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田的古代生活 上(170)
“行。”
“还有牛肚,百叶……白毛肚……。”丁田吸溜口水:“晚上可以涮毛肚吃!”
“我不吃内脏的……。”王佐的毛病又来了:“还是吃肉吧。”
“内脏好吃着呢,你尝尝么。”丁田跟他耍赖:“涮毛肚啊,让大厨好好的调一锅汤,涮着吃,这冷飕飕的时候,吃这个正好。”
俩人聊着这些没有营养的天,却兴致勃勃,而本来在书房门口的孟宪臣,朝冷别离苦笑一
声:“走吧,这两天王爷都不露个笑模样,如今终于有了点笑声,我们的事情,明天再汇报。
”
“嗯。”冷别离立刻转身就走,一丝犹豫都没有。
他就是这么利落干脆的人。
倒是丁田,在厨房去准备了之后,他就跟王佐说了案情的进展:“你说,这人是不是蒙受了不白之冤?偏偏他名声不好,大家都认为他不是被冤枉的,就连县令都没耐心跟他作耗下去,而动了大刑,他还找不出个证人给他作证,我只能在案卷的卷宗中找一些疑点出来,好给府尊大人一个足够的理由,压下这个案子不上报,就算一时找不到证据,也能拖上一年。”
“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你就说。”王佐很少有这样跟人承诺的时候。
“咦?”丁田好奇了:“你这是受了什么刺激了吗?”
“没什么。”王佐淡淡一笑:“那个女人也是,就不能忍一忍?非要在婚前……现在好了吧?死的那么惨,那男人也是个没担当的,女人都死了,还顾忌什么?大刑伺候怎么了?扛不住就招,然后喊冤啊!”
“他已经喊冤了,我等过了节,就找他,让他写个状纸递上去,府尊大人也好有话说。”丁田道:“金不换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我想他节后大概会跑一趟白云县。”
“你也想去?”王佐看丁田有这个意思。
“嗯……。”丁田不好意思的一笑:“云华清他……太可怜了,你是不知道,他身上都没一块好肉了,要不是金不换医术高超,我又给他补了快一个月的身体,他早就完蛋了!都不用
等到秋后问斩,光是伤口发炎感染,就够他去见阎王爷了。”
“那么严重?”王佐配合他,露出疑惑的表情。
“当然了!”丁田咋咋呼呼的道:“费了我上次给你炖汤剩下的半个人参咧,他太虚过了,再不补一补,人就完蛋了,他还那么年轻呢!”
“正好,我过两日,也要去白云山打猎,你去不去?”王佐说完这话,就看到丁田的眼睛“嗖”的一下子就亮了:“我……我也能去吗?”
他还没忘了,自己是个司狱,是有公职在身的人。
以前在上班的时候,他都不请假的,正常休假不算。
“当然了,本王觉得丁司狱你管理的监牢非常好,不过,你也应该去别的地方的监牢看一看,还有,本王觉得你管理监牢的那一套,别的地方的监牢应该也要学一学……。”王佐一顿公式化的说辞,丁田立刻就点头了:“那我就跟着你去看看。”
“嗯。”王佐心情大好,被京里来的懒蛤蟆给恶心了的坏心情,终于变好了。
“但是要带着金不换。”丁田说话大喘气,还带补条件的。
“嗯……。”王佐有点不开心了。
不过吃饭的时候,丁田非常殷勤,不是给盛汤,就是给夹菜,王富贵看的惊疑不定:“你这是开窍了?”
“什么开窍啊?”丁田正在努力的给王佐将一块牛肉夹到食碟里。
“终于知道给王爷溜须拍马了?”王富贵看了看丁田那么明显的讨好举动。
“他只是想跟我们去白云山打猎,我答应带他一起去,一起回来。”王佐哭笑不得。
丁田呲牙,笑的非常开心:“公费旅游咧!”
而且是去打猎,打猎啊!
以前在他那个时代,打猎那是啥人才有的活动?哪个不是千万级别的大富豪们的休闲方式啊?
还多数都是在外国,国内打猎你试试!
那个时候,除却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打猎都成了一个名词,而不是一个动词,加上就算是有猎场,那也是家养的猎物。
一点野性都没有了,还打个毛的猎物啊。
这里不一样,这里人多,不怕有危险;而且人多打的猎物也就多,到时候还能分点野鸡兔子狍子之类的……那就更美了。
王富贵气的呀!
丁田在这里赖到晚上,真的吃上了涮毛肚,王佐还真的一口都没吃,全让丁田给包圆了。
白三儿他们送丁田了家。
第二天,丁田又去了府衙,给府尊大人送礼,下午去了金不换的家。
金不换的家如今已经大变样了,他将家里修缮一新,加上丁田每月给的也不少,他一个人也吃用不了那么多,分到的东西更是每次都不落下,现在已经再也不是那个三餐不济的落魄人了。
见到丁田来了,他也不客气:“节礼呢?”
“你的节礼呢?”丁田指着外头的马车:“我可是给你送来了一马车的东西。”
不止有一条牛腿,还有一只肉羊,半扇猪肉,以及大米白面等,包括两匹绸缎,四匹细棉
布。
就连御制的文房四宝,也给他来了一套,除此之外,只有府尊大人有一套,师爷有一套,还有一套,被丁田送给了林家。
他自己一套没留,不过他还有用的,加上以前王佐送他的也有一套留在家里没用。
“在屋里,自己去看。”金不换出门看马车里的东西非常满意,但是却没往自家院子里拉,而是拿了个割肉的刀子,让马六赶着马车,给左邻右舍送礼去了。
他一家割二斤牛肉,二斤猪肉,再给一盆大米,或者一盆白面,虽然东西少,但是左邻右舍都乐的不得了。
以前只是可怜金不换一个人,没个人照顾,也就顺带帮把手的事,谁知道福报来的这么快
尤其是金不换家这条街最里头的那户人家,那户人家是一个有些瘸腿的老妇人,带着儿子过日子,因为家里不宽裕,儿子十八岁了还没定亲。
金不换给这家的节礼,是一条羊腿,十斤猪肉,二十斤白面,以及两匹细布。
“这太多了……。”老妇人不想要。
“孙大娘,这些年,您没少帮我缝缝补补,与我金不换有大恩,吃不上饭的时候,总是您老给送去俩窝窝头,这我都记得。”金不换真心实意的道:“那年我病了,也是您老,衣不解带的照顾我,还有孙兄弟,也是忙前忙后的……我不多说了,这点东西您收着,一年到头,总不能连个节日都过不好。”
“你端午送来的东西,就够多的了。”老妇人接下了东西:“大牛昨天套着了八只兔子,卖了六只,剩下俩,你拿走一只。”
这样也算是礼尚往来了,虽然礼物并不对等,但是对于他们这种贫贱之交,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了。
“好,我带走。”金不换拿了一只兔子走了。
但是在孙大牛拿着东西进了屋,将肉从肉框里拿出来之后,发现里头还有东西,那是一个钱袋,里头有一吊铜钱,以及二两的小银元宝一个。
金不换送了一圈儿礼物回来,车里头就剩下一点骨头架子,熬汤倒是正好。
只可惜,他不熬汤,骨头架子被他送给了前头一个经常跟他一起出门,他去采药,对方是去打柴的,结伴同行,也没少帮忙,金不换送给他家一些肉骨头,还有十斤猪肉,这打柴是个力气活,喝点骨头汤,对身体好。
丁田看到剩下来的东西,乐了:“算你还知道留点。”
“我能不知道么?”金不换叹了口气:“这可是御制之物,轻易不能送人,留下要当传家宝的,这可比你上次给的上用的贵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