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大宋小地主(22)
只能说赵允淏的速度太快了,当然沐昱那日记是故意让暗卫看到的,他真要写日记,放图书馆里就好,随便放外面,怕不是个傻子吧。
有了酱油,又有了猪肉,红烧肉再也不是梦了!
所以杀猪菜的重头戏,就是红烧肉!
当初特意打的超过,外加精致的锅铲,等待的都是这一天,每个人都吃的满嘴流油,无比的满足。
刘伴伴吃着红烧肉,心里还想着他们家王爷,要是王爷也能吃上这么好吃的红烧肉就好了。
“怎么样,我养的猪,一点也不比羊味道差吧。”沐昱得瑟的跟小伙伴们说道。
“太好吃了,我从未吃过比这个更好吃的猪肉。”白玉堂吃的红光满面的说道,一旁的丁大压根没时间说话,吃都来不及,就跟着猛点头了。
“说的你好像吃过猪肉一样的。”沐昱无情的吐槽,本来他养猪的事,就有来自各种的阻力,其中就有鄙视他比较多的白玉堂,嫌弃猪长的丑,还脏,要不是沐昱有刘伴伴的帮忙,别说这一栏猪了,一只崽他都别想摸到。
要不是用王爷的名字给猪起名是大不敬,沐昱都想叫着是淏猪,嗯,被宸小哥知道不怕,被别的什么当官的知道,估计他别想好了,还下场考试,打牢里住到死吧。
所以,原来那叫什么,它现在还叫什么,不过他们的猪是不提供市面上卖的,只在自家的餐馆里,没错,全国连锁的餐馆,由丁家,陷空岛还有沐英娘三人合作,沐昱提供点子,另外两家付出人力物力财力,形成三家共惠的结果。
至于那些酱油什么的点子,那都是沐昱送给他家宸小哥的,可怜的孩子孤苦无依的在蜀地已经很可怜了,再没个钱,可怎么办哦。
他还偷偷的将一些增强身体素质的办法,写在了日记了,当然是伪装他自己用后发现的,要不就是说他用来折腾丁大丁二的,反正他已经尽力了……
至于用不用,那就要看某人相不相信自己了,他甚至还把养猪切蛋蛋的事都提了,就是不知道在宸小哥的心目中,他是否还有形象在。
第23章 小地主之庞昱
真要准备科举了,沐昱才发现一个重要的问题,之前他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不知道。
原来他爹娘没合离成功,当年他太姥爷是直接丢了一封休书过去,嗯,是不具备合法的功效的,所以他还是那家的孩子。
黑线,好想跟太姥爷说,您能靠谱一点吗!
就是把他拉去告那家,这婚也给离了啊,居然就丢一封休书,能管什么用,是休男的不能生崽,还是休对方善嫉啊?
简直不可理喻……
所以他必须去原籍考试,问了娘亲才知道,嗯,他爹那边祖籍河南,离开封倒是不远,最最让沐昱震惊的是,他似乎,原本是姓庞的。
本来姓庞没什么,就是他换掉沐姓后,全名就成了庞昱,很不吉利的名字啊!
包青天的电视剧大家都看过,印象比较深刻的,大概就是狸猫换太子,接着就是铡美案,那抛妻弃子的陈世美,最后……大概就是那嚣张到不行的庞太师之子,庞昱,最后死在那龙头铡之下。
Emmmmm……
这么一想,沐昱整个人都不好了,娘亲啊,你为什么要嫁给一个姓庞的,最坑儿的,还起名叫庞昱。
简直让他虎躯一震!
好在他没有一个做太师的爹,不然这日子真的没法过了。
当然了,他没忘记,他还有个做青天大老爷的舅舅。
这么一连贯以后,沐昱很想改名了,可科举的浮票上写着庞昱两字,这是他的准考证,上面不光有名字,还有他的特征,没有照相机的古代,真是麻烦。
为了防止替考,从古到今一直都是禁不完的,总有人想投机取巧,沐昱曾经看过一个节目,就说替考的费用,替考一次大概就可以拿到三十两,足足三十两,可以让一个读书人三年时间里活的很好,不光可以养活老婆还能再养个小妾。
可以想象,三十两在这个年头真的是不少,毕竟羊肉串十五文已经是很贵的存在,虽然他们生意一直都很好。
以茉花村附近的县城辐射出去,同福酒楼,全国连锁,从早餐一直到宵夜,没有他们不做的,可以说,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酒楼做不出来的。
特别是沐昱他们的猪出栏以后,同福酒楼推出了红烧肉大火,好评如潮,紧接着他们推出了糖醋排骨!红烧排骨!椒盐排骨!
同一个世界,同一款吃货,只要味道好,到哪都是有人欣赏的。
赵允淏表示不开心……
为什么他吃不到小家伙亲手养大的猪!(沐昱:并没有亲手养大……)
沐昱还是很感谢赵允淏同学的,要没有他,沐昱想吃椒盐排骨还没那么容易,他当初就提了一句想要花椒,赵允淏就给他送来了一整株花椒树。
可以想象这是花了多少的人力和财力,土豪!没毛病!
不过也是这样,沐昱家多了一颗花椒树,当然了,那花椒树不是从蜀地运来的,而是赵允淏去的路上,发现了一颗长的很好的花椒树,反正信上他是这么说的,就给沐昱挖了送来了。
其实从刘伴伴那,沐昱还是了解到一些赵允淏在蜀地的消息的,徐王赵允淏一到达成都,还一度受到当地官员的刁难,在那些人眼里,宗室王爷什么的,远不如他们一个小小的县令,起码县令有权,而王爷……
赵允淏要是一般的王爷也就罢了,他可是大宋以来唯一被皇帝赐予兵权的王爷,跟他斗?
反正沐昱两年来接到的消息都是赵允淏跟士兵同吃同住,还按照沐昱的提议,在最穷最狠的地区选出新兵。
多少次太后想要让皇帝把赵允淏召回,都被皇帝给委婉的推了,似乎是和赵允淏达成了某一种共识。
沐昱也就是庞昱,终于从茉花村出发,带着他的小厮小狗子,啊不,现在改名叫薛良了,四年前那些收留的破庙的孩子们,都被冠上薛姓,至于名字,都是让他们自己选的。
薛良为人还算机灵,就跟着庞昱做他身边的小厮兼职书童,离开茉花村,他们是坐的马车,这马车也是庞昱这两年来呕心沥血之作!
没错!他翻遍了图书馆,打造的防震马车,终于让这个世界对晕车一族稍微的友好了一些。
要不是没能弄到橡胶,他能整出轮胎来好吗!
不过他才八岁,目前来说,已经很好了,最起码,在吃的上面,庞昱还是很满意的。
“我说……你们几个,为什么在我的车上?”庞昱一脸无语的望着车里的三个人问道。
“保护你的安全啊。”丁氏兄弟默契十足的异口同声道。
呵呵……我信了你滴邪!
他的马车上有明显的同福酒楼的花纹,就是绿林好汉见了,都要给几分面子,少有人不知道同福酒楼背后的势力是由陷空岛还有薛神医做代表的,丁家掌舵人现在是镇守雄关的总兵,不方便出面。
陷空岛在南方吃的挺开的,不过在北方就不如薛神医,他们可以不给陷空岛面子,却不能不给薛神医面子,毕竟谁也不知道,哪天就需要求到神医头上去了呢?
要是得罪了神医,总归没什么好事,只能祈祷自己别生病呗。
所以马车上有同福酒楼的花纹,长眼睛的懂规矩的,都不敢对他的马车做什么,当然了,还有一点自信的是,薛良的武力值,别看薛良个头不高,从四年前跟着庞昱后,意外发现他根骨不错,很适合习武,赵允淏还给了他一套武功秘籍,四年的时间里,那进步,按照庞昱来说,那就是坐上了火箭,直接一飞冲天。
就是丁氏兄弟两个人一起上,都能打个平手,要知道丁大和丁二两个,是从小习武,薛良学的时候差不多已经十二岁了,起步就比人家晚。
不过才四年时间,就能一打二,可以想象有多难。
就是轻功差了点,追不上白玉堂这厮,每次都只能望尘莫及。
这样庞昱就已经很满意了,反正有薛良保护他简直不要太轻松,来一个打一个,来两个揍一双。
不不,咱是文明人,怎么能满脑子都是打打杀杀呢,这样不好,一点也不好。
都是这三个的锅!
“我说,你们其实就是想跟着去玩吧?”庞昱黑着脸,死鱼眼的说道。
“哎呀,被发现了呢。”白玉堂拿着纸扇,敲了下左手的掌心,一脸你真聪敏的表情说道。
哎呀是个什么鬼东西……
你敢不敢委婉点?别以为你这么嚣张就不敢揍你!他可以关门放薛良的!
等等,薛良在驾车,车里只有他一个不会武功的小孩子,对上三只习武多年的大块头,嗯,好吧,他怂了……
过分……
别看白玉堂只有十岁,不过那精致的小脸,早已经有了那种祸国殃民的模样,好吧,是翩翩公子。
至于丁大和丁二,十五岁,还有这些年在庞昱家蹭吃蹭喝不是白蹭的,不开口,谁能把他们当十五岁?就是二十岁都不为过,最起码那个个头,就比同龄人高出不少。
庞昱觉得,一定是他广播体操的功劳!
这三只上都上来了,他还能把他们赶下车不成?论武力值,对面那三只,随便一个都完爆他。
作为武力值最底端,谁能了解他的痛!
谁年少无知的时候没点武侠梦呢,这个不友好的世界,好在他知足常乐,在过去的四年时间里,他的土豆红薯已经推广出去,这种比小麦水稻好种,产量又高的东西自然受到了不少人的青睐。
必须说,推广的过程太痛苦,不是谁都愿意尝试新事物的,老百姓当然是欢迎的,问题土地很大一部分,都不是在农民的手里。
终于出了松江府的地界,这三只也不知道哪搞来了马,没错,马车虽好,可总窝在那里头,总觉得憋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