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帝们的公寓(128)
沈彻都想打电话去骂了,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你狠心把我一个人抛下啊!偏偏手机又在包里。卷毛青年在路边蹲下抱着头,满心都是辛酸泪,心说果然对付北极熊不能用苦肉计啊……等等,忽然抬起头,这条马路是笔直的,目测至少五百米内没有岔路口,这么说只要他脚程快,迟早能追上。
第二轮红灯转绿,沈彻连忙跑过马路。
功夫不负有心人!沈彻追了一段路,很快望见前方背着阿迪达斯背包孑然而行的秦修,心里很得意,谁叫你鹤立鸡群啊。
被冷不丁拍住肩膀,秦修心说不会吧,然后转身看到跑得气喘吁吁还自鸣得意的卷毛青年。
“你要甩掉我是不可能的。你看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又没带手机,你是我回家唯一的希望,”沈彻厚脸皮地笑,“不跟紧你怎么行?”
真没见人穷得叮当响还这么得意的。秦修也没废话,自顾自朝前走,皱着眉头似乎在思考什么,沈彻在耳边叽叽喳喳跟他说这说那,然后忽然传来一声“叽里咕噜”。
秦修看着按着肚皮的沈彻,眉毛一扬.
某意大利餐厅。
“两位请问要点什么?”
沈彻津津有味翻看着菜谱,他平常很少吃西餐,只能问秦修:“哪样好吃?你推荐一下啊!”
“AA制。”秦修冷着脸翻过菜谱,“一份金枪鱼披萨,12寸,谢谢。”
沈彻盯着绝情的校花,最后只能把菜单默默还给女服务生。
明明点的12寸的披萨,居然要一个人吃?热腾腾的金枪鱼披萨端上来,沈彻手撑在额头上,别过头不去看秦修享用美食的样子,可这都到饭点了,不去看秦修,周围也都是谈笑风生的食客,谁不是嘴里嚼着东西啊,除了他……
秦修吃了两块披萨,擦擦嘴角:“你是不是很饿?”
沈彻只好放低姿态:“……是有一点。”
“那就好。”秦修点点头,心情愉快地继续吃披萨。
禽兽啊!沈彻趴在餐桌上干脆不起来了。
没过一会儿听见秦修叫结了账,又叫了打包。
沈彻就这么饥肠辘辘地跟着提着香喷喷披萨的一八五美男走出意大利餐厅。
已经入夜了,秦修似乎还没有回公寓的打算,大晚上的居然往公园里走。沈彻只能舍命陪君子,秦修在一条长椅上坐下歇脚,将装披萨的口袋拿给沈彻:“帮我提着,我去给你买吃的。”
沈彻受宠若惊地接过口袋,果然校花再铁石心肠还是会对他心软的!不过何必帮我买吃的,就这几块披萨就挺好啊,他低头拉开口袋,芝士和金枪鱼的香味扑鼻而来,然后听见秦修在那边喊他:“我是叫你帮我提着,没叫你吃!”
沈彻合上口袋摆手:“知道知道!我不会偷吃的!”这么瞧不起人!
也不知道秦修要给他买什么,沈彻靠在椅背上想,可能是看他吃不惯西餐去买点烤肉串什么的,呵呵,还蛮体贴的。望眼欲穿了一会儿,秦修终于回来了,递给他一只真知棒。
一只……真知棒。
秦修憋着笑看沈彻一脸大受打击的表情从他手里接过棒棒糖。叫你别跟着我你非要跟着,不给你一点教训以后就骑到我头上了,死呆蠢。
卷毛青年在身边没精打采一口一口吃着棒棒糖,秦修拿回口袋放在膝盖上,感觉披萨都快凉了,不耐烦地看一眼沈彻:“吃快点啊,你是女人啊?抿来抿去的猥琐得要死!”
死呆蠢拿下嘴里的棒棒糖,万分委屈地看他一眼:“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啊?”我想吃方便面,康师傅,康帅博都可以……
“我还没决定,”秦修翘起二郎腿,看一眼沈彻,“想吃披萨吗?”
沈彻咬着那根真知棒,真不知该怎么回答。
“这次是真的,你叫我一声哥哥,这都是你的。”秦修说。
反正你就是变着花样耍我玩,唉,算了,我今天是真饿了,大丈夫能屈能伸,沈彻苦恼了两秒,含着真知棒含糊了一声:“……哥哥。”
秦修没有食言,沈彻顺利以自尊交换来几块披萨,觉得很值。
秦修看着身边咬着披萨整个人顿时原地满血复活的沈彻,心里一阵好笑。也不知道怎么搞得忽然想听他叫自己“哥哥”,他记得沈彻有一个教他打篮球的表哥,而他自己是独生子,即使有远方亲戚也很少有往来,如果能有个弟弟,他的生活应该会开心许多。
想着想着不由勾起嘴角,手托下巴,弯弯的眼睛瞅着身边大快朵颐的卷毛青年,不过我有你了,心里说,我知道我有时候欺负你是有点过,但就算我欺负你,你也不可以讨厌我。
“来一块?”沈彻见秦修看着他,笑着递上一块披萨。
秦修看他两眼,冷不丁凑过来张开嘴就咬下一口。
沈彻本来是要递给秦修的,没料到一下子成了喂人的动作,秦修咬披萨时眼睛还亮晶晶地瞅着他,他手都差点都没拿稳。
两个人在夜深人静的公园里看星星,其间秦修拨了个电话给贺征,对下午的事表示了歉意。
“那个,你是不是和你父亲关系不好啊?”沈彻犹豫了很久,还是小心问出来,他几乎可以想象出故事的脉络,秦修的父亲肯定希望儿子能继承他的事业,走古典音乐的道路,所以秦修小时候才会被要求练钢琴,可是秦修却没有服从父亲的意愿,多半是因为这个原因,父子两人才搞僵的。
“我父亲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以为秦修会讳莫如深,不过现在看来情绪倒还正常,手臂搭在椅背上,一副放松的姿态,“小时候我很崇拜他,也一心想成为指挥,其实我也很喜欢古典音乐,如果不是后来爱上表演,我想我也许真的会进音乐学院吧。”说道这里有些怅然,“不过,他对表演,对演员有很深的成见,我想这辈子是没法达成共识了。”
“别那么悲观啦,”沈彻笑,“我跟你说个事吧,我小学时有个朋友阿金,小时候跟爷爷住在山里,他爷爷是山里的猎户,后来要念小学了,他父亲就把他从山里接到城里。阿金特别喜欢跟爷爷在山里打猎,在城里生活老是不习惯,有一次考试考砸了,哎呀其实他哪次都考得很砸,但是那次三科加起来还没有三十分,比我还坑爹!考卷要交给家长签字,他怕被老爸打,就来找我说是要去找爷爷签字,不过他不认得从城里到山区的路,我就说我认得,不过我又不认得进山的路,他说进山后他闭着眼睛也能找着路,我们就一起出发去找他爷爷了。”
“你有这么好心?”秦修瞥他一眼,我才不信你从小就是活雷锋。
“我们是朋友嘛,呵呵,”沈彻心虚地干笑两声,“不过我那次也考得略砸,他跟我说他爷爷也能帮我一起签了。大热的天我们就穿着背心裤衩和拖鞋,那还是我第一次到山间郊外,风景真是好,空气也干净,就像日本动漫里那种乡野的氛围。”
“你们找着阿金的爷爷了?”秦修问。
“说到这个我就气!那小子先前还跟我信誓旦旦说闭着眼睛也能找着路,一进山就迷了路,关键是那山里居然还有熊!我们差点就被熊灭掉了,还好阿金他爷爷赶来,朝天放枪吓退了熊。”沈彻说到这里两眼放光,“我靠那是我第一见到熊啊,真的棕熊,可不是北极熊……”
秦修听沈彻越讲越玄,翻了个白眼,关北极熊什么事?
“阿金的爷爷是少数民族,背着猎枪挎着弯刀,真是我见过最帅的老头子了!我们在那里住了几天,都不想回去上学了,天天跟阿金爷爷去打猎,猎户们有时还去找蜂蜜,你知道吗,有种鸟叫向蜜鸟,猎户们学鸟叫发信号,这种鸟就会帮猎户找蜂蜜,猎户们取了蜂蜜会放一小块给带路的向蜜鸟表示感谢,然后下次就还能通力合作,有意思吧?”说到这里颇感慨地望着夜空,“山林里真是好,夜晚到处是星星,各种有趣的动物,熊啊,猞猁啊,还有那种耳朵超大,像兔子一样的蝙蝠,而且兔子也不像城里菜市场软糯的小白兔,那后腿肌肉跟袋鼠似的,超凶残!啊对了,我有天早上起床还看见木屋外有一只小鹿在瞅我,那种感觉真是美好……也难怪阿金不喜欢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