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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同人)有姝 (上)(22)

作者:风流书呆 时间:2017-11-02 18:28 标签:快穿  穿书  幻想空间  穿越时空  

  他死得十分不体面,新皇并未替他遮掩,命史官如实记载,且定谥号为“炀”。炀,取“好内怠政”、“外内从乱”之意,凭这个字就可以看出新皇对先帝究竟厌恶到何种程度。
  某些迂腐的朝臣对此十分不满,频频上书奏请皇帝更改谥号,还直言此举为“大不孝”。然而下葬那天,他们全都不敢开腔了,反倒在心内暗暗懊悔。只见先帝的棺椁抬到皇陵时忽然往下一坠,竟崩断了九九八十一根牵引绳,令抬棺者尽皆摔倒。
  此时众人还未发觉异状,只当棺椁太重而绳子太细,以致突发意外。礼官立即更换了更粗更大的绳索,却还是抬不动,于是增加数十名壮汉继续发力,依旧纹丝不动,这才惊觉事情不对。
  眼看就要错过下葬的时辰,无奈之下新皇只得在陵前跪书一份罪己诏,烧给先祖,然后命人接着抬棺。
  这次又增加十人,依然抬不动。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亲王略一思忖,提议让新皇以先帝的名义写一份罪己诏试试。新皇姑且试之,再次焚给先祖,棺椁这才动了。
  及至此时,那些想改谥号的人才算彻底死心。要知道,罪己诏上的落款正是这个字眼,而先祖不以为忤,可见对先帝也十分不满。若非新皇为他求情,怕是连皇陵都进不了,也不知下了黄泉会被如何责骂。
  当然,这些就不是他们能管得到的事了,还是把新皇伺候好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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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姝已连续两月未曾与主子见面,心里自然想得慌。
  四场葬礼已经办完,街上却还处处挂着白幡,百姓也不敢肆意谈笑,走在路上,气氛十分沉闷。有姝捏着一串糖葫芦,溜溜达达来到三王府。登基大典还在操办当中,姬长夜如今仍住在此处。
  门前人来人往络绎不绝,都是些锦衣华服的勋贵,有姝只得绕到后巷,叩响角门。
  门房自然认得他,却因得了上头交代,不敢随意放人进来。
  “小少爷,您稍等,我去通禀一下。”他陪着笑脸将门锁死,然后匆匆跑了。
  有姝拧眉,已然感觉到自己在三王府的地位发生了改变。若是往昔,他何须敲门?何须通禀?何须苦苦等待?难道主子还在生气?也是,自己趁他醉酒占了那么大一个便宜,事后却不交代一声就跑了。
  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龙阳之好,这一点有姝还是知道的。
  思忖间,门开了,阿大满脸尴尬的冲少年颔首,“有姝,主子有事外出了,你先回去吧。等主子回来,我会告诉他你来过。”
  频繁眨眼,心跳加快,目光闪躲,对微表情颇有研究的有姝自然知道阿大在撒谎。人明明在里面,却避而不见,果然是生气了。他点头,闷声道,“那我明日再来。”
  阿大却忽然叫住他,“有姝,听我一句话,不要再来了。你现在已经不适合留在主子身边。你知道,主子登基之后便要大婚,皇后乃卫国公府嫡长女,同时还要纳定国公府与安阳侯府嫡女为妃,日后更得广选秀女,填充后宫,为皇家延续血脉。与其那时心伤,不如早早放弃。况且,况且……”余下的话,说出来有些恩将仇报的意思,阿大终究没再继续。
  然而他的未尽之语,有姝已清楚明白。他定定看着这位昔日同伴,补充道,“况且我能力诡谲,留在主子身边是个隐患,你们不得不防。”捏紧手里的糖葫芦,他重重点了一下头,“我走了,再会。”
  就像读心者被其他异能者肆意残杀灭绝那般,这里的人,也容不下一个能操控鬼怪的异类。虽然早知道会如此,有姝依然觉得十分难过。但他上辈子就明白,眼泪是最无用的东西,便是流下来,也打动不了无法打动的人。他们或许会愧疚,然而那只是一时,一旦牵扯到自身安危的问题,所有人都会选择铁石心肠。
  他不哭,自然也不会哀求甚至乞怜,只是默默咬掉一粒糖葫芦,然后转身离去,至于阿大所说的心伤,有听却没懂。他对主子的感情并未达到他们想象的程度,或许有喜欢、尊重、依赖、感恩,但绝没有深爱。在末世里长大的孩子,从来不知道爱与被爱是什么滋味儿。
  阿大看着他消瘦单薄的背影减去渐远,目中隐现不忍。他上前一步,劝慰道,“有姝,你与我们不同。你是自由身,除了待在主子身边,其实还有更多选择。你那么聪明,干什么事不好?去吧,回去想想自己想干什么,喜欢干什么,总有一天你会发现:在这世上,谁没有谁又活不了呢。”
  话虽这么说,他对少年的忌惮却丝毫未曾减少。将之驱离主子身边是第一步,接下来他会派人日日监视,一旦对方有异动就直接斩杀。这些天发生的事已足够令他认识到鬼神的莫测与强大。而能操控鬼神的少年,无疑是更危险的人物。
  有姝没回头,也没答话,只随意摆了摆手。
  与讨债鬼斗了十多年,他对周遭环境自然十分敏感,很快就察觉到有人在监视自己。他先是心凉,后又觉得理所当然,监视就监视吧,反正自己不会去害主子。这样想着,他走入一家酒楼,准备大吃一顿来缓解心中的难过。
  他来自末世,活一天赚一天,除了考虑怎么吃饱饭,从未有闲暇思索人生哲理,更不会伤春悲秋,顾影自怜。这对他来说是好事,因为磨难令他变得足够坚强,却也是坏事,因为朝不保夕的生活让他永远无法长大。
  适当的磨难能促长心智,然而太多太多的磨难,多到除了努力活在当下,连希冀未来的资格都没有,心智又怎么会成熟?有姝前世活到十五,今生长到十六,前后加起来足有三十一岁,但他的脑袋里仅存庞大而繁杂的知识体系和各种各样的求生技能,并没有成熟的思想理念。
  他活得很简单也很纯粹,除了保护好自己的性命,填饱自己的肚子,从不会去思索未来该走怎样的道路,因为末世人没有资格提及未来。但现在,孤孤单单的坐在窗边,看着下方熙攘的人群,他忽然之间发觉,换了一个世界,自己或许应该认真想一想了。
  把生命寄托在某一个人身上,最终只会得到失望。有姝再一次验证了这句在末世广为流传的话。他左手握拳,捶打右手手心,喃喃道,“还好现在纠正这个错误并不算晚,我得离开主子过全新的生活。欠他的,我早已经还清了。”
  他重重点头,然后大口进食,眉眼间的郁色已尽数消散。
  恰在此时,隔壁桌有人叹息,“这道水煮鱼做得不够地道,与我在蜀州吃过的差多了!”
  “蜀州你也去过?听说那里道路十分艰险。”旁边有人搭讪。
  “我是行脚商,哪儿没去过。不仅蜀州,云贵两州的山道同样险象环生,每每路过都似一场搏命。好在每到一处就能尝到那里的独特美食,也算有所慰藉。”
  所有的吃货都是心灵相通的,有姝听了这行脚商最后一句话,被深深触动了。他其实不想参加科举,也不想入仕,尤其现在为了远离主子,好叫他放心,更不能在他眼皮底下晃,所以离开上京是唯一的选择。
  但是离开之后去哪儿?干些什么?这成了有姝最大的烦恼。一语惊醒梦中人,他当即拊掌道,“唯生命与美食不可辜负。好,我也要走遍天下,吃遍美食。”话落风卷残云一般将桌上碗碟扫荡干净,回家收拾行李去了。
  听说儿子要离开上京,宋氏一时无法接受。但她一个妇道人家,行路不便,自然难以适应居无定所、颠沛流离的生活,只得妥协。远离新皇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朝中暗流涌动,尔虞我诈,就有姝那一根筋的性子,早晚会出状况。她希望儿子平安康健,至于什么荣华富贵、锦衣玉食,都只是过眼云烟罢了。
  “每到一处就给娘写封信报平安,若是倦了累了便回来。不想回来也可以,把娘一块儿接走。”宋氏站在城门口频频挥手。
  有姝一面点头答应一面赶着牛车往前走,出了十里亭后见四下无人,就钻入棚子里睡大觉,换水鬼来赶车。行至狭窄山道,前方有一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老翁拦住去路,央求道,“车上这位好心人,老朽的包裹被猴子抢去挂在树上,能否请你帮我取下来?”
  有姝探头去看,便见他从怀里摸出一个干硬的窝窝头,继续道,“老朽没什么好东西,只这一份干粮,送与好心人当做报酬。”
  如此寒酸的报酬,常人见了定会喷他一脸,从末世而来的有姝却不会拒绝任何食物。他立即跳下车,卷起袖子扎好衣摆,干脆道,“包裹挂在哪颗树上?”

☆、第40章 画皮

    老翁没料到他同意的如此快速,先是微微一愣,然后才将他拉入路边的树林,指着最繁茂的一颗大树说道,“就在那树梢上,小后生,你当心点。”
  有姝手搭凉棚往上一看,果见最顶端的一根树枝上挂着一个粗布包裹,一群猴子蹲坐在枝叶间嬉戏打闹,还冲树下的人龇牙咧嘴,砸野果,仿佛在示威。
  “这群猢狲忒无法无天!成天聚在此处做劫道之事,比山匪还狠。”老翁无可奈何的叹息。
  有姝也不安慰他,直接便抱着树干慢慢蹭了上去。猴子们感受到威胁,在原地又跳又叫,见吓不走他就开始摇晃树枝,企图令他摔落。有姝的野外生存技能早已满点,自是不惧,三两下爬到最高处,将包裹摘下。
  猴子们见战利品被夺走,张着大嘴发出尖锐的嘶鸣,还陆续奔过去拽有姝的衣服裤子,有几只甚至跳到他背上拉扯头发。有姝上去时好端端的,这会儿却已是鬓发凌-乱,衣衫不整,看着十分狼狈。
  但他既不害怕也不恼怒,只管稳住手脚慢慢往下滑。猴子是最记仇的动物,你若是不理会它们,过一会儿它们自己便走。相反,你若是试图反抗,亦或将某只打伤,它们必定群起而攻之,这个抓一下那个咬一口,很快就遍体鳞伤,形容凄惨。更何况这里是古代,医疗水平十分低下,若不小心感染了,便是死路一条。
  故此,有姝只是躲避,并不主动出击。猴子们戳了他几下,又扯掉他发带和裤头,然后吱吱哇哇地跑开了。落到地上时,有姝的裤子已滑到腿弯,露出里面自制的四角小短裤。
  老翁从未见过这种裤子,于是总盯着那处看。有姝也不觉得丢脸或羞涩,先将包裹递给他,然后大大方方地提上裤子,系牢腰带。
  老翁连忙道谢,末了将油纸包裹的窝窝头塞进他手里。
  若是在行路途中,找到食物后定要赶紧消灭掉,别想着留到下顿再吃,因为天知道你还有没有下一顿。遵循上辈子的经验,有姝三两口将窝窝头吃完,左手还放在下颚,接住不小心掉落的残渣,待吃完后仰头往嘴里一倒,务必保证一点儿也不浪费。
  老翁一直用审视的目光盯着少年,见此情景默默点头。当少年拱手准备告辞时,他假装踉跄一下,将手里的包裹扯开了。
  几个银锭子丁零当啷滚落到有姝脚边,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出夺目的光芒,打眼一看,少说也有上百两,够穷苦人家花用几十年了。有姝却不为所动,表情极为平淡地捡起银子,递还给老翁,然后再次拱手告辞。于他而言,食物才是世上最宝贵的东西,黄金白银又不能吃,顶什么用?
  “好好好!”老翁捋着胡须笑开了,伸手将他拦住,“小友别忙着走,听贫道说两句。你虽有龙气护体,却并非万无一失。”
  有姝原本对他的话不感兴趣,听到最后一句才转头回望,目中满是戒备。
  老翁连忙安抚道,“莫怕,贫道不会伤害小友。小友一出城门,贫道就已看出你是世外之人。世外之人虽行走于此世,却不牵扯因果,可谓得天独厚,且小友有大机缘,竟得了一缕紫微帝星的鸿蒙紫气,越发诸邪不侵。然,小友须知,这紫气虽能抵御鬼物,对妖邪而言却并不十分管用。道行浅薄的妖邪或许会惧怕于你,但那些上了年头的大妖最爱的便是龙气,若能得到一丝用来修炼,或能增长百年道行。况且小友你的血肉又是大补之物,二者配合服用效果更佳……”
  有姝打断他的话,“所以说,我现在孤身上路很危险,随时有可能被妖怪吃掉?这世上除了鬼魂,还有妖怪吗?”
  老翁点头,“比你想象的更多。”
  “那你是什么?”有姝手指微微一抖,便将藏于袖中的匕首抖入掌心握牢。他万万没有想到,龙气只能驱鬼,不能除妖。而且对妖怪而言,龙气和他的血肉一样,都是极为珍贵的宝物。也就是说,他现在是个行走的大补丸,随时有可能被吃掉。
  这个世界究竟出了什么问题?竟比末世还危险?
  有姝深觉自己倒霉,老翁却爽朗地笑了,“小友莫怕,贫道是人。贫道修的是极情道,从不杀生。打从小友离开京城,贫道便一直暗暗尾随观察,见小友与贫道性情相契,这才为小友指一条明路。”
  有人在跟踪自己,有姝自然知道。想起主子派来的那些暗卫,他不免四下里看了看。
  老翁不以为意的摆手,“贫道已将监视小友的人引走了,无需担忧。小友虽养了鬼奴,但鬼奴身上却并无煞气,可见小友未曾做过伤天害理之事。小友对素味平生的人十分友善,不但热心相助,还不贪图钱财,品德十分高贵,亦不忍心伤害畜类,心肠更是柔软。故此,贫道才终于下定决心帮助小友。若是小友愿意,可与贫道上山学些法术,也好防身。”
  世外之人不沾因果,便是恶贯满盈,坏事做绝,也不用受天道掣肘。是以,老翁才会先行试探少年,若对方心性不定便任由他自生自灭,反之则拉他一把。
  有姝很聪明,很快就想通前后关窍,嘴角不免抽了抽。这位老人家,仿佛,对他存在很大的误会?跟在他身边的鬼奴的确没杀人,但是前头那两只鬼童,后来的千面鬼、兰妃、七王爷,手里可多的是人命,而且都能算到有姝头上。他帮助陌路人也并非出于善心,而是为了那个窝窝头。
  当然,这个理由若是说出来,老翁肯定不信,反而还会认为少年谦和有礼。
  罢了,便让他误会吧,反正得利的是自己。思及此,有姝作揖道,“多谢老人家为我指路,有姝在此拜谢。”
  “你叫有姝?好好好,这便随贫道上山吧。”话落略一甩袖,两人已转瞬挪移到牛车内。
  有姝表情未变,心里却暗暗吃了一惊。这人果然有两把刷子,竟能使出九级空间异能者的瞬移,看来之前那番话不是糊弄我的。于是他暂且放下“吃遍天下”的愿望,跟随老人去学道。
  两人走走停停到得一座山头,快入山门时,老人指尖朝水鬼额头点去,给他下了一张拘魂符,若是他行凶作恶,符箓就会将之烧成灰烬。
  “日后是转世投胎还是改修鬼道,且随你自己意愿。下山去吧,此处不是你能留的。”换上道袍的老翁甩了甩手中拂尘。
  水鬼感觉到周遭的圣灵之气,自然不敢多待,连忙向主人告辞。
  有姝从此在这座无名山中居住下来,每天帮老翁砍柴、做饭、洗衣,闲暇时四处逛逛。如此过了两月,老翁才将一间屋子指给他,言道,“我已对天发誓,此生再不收徒,故而并不能教你什么。于你有用的东西都在那处,能学会多少,且看你的天赋吧。”
  有姝推开房门一看,里面竟全是书,满满当当到处堆放,连个下脚的地儿都没有。
  老翁又道,“我只能留你半年,如今已过去两月,还有四个月你必须下山,这些书能看多少便算多少。”
  有姝拱手道谢,坐在门口随便抽-出一本书翻看。老道见他拿书页当风扇,哗啦啦扇过去就完了,然后抽-出另一本继续,不禁摇了摇头,心道这位小友的确心善,于学习上却没什么天赋,改日下山时送他几个保命符也便罢了。
  有姝哪里知道老翁在想什么,很快就沉浸在书本的世界里。这些书种类繁多,有关于符箓的,有关于阵法的,有关于道术的,还有各种鬼怪的详细记录,都是他从未接触过的东西。本就对知识如饥似渴的他仿若推开一扇新世界的大门,恨不能一夜看完。
  不眠不休地看了五天,有姝终于将所有知识记在脑内,余下的时间就用来练习和融会贯通。也不知是不是断了传承的缘故,记载法术的书籍很少,且威力都不大,对有姝而言没什么用。于是他专心致志的画了好几个月的符箓,又尝试着做了几个法器,但从未在妖邪身上试验过,也不知效果如何。
  到了最后一天,老翁已是捶胸顿足、悔恨不已。原以为这是个没天赋的,哪料竟看走了眼!能在六个月之内将所有传承看完并运用自如,便是开山老祖也没这个能力。早知今日,当初何必发那等誓言,硬生生错过了这样一个好苗子!
  悔啊!老翁将肠子都悔青了,几次想改口都被有姝拿话堵住。有姝的理想是吃遍天下,为了将理想贯彻下去,才勉强跟随老翁上山学艺。如今叫他留下光耀山门,那是万万不成的。山上的野味他早吃腻了。
  拜别依依不舍的老翁,他徒步下山,走到半路就见一团迷雾层层叠叠地裹来,将周遭光线尽数吞没。他在昏暗中摸索了好几个时辰,接连摔了几跤,方走出山门,来到路边。
  迷雾来得蹊跷,退得也十分迅速,不过眨眼功夫,周围又是阳光遍洒,繁花盛放。有姝看看四周,感觉有些怪异,又看看自己,不禁皱眉。刚才摔得太狠,衣服裤子破了几个大洞,头发也被树枝勾得凌-乱不堪,打眼一看还当是哪里来的乞丐。
  去到城里得赶紧找一家客栈住下,将自己打理干净。他一面暗忖一面顺着官道往前走,刚走出不远就见一群人骑着马飞快奔来。
  “少爷,可把你找着了!跟咱们回去吧,老爷、夫人已是急疯了!您要不跟咱们回去,太守大人便要派官差来抓你!”一行人纷纷下马,拽住有姝不让走。
  “我不是你们家少爷,我是有姝。”有姝眼睛睁得溜圆,颇感莫名其妙。
  “对啊,少爷您不就叫有姝吗?您别逃了,太守大人已经发下话来,若老爷再不主动将您交上去,便会奏表上峰,参老爷一个“徇私枉法、纵子行凶”之罪。少爷您别怕,先乖乖跟咱们走,老爷说了,定会写信给老太爷,让他设法救您。老太爷虽然已经致仕,但余威仍在,保您万全应该不成问题。”打头那人苦口婆心的劝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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