简皓玉与他同为异类,年龄差距巨大,却找到了一些共同语言。
老人说年轻时他也倾心只为一位姑娘,那姑娘抢走了他的马鞭,驰骋在高原之上如同自由的鹰。
可她不属于这里,她只是短暂地掠过了老人的心海。
“您可以抢夺她。”
“不,不可以,你要知道,有些人就是自由的鹰。”
没有自由,她会死的。
比起厮守,他更想看姑娘振翅高飞,化作飞翔的云彩,挂在蓝蓝的天上。
若有一天神明愿意,请让云彩掠过他的坟墓,为他遮一遮阴,就足够了。
那时候简皓玉无法理解老人话语中的意境。
只觉得那样很美,也很可怜。
老人教会了简皓玉不同的语言,偷偷地拿书给他看。
按照老人的话来说,图书馆里收藏了这个愚昧民族所能够挖掘出来的为数不多的宝石。
他看到了更广阔的世界,看到了与众不同的生活。
原来王族早就了解到了外面的社会崇尚平等与自由,原来他们早就开始学习高数与外语,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社会的发展规律将会向着平等和自由前进,而他们却无动于衷。
只因为这样能够维持他们奢靡的生活,所以继续将“血统”变为枷锁,牢牢地扼住每一个人民的咽喉。
知识在不同人的手里,就是不一样的武器。
当他读到《摩诃婆罗多》里,难敌赐予低等种姓出身的迦尔纳盎伽国君主之位时,象征着吉祥的日光落在雪山上,他控制不住地泪流满面,泪水融入了金色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