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摸象(16)
说完,便挂了电话。
苏凡瑜:“????”
齐卫东:“????”
两脸懵逼。
“小时?”
苏凡瑜无奈道,“你可能会认为我是在踢皮球,但我是真以为王檀告诉过你。”
“我相信你的,小时,”齐卫东果断道,“我当时只以为公司给我换了个经纪人,没往别的地方想。”他亲了亲苏凡瑜的头顶,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脾气好得不可思议——他最讨厌别人有事不告诉他,若换做是以前,早就发飙了,“现在想想也是,齐天也不是什么好鸟,那会儿早该把我当成弃子了吧,怎么可能请王檀出山跟着我。”
苏凡瑜有些惊疑不定。
他太清楚齐卫东对坦诚的看重,也猜测过这或许是因为他爸瞒着他在外面养儿子,还在家里装出一副慈爱严父的样子。但不论如何,他都了解也理解他的这种精神洁癖,原以为要耗费精神解释和安抚才又可能过这一关,没想到就这样被齐卫东自己轻描淡写地略了过去。
这种感觉,就好比拴着串爆竹的引线在三年前就被点燃,但直到今天才烧到了头,王檀看形势不妙把爆竹往他手里一扔跑了,而他捧着爆竹视死如归地等待着,却发现那只是一堆哑火的、点不燃的小玩意儿。
“那节目……?”苏凡瑜依旧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好,那爆竹又想开了、想炸了,“我知道一点点,不是一般哗众取宠的真人秀节目,王檀也觉得不错的话,应该……”
“你想我上节目,我就上呗。”齐卫东不甚在意道,“好啦,别想了。”说着还拍拍他的腰,“醒了就起来吧,我一会儿带你去个地方。”
第13章
我有礼物要送给你
齐卫东在疗养院附近租了一套带钢琴的房子。随着身体情况的好转,他能够在房子里呆的时间都快比在疗养院的时间长了。
“我有礼物要送给你。”他熟门熟路地摸到了钢琴旁,拉开凳子,示意苏凡瑜坐到他身边。
苏凡瑜看到那架与家里如出一辙的三角钢琴便不自觉地笑了起来。
他想起齐卫东两年前突然爱上了弹贝多芬,因为觉得能和这位作古多年的音乐家产生精神共鸣,而随着心理状态逐渐转好,又慢慢开始偏爱莫扎特,倒是李斯特弹得少了。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他想。
琴声响起。
几乎是刚过了两三个小节,苏凡瑜就知道他在弹什么了。
那是《火眼》剧本中的第一幕——叶昭与叶笙的重逢。
叶昭下了山,准备拿着自己并不多的盘缠找个便宜的旅店住下,再做打算。但没想到,他穿走的那套衣服,是师傅给他和叶文澜准备的喜服。他这般模样走在大街上,便被人当成了逃婚的新郎官儿。
说来也巧,镇上的一户人家的姑爷,前一日连夜逃出了县城,家仆在路上看到了叶昭,发现他眼睛看不见,便打算把人强行带回去作为府上入赘女婿的替代品。
林间漫步,红衣,扭打……苏凡瑜一一仔细辨认,而后,听到了由B7与C8组成的三十二分音符串儿所代表的金铃——叶笙出场了。
金铃是叶笙从小到大随身携带的配饰,是对他身份做的铺垫,也是叶昭能在第一时间发现他的原因。
“小师弟?”叶昭喊道。
叶笙本来只是想凑个热闹,经他这么一喊,仔细辨认之下才发现那漩涡中心的人竟是自己曾经的师兄,便笑道,“今儿个赶巧了,刚好能喝上师兄的喜酒。”
叶昭说自己并无结婚打算,这一身衣服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换掉的。
叶笙诧异地去看他的眼睛,发现他的眼睛虽依然有神,却不转动,心下大骇,还以为他是在山上被人谋害才逃下来的,助他脱困后,差点想上山给他讨公道。
“没有人害我,”叶昭解释道,“大家都很好,师傅还打算把师妹嫁给我。这,”他指指眼睛,“大概就是天意吧。”
“那我倒是要问问老天爷了,”叶笙替他鸣不平,“平白无故夺人视力是什么道理?”
“我虽然目不能视,但并不影响生活,”叶昭安慰道,“或许是这功法的缘故,我的行动多与常人无异,师弟不必替我难过。不说我了,师弟你当年在试炼场怎么突然不见了?”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
等叶笙说清楚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消失,已经是几个时辰之后了。
“我原是想来这里找找关于我身世的线索,没想到能碰上师兄你,若你无其他打算,何不与我一同游历?江湖之大,说不准有人能帮你找回视力呢。”
叶昭欣然应允。
至此,曲终。
苏凡瑜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才发现自己刚才竟是不自觉地屏息听完了全曲。
“怎么样?”齐卫东得意洋洋地向他邀功。
“太棒了,”苏凡瑜毫不吝啬夸奖,“画面感像已经把故事拍出来了似的。师兄的喜服,师弟的金铃,县城的喧闹,小钊,你真是个天才!”
他一如既往地没有让他失望。他懂他。齐卫东想着,忍不住侧过头亲去,却因为找不准位置没亲上。
苏凡瑜忍俊不禁,主动将脸凑了过去贴上他的嘴唇。
“以后你写的东西,我都给你配乐,怎么样?”
苏凡瑜眼皮一抖,说好也不是,说不好也不是,只能摆谱道,“那要等你先把《火眼》的曲子写完,我看看质量,再决定吧。”
“好嘞,甲方爸爸,包您满意。”齐卫东信心满满道,“您对这曲子还满意的话,‘付款’是不是先结一部分?”
“嗯……你想不想吃点东西?要不然我给你做点好吃的?”苏凡瑜想了想,问道。
在二十岁以前,他并不做饭。
一个人生活之后,在齐卫东还没搬到他家那会儿,他也只是偶尔尝试着复刻父母常做的那些招牌菜色。但一方面齐卫东的身体并不适合经常叫外卖,另一方面他想用家的归属感冲淡齐卫东的负面情绪,于是家里的冰箱便再也没有空过。
家门口最近来了只野猫
厨房里并没有太多发挥的空间,只有些速冻鸡肉、披萨和西芹。倒是面粉牛奶黄油这些做甜点的材料一应俱全。苏凡瑜让齐卫东在外面等着,卖关子不告他自己要做什么,待齐卫东像个小学生一般直着背,乖乖坐在沙发上,才拿出工具开始倒腾。
齐卫东听着厨房里锅碗瓢盆相互碰撞发出的声音,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安分了没多久便忍不住又从沙发上挪到了钢琴前,左敲敲又按按,即兴来了段厨房随想曲。等到苏凡瑜把蛋糕胚放进烤箱,才又重新坐回沙发。
老天让我瞎了三年但又赔了小时给我,我也不算太亏。齐卫东像树袋熊一样死死地抱着苏凡瑜,把脑袋埋进他的颈窝。
他以前并不喜欢吃饭,觉得进食只是维持生理需求的一种机械动作,浪费时间又麻烦。或许是因为苏凡瑜拼了老命地哄他,他慢慢地竟也感受到了食物的乐趣。
——也可能不是食物的乐趣。
比方说他记得在一个冰天雪地的大冬天,他们在家炖鸡肉,苏凡瑜就给他讲自己编的、关于鸡和农场主的故事。
他说在一家市郊的农场,有一只很聪明的鸡,发现他的长辈们总是在吃完那一顿特别多特别丰盛的饭后,便从农场里彻底消失在了。他根据自己的奇思妙想,猜测这是农场主的计谋,为的是让它们变得更重一些,好卖得更贵一些。因此,他判断那有征兆的最后一餐就是他们命运中重要的定音鼓。
他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他的同伴们,可是没有鸡信他,大家还嘲笑他,觉得主人什么都不图地还给他们吃东西,是个特别好的人。
那只鸡没有试图改变别的鸡,自己吃的很少,体重也一直很轻,熬到了所有同龄鸡都被卖掉之后,还是活蹦乱跳地在农场生活着。
终于有一天,农场主给他准备了比平时更多的食物。那只鸡视死如归地吃了,知道属于自己的那一天还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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