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热情(113)
但秦煜还是听清楚了他的最后一句话,他嘟哝道:“这辈子最讨厌威胁我秦哥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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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搬回去的那天是一个周六,恰好赶上立秋。
夏意未消,窗外的知了仍然在不嫌累地叫嚷。
时初一个人在家收拾他的东西,豆沙在旁边作陪,时而过来在它爸身上蹭两下,时而坐下舔舔自己爪子上的毛。
搬走的那天东西很少,搬回来时也没有多到哪里去。
最明显的增添物不过是阳台上几个光秃秃的花盆——时初又去买了新的洋桔梗种子,将它们种下去,势必要亲自种出一朵花来送给秦煜。
东西很快就被一一收拾好,其实更可以用物归原位来形容,毕竟除了秦煜,也只有他才在此留下过生活痕迹。
秦煜本来也要在家和他一起收拾,奈何中途被一个电话叫走开会,到了夕阳西下总算得以归家。
豆沙听力敏锐,门还没开始响动,就已经跑到门前乖乖坐着等。
密码音响起,几秒后门被打开。秦煜走进来,抬眼便看见黄昏时分橘黄的光影在家中流淌。
时初手里拿着个巴掌大小的玩意儿,正在低头摆弄。听见门打开,也来到玄关边,朝秦煜晃了晃手上的东西。
“这是什么?”秦煜问。
“拍立得。”时初将它举起,在眼前比划了一下,“我去买的,你快进来,我想照一张。”
“又是拍我?”
时初摇摇头:“你不是喜欢合照吗,是拍‘我们’。”
秦煜换了鞋走到客厅,期间在心里想,时初现在会将他的每一句话都记住——就算只是不经意间提出来的,然后再落到实处。
这种感觉真的特别好。
他脱下外套,走进客厅先蹲下唤猫:“豆沙,过来,咱们一家人拍张照。”
一家人。
这三个字大概如同三级地震,并不剧烈,却也让时初心头晃动不止。
豆沙瞬间漂移到秦煜面前,一把蹦进他的怀里。
秦煜抱着猫站起来,调整了一下姿势。
他让豆沙两只前爪搭在自己胳膊上,另一只手托住它的屁股,教它面朝前方看镜头,折腾了好一会儿才让这祖宗短暂地安静了下来,暂且没有乱动。
“快来,趁它还没想着跑。”秦煜双手都在用力,随时防止豆沙突然挣脱出去。他带着笑看时初,眼睛弯起,眼里细碎的光芒比世界上成色最好的宝石还要闪耀。
时初走到秦煜身边,靠近了他的爱人和他的猫,将拍立得举起来,镜头朝向他们,用自拍的方式按下快门。
相纸很快从相机内吐出,时初将它拿下捂在手心,等待成像的时间里,他跟秦煜说想把这张照片放进相框,摆在研究所自己的桌面上。
“对你没影响吗?”秦煜不太了解像研究所这种机构,会不会在一些方面对人员有着限制,例如性取向。
时初却摇摇头,不知道他的意思是没影响还是没关系。
说话间,照片的内容已经显现了出来。豆沙还是待不住,摇头晃尾从秦煜怀里挣脱出去,轻巧落在地上。
秦煜凑过去看照片,发现拍立得拍出来的照片确实有种与单反拍出来不一样的质感。后者注重写实,前者看起来则更加有年代感一些,让人一看就不免心生感慨。怪不得公司许多女孩子工位上都放着台拍立得。
照片中的时初看起来要更腼腆一些,他擅长拍人,自己面对镜头却还是不太习惯。
倒是豆沙这小子,刚才没人注意到它正好打了个哈欠,对镜头张着一张大嘴,拍出了股吞天噬地的嚣张。
“你看豆沙,关键时刻给我们掉链子。”秦煜笑意渐长,话说完了却没有听见时初的声音。
他扭头去看,发现时初正认真盯着照片,眼睛片刻不眨,仿佛要将这一幕镌刻到心底最深的角落。
秦煜慢慢收起了笑容,晚风吹了一些进来,还带着白日的热气,他站在被傍晚夕阳浸染的房间中,周围一切都温柔。
他朝时初张开双臂,郑重又轻柔地对他说——
“时初,欢迎回家。”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