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娇弱魅魔的我爆红足坛(18)
他下意识指了指这条,“就这个吧。”
他的母亲:“这个恶魔尾巴?你现在的品味倒是变了,以前你从来不喜欢这样的。”
闻言,厄津森一愣。
似乎反应过来了什么。
但是说都说了,他也没有再去改变意见了,“就这个吧。”
之后,他挂了电话。
……
……
白天那个给乔西拍了宣传片的导演,在下班后他就回家了。
回家后,他打开电脑,并且点开了一款名为《街头足球》的游戏。
他虽然从业影视行业,但其实他是一位街头足球爱好者。
因为白天给乔西拍了宣传片,看到了乔西那让人惊讶的颠球。
所以,这位导演自己也心痒了。
想打开《街头足球》这款以街头足球为主题的游戏,去玩一玩。
毕竟,乔西那些颠球的动作,基本上也等于街头足球了,而且,乔西的动作,还酷毙了。
所以,这位导演心痒,也想在游戏里尝试一下乔西的那些颠球姿势。
他试着回忆了下乔西白天的那些动作。
“嗯,好像是,那什么来着,嗯,我来把这些动作都编辑进去,看看会怎么样。”
随后,他把乔西的那些动作,都编辑成指令,输入给了电脑AI人物,让AI人物给他重现出来。
而后,当他把一切指令都输入进去之后……
电脑程序显示:“警告!警告!指令错误!输入的动作指令难度太大,违反正常人类的骨骼构造,违反正常人类的力量学原理,违反地球的引力学原理,违反……(省略一千字)”
“很遗憾,需要完成这样的动作,人类起码得有六条腿,四只手,并且地表不能存在地心引力。”
“AI不能违反基本常识。”
“请不要给AI出难题,AI不能万能的。”
“请尊重AI的智慧,。”
“请把AI当个人看!”
“感谢!!!”
后面,导演也没有看下去了。
导演:“……”
他忽然有点懵。
等等……这到底什么鬼?
那个男孩,竟然凭借他的不科学,把电脑程序整破防了?
作者有话说:
感谢Mr.monster的地雷
第14章
触发蛊惑次数+1
这一日的曼切斯特市,艳阳高照。
作为英国老牌工业区,曼切斯特有两支豪门,以及一只中下游英超球队坐落于此。
虽然曼切斯特不如伦敦富庶,人口也比不上伦敦,但是球迷对球队的热情,丝毫不输给伦敦。
其中,紫罗兰就是两支豪门球队之一。
乔西这天到了俱乐部,打算开始训练。
此时,他在更衣室里换衣服。
厄津森又是比他早到一步,乔西在看到厄津森的一瞬间,心虚地脚步顿了顿。
等等,昨天经历了露出尾巴那么尴尬的事。
也不知道他会怎么看待自己,会觉得自己是个有情趣怪癖的人吗?
毕竟,没有谁会没事把尾巴穿在身上,这种情趣爱好,也太奇怪了。
不过,虽然心里打鼓。
但是表面上,乔西还是无比淡定地走了进去。
厄津森看到他,那凌冽的脸上露出一贯温柔的笑容,“早。”
“早。”
接着,越来越多的队友来了。
其中。
空调哥梅森今天又穿着他那独特的70后口味穿搭来了。
凉拖+线袜+老头毛衣……
别人都被空调哥这番穿着给震惊了之后。
但是每当这时候,乔西都会给梅森来一波花式夸夸。
也正因为乔西每天这样的花式夸夸,梅森现在特别喜欢乔西,走哪都要带着乔西。
比如此刻。
乔西却说了句,“梅森,你的时尚品味不错,在我眼里你可以去走时尚秀。”
梅森听完高兴地拍了拍乔西的肩膀。
其他人:“……”
……
……
中午休息的时候。
乔西接到了弟弟的电话,弟弟在俱乐部门口想见自己。
这是原主的亲弟弟,目前还在读初中。
因为性格比较叛逆,所以和原主不太亲近。
见到弟弟华金之后,华金先是随便东扯西扯说了些什么,而后,他话锋一转,“哥哥,你看,我的手机碎屏了,而且,这手机我也用了一年了,不如换个新的。”
之后,华金拿出了他的手机里,展示给乔西。
果然,华金的手机频幕上有了一条裂痕。
但也仅仅就一条而已。
乔西眼睛扫了眼那手机,“华金,这手机屏幕可以去修一下,还能用的。”
华金抿了抿嘴,“哥,你就给我钱买个新的吧,我这手机都去年的了,我想买个新的。”
乔西有些头大,这一家人都把原主当摇钱树了?
“华金,我并没有那么多钱来照顾你们每个人的生活。”
说完 ,乔西从兜里把自己的手机也掏了出来。
“华金你看,我自己的手机也是六年前的旧型号了,而且也碎屏了。”
华金显然有些诧异,“哥,你这手机也太老了吧,所以哥你这周的薪资是打算去给自己买个新手机?”
乔西将手机塞回口袋,“不用买,我就这样用着挺好的,我打算再用一段时间。”
华金听完都惊呆了,“哥,你太佛系了。”
佛系?
他不知道。
球星分很多种,有的人喜欢奢华喜欢花钱,有的人则不在乎那些东西。
乔西属于不在乎那些东西的。
他觉得这个手机挺好的,虽然是原主留下的,但用顺手了就懒得换了。
乔西回答:“我不在乎这些。”
华金见自己的哥哥都用这样的手机,自己也不好意思开口让哥哥给自己买新手机了。
最后他只能就这样算了。
待华金离开后。
厄津森从乔西身后走过来。
乔西心想,这人该不会是偷听自己和弟弟说话了吧?
厄津森走到他身边,忽然停下步伐,侧过脸对着他微微一笑,“我手机碎屏了,我知道一家店很擅长修这个,约个时间一起去吗?”
“行啊。”
……
……
当晚。
乔西回到家里,开始认真翻阅起了《魅魔使用手册》。
他这几天忙,都没怎么认真阅读,但是他觉得这本手册对自己很重要,他需要认真阅读才行。
此时,他翻开了第99页。
上面写着:“作为魅魔,你将拥有多项优势:高贵的血统,聪慧的大脑,完美的记忆力,夜莺的歌喉……”
“研究表明,魅魔的智商是普通人的两倍,记忆力是普通人的三倍,对音乐的辨识度是普通人的四倍……”
看到这里,乔西愣了愣。
还有这么多好处?
自己之前怎么没看到,等等,这些东西,倒是很实用啊,什么记忆力、智商什么的,有这种东西,自己不管做什么,都是很有帮助的……
乔西暗自几下,决定下去一一去试试,到底是不是像手册上说得这么神。
而后,他又瞄到一行字。
——“最重要的一点,魅魔天生可以蛊惑人心,只要你想,你随时可以做到。”
乔西看到这里,愣了愣。
真的?
但是这是什么意思?
自己有点没懂。
他看了眼时间,发现已经晚上7点了,他要赶去球场看宋今天的比赛了。
今天是宋所在的“红潜”,和另一支球队“白玫瑰”的比赛。
红潜和白玫瑰可谓是百年来的“同城死敌”。
最出名的就是两方的球迷,那真的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光是造成的群殴骚乱都已经数不胜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