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杀闯关游戏(71)
夏夏夏——夏大?
国内数一数二的顶尖学府,一所是华大,另一所就是旁边的夏大。几乎每年这两所名校都要为了抢夺生源打一架,各方面也总是被拿来比较……
但不管是华大还是夏大,都是白不染高攀不起的。
白不染知道季青临成绩好,但没想到季青临成绩这么好。
“我居然和一个学霸相处了这么多天。”白不染不可置信地喃喃道。
江阔抬起眼:“夏大的?”
季青临点头。
“很不可思议是吧?我也没想到,小青你真忍得住啊这么多天都没说。”白不染一脸做梦的表情,“小江小谢,这可是活的学霸!”
江阔笑了:“我华大的。”
白不染:“……”
白不染决定远离这两个非人类,也只有还是个高中生的谢迟安能够让他感到慰藉了。
白不染往谢迟安的方向挪过来一点,悄声道:“他们那都是神人,咱们普通人就不掺和了。”
谢迟安:……谁跟你是咱们?
“小谢,你要是能脱离这个破游戏,出去后好好学习,争取考上华大夏大,就像他们一样。”白不染鼓励道,“你现在读书怎样啊?年级第几?”
“第一。”
“……”
白不染自闭了。
他深觉自己的智商不配待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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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过后江阔就下了逐客令:“最多休息一晚,明早好聚好散。”
夜晚林子里危险系数直线上升,让季青临他们留一晚已经是江阔最大的宽容。
“别吧,这么绝情。”白不染哀嚎,“咱们可是吃过一顿饭的过命交情啊。”
谢迟安觉得这话有点耳熟,好像当初江阔也是这么说的……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在吃货眼里,饭就是命,不给饭吃就是要了他命。
“什么交情?你就是想蹭饭。”江阔冷笑,完全忘了当初他也只是个留下来蹭饭的。
“江学霸。”白不染不满道,“做饭的是小谢,小谢都没说话呢,你能不能闭麦。”
谢迟安淡淡道:“如果是我的话,我可能连今晚都不想和你们待在一起。”相处越久,羁绊越深,这一点也不好。
白不染:“……你们这两个没有感情的杀手。”
江杀手笑道:“谢谢夸奖。”
白不染用怀柔政策,可怜兮兮道:“行行好,给口饭吃。”
江阔说:“咱们南北差异,口味不一样,还是别一起吃了。”
江阔和谢迟安都是南方人,白不染和季青临都是北方人,完美的南北组。
白不染发出声嘶力竭的呐喊:“不!!!我觉得超级好吃!!!”
但江阔和谢迟安都没再理他了。
季青临扶额:“大白,咱能别丢人了吗?”
都一大学生了,怎么还跟张白纸一样。季青临自认他有时候可能会固执,但并不是那种看不懂别人眼色的人。
但白不染就真的傻白甜。
可能是他活的世界太单纯洁白,乍然被拉到这个黑暗的世界里,第一关又赢得那么戏剧性,还不适应这残酷的规则与诡谲的人心。
白不染的善,是不谙世事的善。
季青临的善,是见过世事险恶后依然向善。
他们两人的属性都是善良,却终归还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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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季青临就很善解人意地告辞了,拉着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的大白和小白。
白不染泪眼汪汪,想到以后继续吃草的日子就天昏地暗。
小白嗷呜嗷呜两声,爪子扒在地上不肯走,它还记得那个人类做的烤肉味道,实在是太好吃了呜。
最后是脾气温和的季青临果断生拉硬拽着两只大小白离开。
谢迟安看着他们的背影许久,直到听见江阔略微吃味的声音:“舍不得他们了?”
谢迟安收回视线:“小白还挺可爱的。”
他想,他大概只是舍不得小白,那种毛茸茸的可爱生物。
才不是因为觉得季青临和白不染两个人值得深交。
江阔立刻道:“我也很可爱。”
谢迟安的眼神变得有点难以置信:“你认真的吗?”
江阔,一米八六,一个能打十个的硬朗俊帅型大男人,和可爱有半毛钱关系吗?
江阔说:“你都能觉得一只狼可爱,为什么我不可以。”
那是狼,又不是狗。
谢迟安扯了扯唇角:“那你真是一只可爱的狼人。”
江阔忽而就笑得很愉悦,像被夸奖顺毛后的大狗。好看的眼睛微微弯起,眼角眉梢都是春风得意。
“是啊,我是狼人。”江阔凑近他,微俯下身子,在他耳畔声音喑哑,“我的预言家,能验出我包藏的祸心吗?”
谢迟安当然验不出。连江阔自己都不能看清自己的心,因为他的记忆缺失了一角,连心也空了一块。
他此刻对谢迟安的种种行径,更多是基于玩笑出于戏谑,与深藏其中的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认真。
倘若谢迟安真的是预言家,翻开江阔的心,就会发现哪有什么祸,只藏着一个人罢了。
猎人带不走,女巫毒不死,江阔的一颗心都是他,通通都是他。
他的心他的命,只给他的预言家。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代入感决定把文中地名变成现实里有的,但请记住本文是现代架空幻想!!!
“华夏”两所大学原型是哪两所不用多说,但因为涉及到逃杀元素所以不使用原名。
(求生欲十分强烈了)
作者是地地道道南方人,文里可能会出现天南地北的玩家,涉及到口音问题要是有错误欢迎指正。另外插一条题外话,好奇北方人是不是真的不吃米饭……上回去天津找了一条街全是面馆……能够想象一个爱吃米饭的南方人的绝望吗?
☆、Chapter 68
11月7日,游戏第15天。
期间54号、66号死亡,江阔和谢迟安越走越偏,没有遇上任何人。
岛屿西部,丛林尽头,寸草不生,一片荒芜。
这几天江阔和谢迟安差不多探索了大半个岛,北方没去过,南方是谢迟安醒来的海滩,东方是他们木船停靠的地方,西方就是这样一片毫无生命的荒地。岛外是海,没有任何掩体。
换句话说,如果在这里遭到伏击,真是躲都没地儿躲。
在这样一片荒地上,江阔谢迟安与秦念李维华这两组遇上了。
谢迟安听到身后丛林里树叶沙沙的响动,转过身就看到一把几乎要抵在他脖颈上的弯刀。他身子迅速后倾,刀锋几乎擦着他的面门扫过,在脸上留下一道浅浅的血痕。
“反应够快的。”容貌精致的混血青年手执,另一只手拄着把黑伞,微带赞叹地望着谢迟安。
塔尔塔罗斯出手从来都是一击致命,如果不是谢迟安足够敏锐,这会儿已经身首分家了。
清俊的侧脸布上一道伤痕,谢迟安没有感觉般,目光只落在青年手中的黑伞上。
……是林巧的伞。
拥有黑伞的人不一定是杀死林巧的人,这么多天,黑伞完全有再易主的可能。但当谢迟安看见这把黑伞的时候,就已经升起了淡淡的杀意。
不管是不是凶手,他们都是敌对的。
江阔看到谢迟安脸颊上的伤,懒怠的眸子眯起,望向李维华的目光冷了几分:“你这把伞,好像是我一个朋友的?”
“哦?”李维华低头望了眼手中的伞,抬头笑道,“4号是你的朋友?那真是抱歉了,在岛上,谁抢到就是谁的。”
不是杀死林巧的人。
4号并未死亡,但能够从4号手里抢到黑伞,这组实力不可小觑。
江阔思量完一堆分析好利弊,最后还是选择直接动手。
管他是不是杀死林巧的,是不是难以对付的,敢划伤安安的脸,这事没完。
江阔和李维华瞬间缠斗到一块,匕首与弯刀频频撞击在一起,格斗招式层出不穷眼花缭乱,打得难解难分。
江阔一开战,谢迟安就高度戒备对面剩下的那个男人。男人至少二十五岁,轮廓冷硬,五官英挺,看上去一身正气。
谢迟安做好随时战斗的准备,结果发现对面男人并没有动手的意思。
这是什么情况?遇到的这组一个不打一声招呼就动手,一个那边都打起来了还不动手。主战派与主和派成了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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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念确实是不想动手。
他的队友是名杀人不眨眼的罪犯,但他不是。他是一名警察,有着天生的正义感与刻在骨子里的信念。
在成为国际刑警前,秦念曾当过一段时间更见不得光的特种兵,执行过一些秘密任务——包括处理掉一些人。
那些人无不作恶多端,泯灭人性,万死不足惜。
在参与游戏前,他就杀过人了。
有些人举起屠刀,是为了利益,为了私欲,为了不可言说的丑陋隐秘。
还有些人在黑暗里刀口舔血,是为了守护一个光明的世界。
人人都向往阳光,可总要有人逆光而行。
秦念训练时有一个战友,后来加入了缉毒组。那是一个面容清秀可爱的大男孩,却拥有钢铁般坚韧的意志,训练时从不喊苦喊累,是秦念血气方刚时最好的兄弟。
在一次卧底任务中,男孩因为外形条件适合,自告奋勇说要去当间谍。
任务完成得很出色,男孩成功把毒枭的据点消息传出来,让缉毒组直捣黄龙,销毁了毒|贩组织一个据点。但在那之前,男孩就因为身份暴露,被砍去四肢,挖去双眼,以最痛苦的方法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