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之奶爸的日常 下(92)
再一个就是要找到龙爪尖儿。
华盛顿手里的那一个,可以最后取得,但是教宗手里的恐怕不太容易拿到,毕竟是侍奉神明的家伙。
魔神……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存在。
早饭没等吃完,华盛顿就来了,如今他就剩几个随从了,而且吃早饭的时候,发现这里制作的食物,就是不如亚伯拉罕他们做的好吃。
于是,他就带着人来吃亚伯拉罕他们了。
当然不是空着手来的,一大早就跑出去打猎,弄了一只钢刺猪回来,这东西在魔界遍地都是,主要是几乎普通魔族打不过这玩意儿。
不过这钢刺猪的肉十分好吃,贵族出去打猎,必打它。
公羊星瀚他们没见过,但是给他们的东西就收下,然后用库存的魔界食物,用上圣光大陆的烹饪手段怕被发现端倪,于是公羊星瀚用上了自己那大吃货国的各种烹饪手段……虽然他不是专业的厨师,但是谁让他那个时候,没少看美食节目呢。
只要搞熟了……谁会在乎好不好吃?
就算烤焦了,华盛顿他们几个照样吃的满嘴流油,没吃过原汁原味真正的华夏美食,这些魔族对食物的要求很低,熟了就行。
如果加上点调味料,那就是上品了,就像公羊星瀚这样煎炒烹炸的,那就是绝品。
这钢刺猪的毛,真的跟刚刺一般厚。
公羊星瀚围着狰狞的死猪转了半天:“我们不如吃个杀猪宴吧!”
杀猪宴,这个好,他会,但是仅限于动嘴,动手就不行了,因为以前经常在过年的时候,也就是小年之前,腊八之后,去亲戚家里吃年猪。
那个时候,好怀念啊!
“想吃就做!”
公羊星瀚今天没干别的,就动嘴了,指使的城主府里的人团团转,而其他人则是结伴出去逛街。
尤其是狂澜,他带着小水出去,回来的时候,小水一张秀气的小脸笑呵呵的,怀里抱了一堆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儿。
有骨头做成的骨笛,还有用各种灰色、黑色和白色三种颜色扎成的毛毽子、一个小笼子里还拎着一个小小的幼苗,据说这是一个来自异时空不知名位面的费雯多彩花。
可以有八十多个颜色,只要你能养得起,养得活。
全魔界只有七大君主之一的古河大君主的后花园,才有三株这种多彩花,堪称绝色。
每次古河大君主邀请其他几位大君主来做客,必定选择在后花园,看着花儿,吃着美味,品着红酒。
古河大君主的领地也是大力发展农业的领地,每年产出的粮食,不仅够自己吃用,还可以卖给其他的大君主。
忽悠的小水看着这一株小幼苗直流口水,狂澜自然是要买下来了。
他们从奥厄运城那里没少搜刮东西,骨币还是有的。
小水跟公羊星瀚显摆他今天采购的成果“那个卖幼苗的家伙还说要一百骨币呢,还是澜厉害,跟他说幼苗是幼苗,成株是成株,这东西养不活就白花钱了,好多人一听也是,就统统都走了,不买了!他卖不出去了,后来澜可怜他,才给了两个骨币,买下来的,怎么样?便宜吧?”
“便宜,便宜!”能不便宜么,你家澜都要把“砍价”俩字刻在对方的脑门儿上了。
公羊星瀚光是指挥就废了很大的劲,金龙神给他端水:“喝点吧,说了—天了,这嘴上都爆皮了,他们再听不懂,就直接杀了,跟猪一起炖了。”
抓过水杯一口干了,公羊星瀚白了他一眼不要胡说。”
他们是不吃魔族的好么。
他们是正经人,不要随便把这么血腥的话,挂在嘴上,到时候就不是“爆皮”这么简单了,容易“暴动”啊。
可是听着他们俩说话的魔族不知道啊!
在他们看来,做不好事情,被杀了吃掉都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千万别杀的是自己就行了。
于是接下来,公羊星瀚发现自己的话被很好地执行了!
金龙神得意一笑,公羊星瀚晈牙切齿:“贱皮子,都是贱皮子!”
好好的对他们和颜悦色的说话,不听,非要喊打喊杀的不可,什么脾气呀?
不过很快,厨房那就已经开始烧水做菜了,华盛顿自诩贵族,不去厨房的,但是又没什么事情做,被莫斯科大公拉着出门逛街,成了老头儿的钱袋子,他看上了东西不说买,就笑眯眯的看着华盛顿,结果华盛顿一上午花出去上百个骨币。
回来后发现钱袋子都瘪了,欲哭无泪。
幸好还有亚伯拉罕的美食可以安慰一下自己。
杀猪菜的确好吃,尤其是魔族没有这么吃过,亚伯拉罕他们吃得少,可华盛顿他们可没少吃但是他们在吃的汗流浃背的时候,奥美尔也在汗流浃背
第363章 魔界:奥克拉城
奥美一的汗流浃背是吓的!
(362那章打错了名字……求原谅哈!)
他的速度要比华盛顿这些外来人快很多,第三天就进了奥尔厄运城的范围,却发现没有一个野生魔兽出没的痕迹,这是什么意思?
作为一个参与了无数战斗的高级贵族,奥美一知道这代表着什么。
他不死心,带着人小心翼翼的接近奥厄运城,甚至一天之中,只有一早一晚才出来赶路,平时都是缩在山洞里,宁愿啃食干巴巴的肉干,喝自己带来的泉水,也不着急赶路。
一直到七天之后,他觉得应该是到了妹妹所在的奥厄运城,却没找到奥厄运城的城门。
这一片本来就是类似荒原一般的存在,特产没有,这么一座城,也就是个小规模的地下城市,因为这里的肉虫不错,而妹妹喜欢吃肉虫的脆骨,就将这里给了她,谁知道现在,别说肉虫了,连人都没影儿了。
眼前给他留下的,就是一望无际的荒原样子。
奥厄运城,彻底消失了!
消失的无影无踪,一个人都没留下。
因为魔界的魔族是不能在空旷的地方过夜的,那会被冻死,所以他们到点都是要回到地下城池,或者去找山洞避寒。
而一般的魔族,就算是找到了山洞,寒冷也有很大的可能冻死他们。
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御寒的东西,破皮烂袄的能当个什么用?
所以一般的魔族是不会在外逗留的,像他这样的大贵族才可以在准备充分的情况下,在野外过夜。
可是现在,别说野外过夜的魔族了,连个野物都没有。
他能不汗流浃背吗?
夜晚,外面滴水成冰,山洞里有篝火和魔法阵阻隔寒冷,奥美一一脸沉重的坐在那里,摸着自己的武器,脑海中急速的在旋转着,想办法。
他终于理解了为什么魔人族的华盛顿公子都要那么狼狈的带着同族跑掉了,而不是在此地调查取证。
因为他没有单独面对这样强者的勇气和必要。
哪怕这个媒是他那死了的老爹定下来的婚事。
他也绝对不会也没必要涉险,加上他那一队人马都是魔人族,死一个少—个。
当初他要是能看上妹妹就好了,妹妹也不会拒婚……千年之久。
现在想什么都晚了,首先要安抚那个马可夫人,还有,这样的高手,不知道父亲能不能扛得住……
奥美一身边的人也不敢去打扰他,但是大家都感受到了压抑的气氛,所以都不敢吭声。
奥美一是在半个月后回来的,而此时他的城主府,早已人去楼空。
因为华盛顿见他十几日都不回来了,就以为他在那边死了呢,又被惊吓到了,带着人马不停蹄的就跑去了奥克拉城。
如果奥克拉大领主还不能阻挡住那位未知的强者,那么他只能往都城方向跑了。
“如果连大君主都无法庇佑你呢?”公羊星瀚挺好奇,这样的魔族,真的是魔族之中的贵族吗?
“那就去找教宗,他是魔神在魔界的行者,肯定能庇护我们魔人一族!”华盛顿立刻就想到了教宗陛下。
而他说的是事实,教宗陛下是魔人族的最高存在,庇护每一个魔人族。
哪怕是魔人族的一个孩童,他都特别看重,不希望他们有遇到危险。
加上他带着的可是隐世一族的贤者,肯定能得到最好的庇护。
公羊星瀚无语了,回头就跟金龙神他们开小会:“我看魔族也没那么坚强。”
“这些大贵族在自己人的事情上,当然坚强不起来,你看他们打圣光大陆的时候,多狠呐!”安斯艾尔道:“你知道那个华盛顿的老爹,在圣光大陆干了什么?杀了半个城池的人,剩下半个城池的人要是不跑的快,也被杀了,所有大贵族家宅全都被扒的就剩下墙皮了!连镶嵌着银铆钉的大门都被拆走了。”
公羊星瀚还真不知道,他所在的战场,打的那叫一个有意思啊!
哪儿能体会到普通人的痛苦?
“要不是我们教廷救援及时,他们恐怕连城墙的砖头都想搬走了。”安斯艾尔说话很有意思:“魔界的东西……除了为战争服务之外,就是为贵族服务了,民生什么的,全靠大家自觉。”
这是教廷调查的魔界情况,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查到这些东西的。
一路上就只有四个小时的时间是可以放开了快跑的,其余的时间,不是太热就是太冷,这日子过的让人索然无味,加上地表上虽然有点绿色,可终究不太大,而且他们还在路上经历了两次地动,三次火山喷发。
“春天的气息啊!”华盛顿很习惯的样子。
公羊星瀚他们这才知道,魔界的春天,不止是万物复苏,还有活过来的火山。
地下的火山要喷发,首先就是地震频繁,因为地底岩浆在运动,在憋气,然后,喷发了。
这让公羊星瀚跟金龙神想起了他们刚到魔界的那一晚。
终于到了奥克拉城。
奥克拉城是建在一个山谷里的,城上面以在魔界罕见的火竹子拼搭成盖子,将这个山谷给盖住了上面的谷口,形成了一个人工建成的空心山。
一个很大的地下山洞就是入口,旁边同样有个大石头,写着“奥克拉城”四个魔族文字。
但是在这个大石碑旁边,是一个骷髅头铸成的京观。
京观,是魔界为炫耀武功,聚集敌尸,封土而成的高冢。
这是彰显武勋、战绩的夸耀手段,看骷髅的样子,都是一些魔界的高大魔兽,也就是很厉害的那种,体积大,留下的骨骼也很大,放在那里猛一看到还是很震撼的,不过莫斯科大公却唉声叹气这个败家子,魔兽的尸体放在这里搞个京观有个屁用啊?拿来当魔法材料多好?”
“你可别说了!”吓的华盛顿几乎要捂住他的臭嘴巴:“奥克拉大领主是个武者,他因为是地穴混血,最开始混得很惨,后来成了贵族,也想招揽过魔法师的,结果魔法师们看不起他,没人乐意来这里为他效劳,于是他就……宁愿让这些东西摆在这里彰显自己的武勋,也不给魔法师们一点当魔法材料,所有的魔法师几乎都跟他交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