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族之异世来客(241)
“我是他哥哥,他是我弟弟……”
安塔兰:“我呸,什么狗屁哥哥弟弟的,又不是亲的,那贫民窟里头十多个弟弟,你养的过来吗?!”
谁不知道贫民窟里头有个出了名的烂好虫,济贫院那个叫戈登的是个死心眼的蠢货。这里是什么地方,贫民窟,住着的都是一堆烂虫烂命一条,那些个不负责任的家伙生了虫崽子看见是雌的或是残疾的想找个地方扔,偏偏戈登这蠢货开开心心地把虫捡回去,一把屎一把尿养大。一天24个小时掰成36小时不停干,一天八分工,就是为了给那些崽子们讨口饭吃。一张嘴一口饭十张嘴就是十口饭。
图什么?到底是图什么?!
“我答应了要照顾好他们,我要报恩,使我没照顾好弟弟,是我的错……”
安塔兰简直是要气死了:“报恩?就因为几年前那一口饭就要把一辈子都搭进去?”
戈登曾经是个奴隶,有虫救了他,他和济贫院的那些弟弟们都叫那只虫雌父。
看着死脑经转不过来的戈登,安塔兰烦躁地抓了一把头发,他碎碎念道:“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碰到你,我他虫的做的全是亏本生意,那药水有多贵你知道吗?!”
“我会还钱的……”
“别他虫的说大话,剁了你都还不上!”
安塔兰不想听戈登讲话,看着面前这个比自己还高出一个头的可怜傻大个,他心里把那个用□□骗他的畜生骂了一百零八遍:“真是蠢死了,连钱真的假的都看不出出来,你说你有什么用,你知道那些药有多贵吗,没有钱我去哪里给你搞药啊,打巴掌吗?”
安塔兰嘴巴毒速度快,嘴巴不停说了一通,把自己磕晕了的傻大个此刻只听清了末尾打巴掌三个字,他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脸凑上前去。
安塔兰:……
真他虫的无语了,要是巴掌值这么多钱,谁还要脸啊!
“要多少钱,这个够吗?”
一声清润的声音响起,安塔兰眯起眼。门口站着的身影一身血衣,他遮着脸,看不清面容,但是他手上拿着的钻石手表那是一等一的亮眼。
只需一眼,安塔兰就知道这表起码两百万。
安塔兰一把松开抓着戈登的手,他笑眯眯地迎上去一副见钱眼开的模样,双手捧着凑到了手表下方:“够够够,哎呦,这表可真好啊!”
明允谨松开手,他看着跪在地上朝他仰头的黑皮雌虫,一向以微笑面对生活的他生平头一次无法挤出笑意。他本来只是想来寻个答案,他好奇为什么缺钱去打黑拳的雌虫不要他的馈赠,还有窗边那个无声的道歉也让他在意。他想知道对方的名字。
明允谨静静地看着黑皮雌虫,可能几分钟可能几秒钟,在安塔兰不停夸赞的背景音中,他缓缓开了口:“你叫什么名字?”
安塔兰此刻正捧着手表不停夸赞,见大金主叫虫偷偷掐了发愣的戈登,压低声音飞快道:“叫你呢,聋了?这虫是谁啊一出手就这么阔绰,这块表救你弟弟绰绰有余啊!看不出来啊,你他虫的什么抱上金主的大腿了啊?!”
这一声仿佛触发了什么机关,愣在原地的黑皮雌虫忽然朝明允谨爬来,他像是一只乖顺的大型犬,跪在地上膝行至明允谨身前,收拢双腿和手臂以一种极其恭敬小心的姿势朝趴伏下去,他用手抵住了血肉模糊的额头。
在明允谨惊讶的眼神中,戈登朝他行了奴隶认主时的才会有的动作,低沉沙哑的声音响起,他在祈求:“奴名戈登,求您救救我弟弟。”
第139章 明允谨喜欢狗
时隔数年戈登再一次把自己卖了, 只不过这一次是他自己跳的买主。
肌肉记忆下意识摆出乖巧规训的模样,本以为早就忘记了的规矩不用思考就已经完成, 戈登紧绷的大腿和小臂,以一种柔顺卑微的眼神小心翼翼地朝上看去,碧绿的眼眸充满了湿漉漉的祈求,像是一只屠宰场里即将面临宰杀的大型犬:“求您救救奴的弟弟。”
明允谨一瞬睁大了眼眸,他被对方的举动惊到了。他何曾见过这样的架势,虽然以他曾经的身份, 只要他招招手就有无数人跪在他面前当狗,但明允谨并没有什么特殊癖好,更何况他的病让他最好修生养性。
不过,明允谨喜欢狗。只可惜他对毛发过敏,明家上上下下干净到纤尘不染, 空气质量优++。
明允谨是喜欢狗, 但是养狗并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 这不是指金钱, 明家上下有的是手段和办法,若是明允谨真的喜欢, 那些被他多看一眼的小狗狗就会被剃干净毛发送到面前。曾经就有人为了讨好他这样做过,明允谨没有接受,养狗需要陪伴, 需要时间,他的身体不适合, 他不想作践狗。几天后他见到了狗的尸体, 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对出现在面前的小狗们流露丝毫喜爱。
明允谨刻意别开了视线, 那血肉模糊的额头让他忍不住呼吸气短,他的声音有些许喘, 一路找到这里费了他不少力气和精力:“起来慢慢说。”
闻言戈登小心翼翼地站起来,小山似得身体肌肉因为紧张在不安地收缩,在明允谨身前打落一片阴影。明允谨微微一愣,他微微扬起了头。
明允谨其实不矮,一米八几的高个,只不过因为身体原因略显单薄,然而面前的黑皮此次比他还高出小半个头,不仅高而且壮,黝黑的肤色是很健康的美。要说人世间还有什么是让明允谨羡慕的,毋庸置疑一定是健康美丽的体魄。
明允谨虽然向来坐在轮椅上,但是却极少仰头看人,他微愣后开了口:“你好高啊……”
然而就是这一句无心的话让坐立不安的雌虫瞬间跪下,他跪在地上,做出奴隶下意识的肢体动作,收紧高大壮硕的身体,恨不得将自己变成一个球找个地缝钻进去。
明允谨:“……”
这么又跪下了?他看起来有那么吓人吗?
“你……”
明允谨无奈地弯了弯唇,口中一个你字刚刚说出就听见耳畔惊恐的声音响起,瑟缩地不停道歉。
“奴该死,竟然忘了本分让主人仰头,奴该死……”
戈登心里恨自己没有脑子,竟然犯了如此致密的错误,面前的雄虫并未露出丝毫怒气,可越是这样他越害怕。他的弟弟此刻躺在病床上生死不明,他现在仰人鼻息,就在半小时前面前的雄虫还被他抵着脖子威胁作为逃跑的人质,可现在他却拿着手表出现在这里救他弟弟的命。
戈登用他那笨拙生锈的脑子艰难思考,面前的雄虫怕是对他先前的冒犯怀恨在心,因此想要来报复他,他不知道为什么对方会拿出手表,但是既然他能救弟弟的命,那么无论自己付出什么代价都可以,他抢先一步跪地朝雄虫认主,可是对方的态度实在……
戈登悄悄抬头瞥了一眼,正巧对上明允谨的双眼,那无奈温和的表情让他心里陡然一顿,他仓皇地低下头。
明允谨看着戈登试探的小动作,忍俊不禁,明明是一个大块头像是一座山,可偏偏露出一副流浪狗的可怜模样,让人怪在意的。
还有他的称呼,主人,是他理解的那个意思吗?
只是给了个手表就开始叫主人了?用着这样一副堪比藏獒的身体却学着小狗呜咽,倒是反差感十足,不过是见他可怜随手赏了几根骨头就用湿漉漉的鼻子来蹭他的手,还真是……
明允谨从口袋里拿出几张柔软的手帕纸,眼中闪过些许笑意:“擦擦。”
预料的惩罚和痛楚并没有如期来临,柔软的手帕纸轻飘飘地闯入他的视线,极致的洁白,戈登一愣。
伸着手的明允谨觉得有些累,指尖微动,柔软的手帕纸像是一只翩跹的蝴蝶,轻轻扇动了翅膀,无端由地吸引了目光。
手帕纸轻轻晃了晃,戈登抬眸见看见明允谨举着手偏头朝他看来,他后知后觉地伸出手赶紧接过:“谢……谢主人赏。”
明允谨捂着唇微微露出一点笑意,他觉得大狗似乎有些呆。
明允谨并不懂戈登这标准的奴隶动作,但是一侧的安塔兰确实心知肚明,看了眼跪在地上让自己尽显卑下的黑皮雌虫,他唇角的笑容微敛,眼中闪过一丝了然:也对,这么卖不都是是卖?比起挖出器官分成一块一块甚至剁碎了卖,还不如整个一起卖,尊严这东西向来不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