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小玫瑰(34)
“最好的办法是既能将威廉姆送进监狱而把自己摘出来。”艾伯特瞥她一眼,起身拿起外套边走边说:“我去接宋朝回来,你——好好准备。”
艾薇拉嚼着蔬菜沙拉嚼了好几口才懒洋洋的站起,伸了个懒腰:“要先装饰房间还是做晚餐好?算了,先装饰房间吧,至少还有时间叫外卖。不过未来嫂子喜欢什么风格?他一定喜欢玫瑰!”
艾伯特要带他的小玫瑰回家,作为未来小姑子的艾薇拉必须得留个热情温暖的好印象。得让人看到诚心。
宋朝察觉到了不对,当他从图书馆离开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了。他选择步行回公寓,又因为喜静便选了条少人行走的小路。走着走着便发现了后面的脚步声。
一开始他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直到他发现那脚步是跟随自己的步伐。他尝试步伐加快变慢,身后跟随者也加快变慢。宋朝毫不犹豫的加快步伐,在快要走出小路的时候狂奔。
身后的人也跟着狂奔,声音越来越接近他。宋朝紧张得心快要跳出来,脑海中一瞬间闪过了很多深夜独行遭遇变态杀手的新闻,吓得冷汗浸湿了背部。
突然,宋朝停下,侧过身背对着墙。前面五六个外国青年,身后跟踪他的那个青年也追了上来,他被拦截了。
这些人意图不轨,分明是要来教训他,并非求财。宋朝认出了其中一人是那天在客厅看球赛的威廉姆的朋友,但他聪明的没有指出来。要是让对方知道他认出来了,恐怕就不是教训一顿那么简单。
宋朝浑身颤抖,带着哭音求饶并主动奉上钱包,他把一个遭遇抢劫的懦弱胆小鬼的形象塑造得很好。
那群青年的老大是个浑身刺青的黑人,见状哈哈大笑,指着宋朝很蔑视的说了一句:“黄猴子。”
“你很识相,但你做了蠢事。”
宋朝明白对方没有放过他的意思,钱他要,人也要教训。这群人在替威廉姆报仇。
宋朝不演戏了,站直身体直视那个混混头儿,打算和对方谈判:“你在替威廉姆教训我?”
混混头儿愣了一下,很惊讶:“你知道?那就好办多了。你看看,你让威廉姆进局子,这让我很丢脸。我得让你受点教训。”
“你不怕我报警?”
“报警?”混混头儿发笑,像是宋朝说了一个多大的笑话。“听着,黄猴子。就算是警官也不敢对我呵斥!”
宋朝皱眉,企图拖延时间,至少拖到警察巡逻到这个地方。但混混头儿已经不耐烦和宋朝叙话,大手抓住他的衣领把他往身后压。那力道不是宋朝能承受的,他整个人狠狠地撞在墙上,背部一阵疼痛蔓延。
硕大的拳头举在半空,眼看就要落下来。突然巷口发出响亮的喇叭声,惊动巷子里的人。他们抬头望过去,车灯亮如火炬,刺得他们睁不开眼。围堵住宋朝的那些人纷纷低咒。
车灯暗下来,艾伯特从车里下来,看不出神情如何,只那身气势便叫不少人退怯慌张。
宋朝看见熟人,本是坚强抗争的心突然就松软下来,鼻子有些发痒,忍不住便有眼泪掉下来。他心头委屈着,离了家失了庇佑,想念家人受了委屈也不能说。被室友欺负也憋着股气不肯跟艾伯特提起半字,委屈全往心里头咽。
他可是宋朝,宋家捧在掌心上宠的宋小宝儿。往常便是受了点儿小委屈都得叫家人好生哄着,闹闹小孩儿脾气。可现在受了那等欺负,他得往心里咽还得自己解决。
现下受了惊吓,再见到艾伯特,心里一放松,就止不住的委屈难过。
身处异国他乡,本就比其他人的心理脆弱再加上他从未独立过,陪伴他给他安慰的艾伯特几乎就成了宋朝在EG呆下去的支柱。人受了欺负,见到支柱哪能不委屈?
宋朝委屈又难过,软软的带着哭音叫:“唐岱……”
艾伯特心中猛然一颤,瞧着宋朝那双望向自己全然信任的眼神,有某种汹涌澎湃的感情从心口释放出来,然后在瞬间席卷全身。令得他忍不住想把宋朝护在怀里,先好好的哄着、宠着,再吻遍这朵娇艳的小玫瑰。
艾伯特的身手很好,尤其是剑术。他小的时候有将近八年的时间同祖母尤金妮一同生活在古堡中,在那里被作为公爵继承人训练,除了基本学业还要学习骑术、剑术等。
教艾伯特剑术的是尤金妮公主的骑士,那是位EG仅存的拥有维多利亚骑士勋章的骑士。他曾在战争中做出英雄事迹,即使老了,仍旧杀伤力巨大。由他教导出来的艾伯特顺理成章的成为嘉德骑士勋章二十四名成员中武力值最高的骑士。
所以当那些街头混混们围住艾伯特,打算给他个教训的时候反而被艾伯特轻而易举的打趴下。一个个躺倒在地上痛苦呻|吟,艾伯特毫发无损仍优雅得像个该在歌剧院里听歌剧的绅士。
艾伯特对那个混混头儿命令道:“放了他。”
那像是君王的命令,无人能抗拒得了似的。擒住宋朝的黑人犹如受到了蛊惑松开宋朝,就是那么一瞬间艾伯特猛然上前一脚将他踢飞出去然后搂住宋朝。
查看了一番,发现宋朝没有受伤便将他拉进车里。宋朝红着眼睛乖乖的任艾伯特拉着,等坐进车里了才小声问道:“去哪儿?”
艾伯特大手摸摸他的脸,抚慰道:“我家。”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登记。下下章登记结婚生小孩儿(??ω??)??
第27章 027
宋朝这回没拒绝, 反正回公寓面对的也是冷漠的室友还不如不回。他目前的情绪并不适合单独一个人待着, 也就不拒绝艾伯特的邀请。
宋朝坐上车, 眼眶还红着也不忘乖乖系上安全带。两只手摆在腹部前, 大拇指无意识的摩挲着。那模样儿, 顶顶的可怜。
艾伯特瞧着就心软,大手伸过去抚摸他的脸, 穿过他柔软的黑发,扣住他的后脑勺,然后倾身上前在他的唇上落下轻轻的吻。
唇贴着唇,温暖蔓延。毫无欲望, 单纯的怜惜、安慰。
“没事了。别怕。”
宋朝红着眼,用力的吸着鼻子。看着近在咫尺的艾伯特, 顿了会儿后侧过脸靠在艾伯特的肩膀上像只猫咪似的亲密的摩擦。完全信任的态度可爱得无以复加。
艾伯特忍不住喟叹:“你比玫瑰还可爱。你让我觉得自己的心再也狠硬不起来。”
车子直达艾伯特那栋在南肯辛顿的房子, 房子位于肯辛顿花园街,和肯辛顿宫仅隔了一条街的距离。宋朝就是再迟钝也知道这栋房子不是普通人可以拥有的, 那是世界上少数人才能拥有的房子。它不仅缘于财富,还需身份。
南肯辛顿有很多townhouse(联排二到三层的房子, 不具花园和草坪),到了肯辛顿花园街的房子则大多数是house(独门独户具有花园,占地较大且隐私性较强的房子)。艾伯特的家就是一栋前后带有花园和草坪的三层高红砖小楼房。
古典的建筑风格极具时代感,令人在恍惚间仿佛穿越回百年前的伦敦。在这个房子高楼以水泥堆砌的现代化社会竟然还保留着这样全数以石头堆砌而成的房子,历经岁月,低调、从容而优雅。
艾伯特没有错看宋朝满眼的惊叹和怀疑,以及一瞬间产生的想要逃离的想法。轻声说道:“这是维多利亚时期的红砖小楼门, 差不多拥有一百年的历史。但在EG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很多人都继承了从维多利亚时代流传下来的房子。拥有一栋百年以上的小楼房并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艾伯特说的的确没错,但这里是南肯辛顿。寸土寸金的南肯辛顿!
宋朝怀疑的说:“但这里是南肯辛顿,你的祖上难道有爵位?”
肯辛顿-切尔西区从很久以前就是皇家自治区,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尤其是靠近肯辛顿宫的肯辛顿花园街的房子。再加上艾伯特的家独门独户自带花园的隐私性极高的house。这就不单单是有钱就能买得到的。
“的确有。不过那个时代过去了。这栋房子是我的祖母赠予我的成年礼物,事实上我住在这里很尴尬。来来回回都是过于‘热情’的邻居,我是说他们总是有时间和金钱举办派对。我不能抛下我的吃饭家伙而接受他们的邀请去狂欢,三番两次的拒绝后,他们不再要请我。我们融入不进邻居的圈子,当他们发现了我们的真面目也不愿意我们融入进去。相对而言,我们的身份并不是太高,有些话题没办法聊到一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