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虫99%都是人类(105)
“37……怎么,嫌我说话老气横秋和你有代沟?”
“倒也不是……”解雁行垂下眉眼,注视着手中的筷尖,“我23岁,大学没毕业,还算年轻……这是我的初恋,此前没有任何经验……你说我不该再招惹他,我也懂这个道理,但是……但是我真的还太年轻了,我也会忍不住,我也不是什么情况下都能理智地权衡利弊。更何况我觉得……”
“如果我在虫星的时间真的只剩下这最后的四十天,而我将它尽数用来逃避和躲藏,等回到地球之后,我会不会后悔?”
第71章
狩猎大会是顾钊所在的镇子上一整年里排得上名号的大型活动, 不管参不参赛的虫子都放下手头的事情跑来了,熙熙攘攘浩浩荡荡,挤得解雁行只能远远躲在最偏的地方, 并且再三检查抑制贴。
昨晚他的雄虫素后来就出了点小问题,差点引起骚乱。
却戎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解雁行唤他为自己去新的抑制贴的时候, 他明显露出挣扎和犹豫的眼神,解雁行甚至从他六只竖瞳中读出了放手一搏的冲动, 然后解雁行就用一个震慑性雄虫素压得他清醒到不能再清醒。
确认一切正常之后, 解雁行放眼眺望虫群, 发现就连先前给他送烤鱼的话很多小雌崽都牵着一条比虫还大的猎犬,站在虫崽群里和同伴叫嚷着什么,这些小崽子们手里都握着一把小弓, 试挽弓和系护腕的姿态都格外熟稔,眉飞色舞,跃跃欲试。
顾钊解释说虫崽也可以参加比赛, 但基本都只会在山脚下转转,大多都是逮只兔子、捉条蛇。
虽然却戎嘴上说着他们军虫正直淳朴一心一意为虫民, 从不欺负普通群众, 但到了比赛当日还是雄赳赳气昂昂地拿上弓背着箭,特意备上一身方便行动的迷彩衣, 兴致盎然地站在一边做准备运动。
解雁行垂下眼眸,就见某位少将为了防止蚊虫叮咬以及被尖锐的木枝和石块划伤,把自己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甚至还戴了副墨镜, 但唯独细致地叠起裤腿,露出了两边脚踝。
“……”
解雁行忍了又忍, 终究还是忍不住委婉地提问:“你今天怎么没戴足链?”
却戎得意地抬脚踩在路边的巨石上,给他秀了秀脚踝,“打猎就不戴了,万一丢了呢。”
自打上一次却戎出院脱下病号服起,解雁行就再没见他穿过长裤,清一色的七分裤、九分裤,没事就露着脚踝在他面前走来走去,司马戎之心,人尽皆知。
“你也不怕有小虫子咬你……”
“不怕。”却戎心念一动,铂金色虫铠顿时覆着在他的脚踝周围,坚硬似铁,把皮肤挡得严严实实,“反倒是你,裤腿扎进靴子里,帽子戴好,不然等会毛毛虫顺着你领口爬到你衣服里……”
“这就是你的虫铠?”一道声音忽然打断却戎的话语。解雁行侧眸一看,竟然是昨天向他搭讪的那只卡其色发高等雌虫,阿暮,对方也一身泥土色系的游猎装,脸上涂了迷彩,背着一把长弓,讲话语气十分不善。感觉很像是昨天在这里吃了瘪,回去思考一晚上越想越气,辗转反侧怒极攻心,今天特意过来挑刺。
你能成为这只雄虫的君侍,不过只是因为比我先认识他而已。就算你在受宠又怎样?我实力比你更强,就一定能获得这名雄虫的青睐!
仅仅凭阿暮这样一个简单的问句,却戎立即读懂了对方言下未尽的挑衅。他眯起双眸,像一只被讨嫌鬣狗侵犯领地的雄狮,压低声音道:“是的,这就是我的虫铠。”
解雁行为却戎染一头粉毛,一方面是逗弄他,一方面也有隐藏身份的意思。却戎自然也配合地收敛了气息,标志性的金白异瞳也被墨镜遮挡,所以阿暮根本分辨不出却戎的真实实力,还以为他只是一个仅会固定部位虫铠化的普通雌虫。
那样的雄虫却只配了这样一名雌虫,实在是可惜了。阿暮又有了争夺的信心。一如却戎所料,他昨日回家之后,红发雄虫雄虫素的气味却始终萦绕在他鼻尖和脑海,让他就连梦境都是香艳的。那味道实在太过美妙,分明白天的时候他们之间还有一段距离,但那种馥郁芬芳已经沁透心脾,充斥着满满的精力。
雄子或许在故意勾引我。深夜给了阿暮莫名的自信,不然怎么解释他那么远就能闻到雄虫素?那粉毛雌虫大概只是雄子用来考验我追求他的毅力与恒心的工具虫……我不能望而却步,明天还要再去找他,向他证明我的诚意!——阿暮带着这样的想法心满意足地入了眠。
此时此刻,阿暮愈发肯定他昨夜的猜测,轻咳一声,绅士而尊敬地对解雁行道:“雄子,请你在安全的地方等候,这是我与您的君侍之间,属于雌虫的较量。”
“这世上最安全的地方就是我身边,”却戎再次发出了和当年一样的霸道宣言,“雄主,你好好跟紧我。”
阿暮:“……”
真的安全吗?解雁行发出不合时宜的怀疑,上次我紧跟你身后直接入了星匪窝,这世上大概没几个地方能比那里更危险了吧……?
虽然心中存在异议,但解雁行还是朝却戎的方向靠近,并且在回眸对上阿暮期待的目光时,疏离地笑了下,朝他摇了摇头。
“雄子……”
“抱歉。”解雁行拒绝得非常果断,不留任何情面。这令阿暮即刻露出了受伤的神情,想再为自己争取几句但又不知道如何开口,他原地站着久久不肯离去,又无计可施,解雁行的态度非常绝决,最终他也只能恨恨地瞪却戎一眼,转身走了。
却戎:“……”关我什么事?!
前来向解雁行示好的雌虫远远不止阿暮一只,这种穷乡僻壤,哪只雄虫剪个头发都能出现在翌日新闻头版头条,更何况凭空出现了一只优质的年轻雄虫。前两天顾钊一直有意在帮他遮掩和阻拦,但这次狩猎大赛是解雁行自己主动走到了公众面前,即便他躲在角落里,也不可避免了吸引了全部未婚雌虫的目光。
解雁行可不是那种会享受这种众星捧月感的人,在发现搭讪的雌虫就像地里的韭菜,拒绝了一波又来一波,怎么也拒绝不完之后,他干脆带着却戎,找到一个无虫的入山口,提前进了山林。
这里原始的深山远不同于那些已经被化为旅游景点的山,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路”,全靠走在前面的虫开道,后人才沿着脚印一步一步往深处爬。
“哎……”却戎把墨镜放到口袋里,虫铠化的手撇开挡路的带刺灌木,笑着摇了摇头,“我突然觉得你回地球也挺好的,这样就好像我把你藏在了一个极为隐秘的地方,别的雌虫根本发现不了,如此一来,就没有虫再能和我抢你了。”
解雁行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却戎就忽然皱眉啧了一声:“也不一定,万一地球上我还有情敌呢?”
“地球上,我就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大学生。”解雁行亦步亦趋地跟在却戎身后,每一步都踩在对方的脚印上,“长相一般,成绩一般,父母双亡,没车没房。”
“我不信,你到了那边外貌会发生什么变化吗?”
“不会……”
“那就是了。”却戎回过身,“你要能带我一起走就好了,这样我就能到地球上继续盯着你身边的莺莺燕燕。”
“你到了地球上,一定比我更受欢迎……”解雁行正说着话,突然看见却戎动作麻利迅速地挽弓搭箭,一直到羽箭离弦而出,擦着他的发丝噔地射进地里,整个流程都不超过半秒的时间。解雁行回过头,就见箭矢扎穿了一只兔子的后腿,把它钉在了原地。
兔子睁着一双红色的眼珠,白毛沾上血迹,腹部还在不断上下起伏。
却戎缓缓放下手中的弓,神色冷淡而严肃,待确认射中猎物之后目光才重新染上温度,朝解雁行眨了眨眼,疑惑道:“我会比你更受欢迎?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