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队长是我竹马[电竞](15)
【英雄联盟职业选手要求】
搜索页面的词条密密麻麻,一眼望去都恍惚,他握着鼠标埋入电脑里,花了半小时看那些不知道靠不靠谱的信息,看到最后也没找到个准确的,全都是模棱两可的编纂,没有实质性的东西,总结下来就一句话,技术牛逼就行。
他揉了揉眉心,关掉网页打开了英雄联盟,活动完脖子轻舒一口气,专注地打起了游戏。
中考之后,余闻凭借很一般的成绩,顺利进了吊车尾的十五中,任星桐也在初二那年以成绩前五被分进了一中快速班,每天要面临厚厚的作业和试卷,基本没有打游戏的时间。
赶上周六日时间充裕点,任星桐就会去网吧陪余闻打游戏,他明显感觉到两个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余闻的技术水平很稳定的递增,段位也一天比一天高,和他拉开了一条难以越过的鸿沟。
任星桐偶尔也会因为天差地别急躁,尤其是在两个人彻底无法双排之后,这种感觉就尤为强烈。
他结束一把对局,看着自己没什么过人之处的战绩,皱起了眉毛。看了半分钟,他有些烦躁地关掉了结算页面,扭头去观看余闻打游戏。
那边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团战,任星桐看着余闻反应快,操作果决利落,不过片刻就分割战场拿下三杀扭转局势,三打五打,打出了一换四的成绩。
这样的比赛,重点了任星桐曾经因为职业比赛的热血,他甚至有一种余闻就站在那个舞台上的错觉。
“呼。”一把结束,余闻抬手捏了捏后颈肉,偏头看到直勾勾看过来的任星桐,疑惑地摸了摸脸,“我脸上有什么吗?”
任星桐回一半神,盯着他的屏幕,没头没尾地说:“闻哥,你真的很厉害。”
“……?”余闻更疑惑了,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是本人吗?”
“是。”任星桐拽下他的手,郑重地又重复了一遍,“你打野很厉害,非常厉害,我有一种预感,以后你也能站在那个舞台上,然后——发光发亮。”
余闻愣了愣,敛起玩心,颇为认真地问:“你真这么觉得?”
“嗯,我真的这么觉得。”任星桐重重点了点头,“闻哥,你好好坚持下去,别把它只当一个游戏,我相信终有一天,它会带给你努力的回报。”
余闻神色变化,微垂的睫毛轻颤着,似乎在为这个目标而感到不安,又或是澎湃和激动。
“反正以你的成绩,考大学肯定是费劲了,如果真的能当职业选手,还是条挺不错的出路呢……”任星桐煽情完又开始作死。
余闻还没从刚才的话里回过味儿,一听下话差点没气死,抬手就捏任星桐的脸肉,他下了狠劲儿,直捏得任星桐哭疼才松手。
右脸的皮肉泛红,任星桐眼角含泪,带着鼻音说:“都高中了还欺负小孩,你真不要脸。”
余闻很满意自己的杰作,含笑冲任星桐吹了一口气,不着调地回:“谁要那玩意。”
“反正,你加油吧。”任星桐疼皱了脸,揉着脸颊含糊道,“我等着那一天,以后也好出去吹牛皮,说我认识谁谁谁。”
“你特么的。”余闻喘不上气了,“小小年纪这么不学好,跟谁学得还喜欢上了吹牛。”
“你。”任星桐毫不犹豫道。
“……怎么不学我身上好的?”余闻小声喃喃,他缓了一口气,迟疑了好半天才重新挑起眼皮,试探着问,“星星,你想不想也站在那个舞台上?”
任星桐呆住了,不太确定地指了指自己:“我吗?”
“嗯,你。”余闻顿了顿,“任星桐。”
任星桐嘴唇翕动,无法为这句话找一个准确的答案。
想吗?当然了,那是一个能令人热血沸腾的舞台。
他想象过站在那个舞台上的感觉,一定像走在云上,想象过奖杯的重量,举起来会不会沉重,想象过台下的欢呼声有多热烈,是狂欢也是为胜利者呐喊。
任星桐在晃过的记忆片段里失神,因为这种遥远的东西只能靠想象,如果从脑海里抽离,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深知自己能力,没天赋也不够努力,连余闻的三分之一都没有,基础的游戏都玩不明白,更何况那些要命的思路节奏大局观。他不具备,连一个平凡的游戏玩家都称不上,根本没有打职业比赛的可能。
可余闻却来问他,要不要站在那个舞台上。
任星桐抬起头,对上那双坚定的双眼,迟疑着说:“你为什么觉得我可以?我游戏打得稀烂。”
余闻更楞,滚了滚喉结,如实道:“我不知道,不知道你可不可以,也不知道我可不可以。”
他呼吸停顿,看着那张脸,嘴唇微抿,将私心话往外掏:“我就是……没想跟你分开,一个人的舞台我不想站,想跟你一起并肩作战,无论是成为垫脚石,还是立于顶峰。”
“至少,我的未来必须有你。”余闻很少说这样的话,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颈,侧着头问,“所以你想不想?和我一起,并肩作战,向世界的舞台出发。”
任星桐思绪混乱,只晓得心脏跳动的声音越来越清晰,好像贴在耳廓,用频率告诉大脑,他想成为那样的人,也想跟余闻一起并肩。
“嗯……”他迟疑停顿了几秒,缓缓伸出小拇指。
“?”
余闻抬眼看他。
“拉钩。”任星桐晃了晃手指催促。
余闻没搞懂什么意思,稀里糊涂地伸手和他小拇指相勾。
任星桐用力勾紧那根手指,郑重道:“我想。”
“想跟你一起,去往那个舞台。”
第11章
升入初三那年,任星桐偶尔会参加课后补习班,他没时间跑网吧,凭着上学期年级第二的成绩,磨着老任给他买了台电脑。
电脑是余闻陪着他去数码城挑的,自己组装的,性能还算可以,除了价格贵点没什么毛病。
搬着新电脑回家那天,任星桐扯着余闻分享喜悦,他兴奋地指着电脑桌说:“闻哥,这是我的电脑,我的键盘,我的鼠标——”
“你念叨八百遍了。”余闻生无可恋,裹着任星桐的被子翻了个身,埋着脸尝试装死。
“闻哥,起来打游戏啊!”任星桐十分没眼力见,“你平时不是最爱打游戏了吗?在网吧能通宵,在我家里不行吗?”
“不行。”余闻说,“没那个氛围,在你家我只想睡觉。”
“什么氛围?”任星桐疑惑。
“网吧的氛围。”
任星桐实在无法理解网吧的氛围是什么,他苦思了一会,拧起眉毛说:“那我收你网费?这样总有网吧的氛围了吧。”
“……”
余闻掀被起身,无语地看着他说:“你自己对着一台机子当老板吧,我可走了。”
“你干嘛去?!”任星桐急了,横跨一步拦住余闻的去向。
“回家睡觉。”余闻打了个哈欠,抬手指着墙上的钟,“十二点了,你们好学生十二点还不睡觉吗?”
“明天周日,不上课没补习班,我可以通宵。”任星桐迅速表态,“我要用我的新电脑打游戏。”
“那你打呗,你就一台电脑,又不能俩人打。”
任星桐捏着下巴沉思了这个问题,半晌摇了摇头否决:“我一个人熬不动,咱俩可以换班。”
特么的,头一次听说熬通宵还讲换班制度的。
余闻气笑了,退了几步重新坐回床上,说:“行行行,我陪你总行了吧。”
任星桐盯了他两秒,看他彻底爬上床才放下心,他坐回电脑旁,熟练地登陆了自己的游戏号,点完匹配按钮又开始碎嘴:“你别光看手机,教教我打游戏,不然我永远跟不上你。”
“又要陪你熬夜,又要教你打游戏,天下便宜都让你占了?”余闻跷着腿玩手机,压根没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