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只想谈恋爱 下(71)
兰随:“嗯……比昨天好了点。”
虽然这种差别不是很明显。
他见易臣夜皱了下眉,道:“伤筋动骨一百天,急不了,公司那边——”
“我还不至于压榨你。”易臣夜说。
兰随:“嗯……压榨我也可以。”
这话易臣夜不知道怎么听出了别的意思来。
“我是说,我可以帮你找几个能用的人来。”兰随把话题掰扯回去。
易臣夜拒绝了他这个提议,道是用不着。
吃过早饭,兰随把易臣夜送上车,易臣夜降下车窗,让他别提重东西,兰随说他会注意的。
车上,易臣夜拿出手机,开始搜索。
【骨折了吃什么有助康复】
兰随在家没有穿的太正式,一身居家服,在家办公,单手敲键盘慢了些,但处理一些简单的还是没有问题,有些渴了,他起身去端了杯水来,喝了口放在桌上,无意扫过电脑桌面上的日期——星期五。
今天到了该去看兰起垄的日子。
关于兰起垄的这件事他还没有问过易臣夜,而易臣夜也没有主动提起过。
当兰随到了疗养院,才得知兰起垄突发疾病,前段时间的一个晚上逮着人就咬,他们联系不上兰随,把兰起垄控制住后,隔天有人过来把他带走了。
他们说那天来的人当中,有他的“朋友”——易臣夜。
兰随刚出疗养院,易臣夜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他接了电话,听着那边浅浅的呼吸声。
“易总。”
“你去哪了?”那边的声音是温和的。
兰随看了眼一旁的保镖,“疗养院。”
几次呼吸过后,那边易臣夜说:“不要乱跑。”
兰随:“好。”
易臣夜:“我过来接你。”
电话挂断后,没多久,易臣夜的车就来了,兰随左手拉开车门上了车。
“这件事,之前忘了和你说了……”
“忘了,还是不想说。”
易臣夜一顿。
前面副驾驶的助理一下紧张了起来,感觉这对话有点刺激,关于公司“兰管家与易总不得不说的两三事”早就传开了,自从之前那次聚会回来之后,公司里无论男女,只要足够八卦,就都听过这一则八卦。
易总冲冠一怒为蓝颜,场面一度很修罗。
这质问的语气!这暧昧的氛围!根本就是坐实了传言啊。
助理也是某次在茶水间听到的小传闻。
他从后视镜瞥了他们一眼,悄悄竖起耳朵倾听。
兰随说:“不想说的话,那就等你想说的时候再说吧。”
这件事与他而言,其实并没有那么的重要。
易臣夜见他表情和自己想的似乎有点偏差,他看了眼手表,“你想听的话,我可以和你说。”
只是现在时间有点不够,加上前面还有两个人,不太方便。
兰随对他的行程表倒背如流,知道他等会还有事,道那就等回去再说,易臣夜道了声“好”。
易臣夜瞥见兰随衣领上沾了一片树叶,伸手替他摘了,“你想养猫也可以。”
“那小东西性子野,在家里娇气养着待不惯。”兰随说。
易臣夜:“你不是喜欢乖的吗?”
“乖的,有点小脾气的,也喜欢。”兰随笑了声,说这句话的时候,无端往易臣夜那边看了眼,易臣夜觉得他意有所指,轻咳了声。
“你觉得……我是什么样儿的人?”易臣夜压低声音问。
书上说过,要不定期的,打探对方对自己的看法。
实际上处于一个安静空间不敢说话且听的清清楚楚的助理:“……”
这招掩耳盗铃,很不错。
兰随想了想,偏头凑到他耳边,轻声道:“腰细腿长。”
易臣夜:“……”
这次前面的助理没听清,只看到他们易总的脸色一瞬变得很古怪。
车子抵达目的地,易臣夜准备下车时,把旁边一个袋子递给了兰随,兰随打开一看,是两小盒牛奶。
“多喝牛奶。”易臣夜说。
兰随:“?”
易臣夜说完,让司机送兰随回去,带着前面的助理下了车。
兰随:【他是提醒我要长高吗?】
系统:【是吧。】
第169章 谈恋爱吗
已是深夜, 别墅里很安静,客厅的灯还亮着。
门口响起轮子碾压过地面的声响,易臣夜下了车, 提着两袋子东西进了别墅,在门口换鞋。
听到声音出来的兰随从楼下往下面走, “今天不是不加班吗?”
“公司出了点小麻烦。”易臣夜说,“你可以不用等我, 自己先睡。”
兰随:“没有特意等, 习惯了——吃过饭了?”
作为管家,易臣夜没有回来,兰随也就习惯性的等他。
易臣夜对兰随的关心很受用,说有点饿了, 兰随道那边有今天给他准备的新鲜血液还没动过,“你手里是什么?”
易臣夜手里提着两个黑袋子发出窸窣的声响,引起了兰随的注意,易臣夜说没什么,随便买了一些鱼虾,他进了厨房, 把鱼虾分开装进了盆里。
“回来路过路边, 看到老奶奶在卖鱼, 就买了点。”易臣夜说。
兰随:“……”
他该不该装作相信了的样子?
易臣夜洗了手,瞥见一旁的牛奶盒,兰随站在一旁看着盆里的东西, 随后就被易臣夜捏着下巴勾了回来,他脸上没戴眼镜,和易臣夜对视着,易臣夜凑过来, 他也没躲,一只手搭在了易臣夜的后腰,抵着唇浅浅的吻了几秒。
兰随身体还没好,易臣夜没咬他,克制的贴着他的唇,摩擦了几下,主动提起了关于疗养院的事儿,那件事的源头,还要从二十几年前开始说起。
易臣夜的出生,是一场精打细算的预谋,他的那位血族父亲,在某次出国和一个女人相爱,从而有了他,但很快,那个女人发现,在这场事的背后,有一个巨大的阴谋。
她一次无意在居住处发现了一处阴暗的地下室,里面摆放着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玻璃瓶中装着蝎子蜈蚣这种毒物,她不小心发现了男人的计划。
男人在计划一件疯狂的事,他没多久的时间了,需要一具身体,承载他自己,而易臣夜,就是计划里的那个容器。女人发现了这件事,并且压在了心里,找机会跑了,为防止被男人找到,住在了最混乱的街道,易臣夜就诞生于那条无名乞丐街。
在他十五岁那年的生日,他晚上兼职回来,就发现他母亲被吸干了血躺在木质地板上,手里紧紧握着,捏着一张名片。
那时候,那条街道太混乱,死个人没什么奇怪的。
他们的住处还是被男人找到了,而那时的男人,已经换了一副面孔,成了兰起垄。
当易臣夜查到兰起垄身上时,正是在兰起垄找到他之前的几个月,不是兰起垄找到了他,是他出现在了兰起垄面前。
但“借尸还魂”又哪有那么容易,兰起垄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包括兰随原身曾经在作文里写到的老鼠尸体,那都是兰起垄晚上失控时吃的,他身体会衰老得极快,日日夜夜的受着折磨,活的猪狗不如的狼狈,到了如今,他的身体已经崩溃,神志不清,连光都见不得了。
兰随之前最后几次去探望他的时候,的确是这样,他的房间永远拉着厚重的窗帘。
易臣夜说,接触到光,他的皮肤都会溃烂。
说那些话时,易臣夜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兰随的脸上,没有错过他脸上的一点表情,见兰随情绪上似乎没有太大的波动——和他想的差不多。
“你感兴趣的,我都可以告诉你。”易臣夜端着水杯接水。
兰随之前很喜欢问他以前的事儿,还说过心疼他,虽然他后面说是骗他的——易臣夜开始在脑海里寻找他经历过的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