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平替[娱乐圈](281)
“那是。”向潮一脸自豪。
“向教练你赖皮不肯写训练计划还有报告,你说一句,程教练能给你打出一段来。就连上面领导都知道,没有程佩云,向潮的报告压根不用看——都是废话。”
向潮立刻去捂戴沁的嘴,才干刚离开座椅,就被程佩云一把摁了回来。
“全队都知道的事情,你有什么可捂嘴的?”程佩云开口道。
“全队都知道,但洛屿和顾萧惟不知道啊!这些小崽子,不知道给我留条裤子穿吗?”
“行行行,给你留条裤子穿。”程佩云指了指向潮,“他为了哄我给他当陪练,替我洗了半年的袜子。”
现场一片安静,向潮的裤子就这样又少了一层。
向潮睁大了眼睛,立刻反击:“你还给我洗过裤衩呢!”
“是吗?出去偷吃烤肠被我逮到,烤肠掉到了裤子上,回去之后把裤子扔到我的水盆里,骗我给你洗裤子,这就是你干的事情。”程佩云回了他一个白眼。
两人开始互揭老底,同桌的小崽子们就差没有偷拿手机录下来了。
洛屿一边看,一边觉得羡慕,他下意识看了顾萧惟一眼,发现对方也正看着自己。
那一刻,他忽然就不羡慕了,更多的是内心的满足。
这顿吃完之后,向潮忽然起意说要请洛屿去吃烤肠,还说“没有吃过烤肠的向潮,就不是向潮了”。
程佩云拍了拍顾萧惟的肩膀,“向潮估计有悄悄话要对洛屿说。”
第119章 他们都不是你
“嗯。要不我和你也散散步, 我想多听听你说从前的事情。”顾萧惟开口道。
程佩云莞尔一笑,“挺好。那我就说给你听听吧,我和他之间的故事被很多人传来传去, 好像一段传奇,但真正是怎样的,还没有人听说过。”
训练营的跑道被冷冷的灯光照耀着, 这个点队员们都已经回了寝室,就只有程佩云和顾萧惟两人并肩走在一起。
“见到你的第一眼, 就觉得你跟我很像。我们都不是那种轻易接纳别人进入自己世界的人。但仔细一想, 其实我们又不像。”程佩云很淡地笑了一下,“因为你能演不同的角色,而我这辈子都只在饰演程佩云。”
“嗯?”顾萧惟看了过去。
“十八岁的时候我拿到了世锦赛的亚军,十九岁我打败了英国和意大利的名将拿下了奥运冠军。我很年轻就站在顶点了,教练们都觉得以我的年纪再拿两个世界冠军是很有可能的。你知道吗,当一些别人历经千辛万苦才能获得的成就, 你轻易就能得到的时候,往往会觉得……”
“会觉得孤独。”顾萧惟开口道。
程佩云顿了顿,大多数人会说“不珍惜”, 除了向潮, 他还是第一次听到另一个人说这种感觉是“孤独”。
“对, 那种孤独感很可怕。但我还是很自律地每天完成训练, 尽管我很想跳出这样的生活,我不想过被所有人期待的、规定好轨迹的人生。于是我干了一件事……”
“你弄断了自己的腿。”
程佩云看了过去,和顾萧惟的视线相对的时候,他忽然意识到眼前这个人有着和自己类似的疯狂, 甚至于对方的疯狂可能在自己之上。
“对!我戴着耳机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了。”程佩云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可其实耳机里根本没有放音乐。所有的教练、助教, 还有那天和我一起出去买东西的队友都很内疚。我得到了最好的医疗资源,而且通过半年左右的复建,我是可以恢复到原来的运动水平的,毕竟我还年轻。但我没有坚持下去,而是离开了击剑队,回去读大学了。”
“这种孤独感不会因为你反抗了别人为你设置的‘人生轨迹’而得到满足。相反,击剑占据了你人生绝大多数时光,你是一头狮子,在羊圈里得不到满足。你身边的同学还有老师,他们都没有体会过击剑赛场上的瞬息万变和攻守逆势。你真正想要的并不是脱离被设置好的人生,而是让你心血沸腾的对手。”
两三秒之后,程佩云耸着肩膀笑了起来,“没错。看来……我们俩真的有点像。”
“后来,向潮找上你了。”
程佩云仰起头,现在的天空已经不像十几年前那样可以看见无数星斗了,但始终有一颗明亮地闪耀着。
“因为世锦赛快要来了,队里再找不到比我更厉害、更有天赋的运动员。教练也好,上面领导也好给我和我的父母打了很多次电话,意思是大学还能继续读,但我作为运动员的黄金时期绝不能被浪费。他们想要的是奥运冠军,而我想要的是对手。渐渐的,他们也冷淡了下去。从一开始会亲自到学校来看我,到后来一周打一次电话,一个月打一次电话,然后他们把重心转移到了其他队员的身上。其实,我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可偏偏我没有回去的理由,直到向潮来纠缠我。哈哈……那真的是纠缠。”
那天,程佩云很认真地上着公共英语课,他长得好看,而且又是世界冠军,经常会有同学坐到他的身边跟他搭讪。
有个留着短寸脑袋圆圆像猕猴桃的人坐在了他的身边,明明他穿着一套陈旧的、领口被洗到泛白的运动衣,程佩云却在他的身上闻到了熟悉又向往的味道——被阳光暴晒过的、清爽的柠檬味道。
“我每次都板着脸不理他,但其实一直在留意向潮是不是跟在我的身后,是不是放弃了准备滚回去了,向潮越是执着地挑战我,我就越是恐慌。因为我害怕,几个月没有碰过击剑的我,会惨败在向潮的剑下,他会露出‘你也不过如此’的表情。他是唯一一个执着于我的人,我恐惧他的失望。”
“你也恐惧他会放弃。你不断地拒绝,他终究会放弃对你的挑战,转身离开。”顾萧惟说。
“对。我同意和他对战的前一晚,紧张到睡不着觉。明明和那些世界名将对决的时候我都能清空自己的大脑专注于比赛,但是向潮?这个籍籍无名刚从省里面被选拔上来的傻子竟然让我睡不着觉。可我就是有一种预感,他很厉害,他很强,无论他做事多么不靠谱、笑起来多傻缺,但我就是知道这个人比我遇到过所有的对手都强大。”
“所以你们第一场对决是在大学附近的击剑馆里,在快要决出胜负的时候,你假装腿伤复发摔倒了。”
程佩云已经走到了前面,他揣着口袋转过身来,“我怀疑你是不是钻进我脑子里,阅读了我的记忆。”
“如果我是你,我应该也会干同样的事情。遗憾总是特别美,因为胜负未决,所以向潮才会一直挂念你,把你放在心上。你终于成为了某个人心目中最重要的目标,而不仅仅是‘奥运冠军’这个身份。”
“对。外面都传说,向潮是为了劝我回去好好复建才抱着我做一百个深蹲。其实,是我离开队里之后,就觉得这个世界新奇无比,什么都想尝试。特别是腿伤让我的小腿骨头偶尔觉得疼——医生说那是心理作用,为了转移这种疼痛,我开始抽烟。当向潮缠着我回去恢复训练的时候,我故意在他面前抽烟,小憨批被呛得眼泪都出来了。他要我戒烟,我说你能抱起我做一百个深蹲,我就戒烟。”
然后让程佩云没有想到的是,向潮真的一把将他抱了起来,立刻开始做深蹲。
按照向潮的话说,他完成深蹲的时间越早,程佩云就能越早开始戒烟。
“向潮给予我的是一种安全感,一种无论发生什么我都是他世界中心的安全感。也为了永远成为他的中心,我回去了队里,一开始是给他做陪练,我陪着他在队内循环赛里脱颖而出,陪着他拿到世锦赛的资格,看着他冲进决赛,把我曾经的对手挑落。我们连续两届奥运会在决赛会师,我不遗余力地要成为向潮世界的中心,我以为是我控制他的方向。在他第一次冲进世锦赛决赛朝着我跑来,跳起来,挂在我的脖子上,我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