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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尸爆发后我养了一只咸鱼(46)

作者:迷途野樵 时间:2022-11-28 02:49 标签:末世 异能 欢喜冤家 现代架空

  “我们只想逃命,找个安全的地方好好待起来,你们如果不想看到我们我们绝对可以保证不出现在你们视线里。”身后一个姑娘声音细细的开口,带着丝干渴的哑意。
  “不行,”齐喑拒绝的干脆,这个事情他没法自作主张,而且这姑娘说话时手微微抬起,他这才看见她的胳膊上有一道鲜血淋漓的伤口,他面色一变,“你被丧尸抓了?!”
  那姑娘目露迷茫的点点头,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激动,但还是承认道:“是啊,还是被你心爱的小黄抓的。”
  “呜呜呜呜呜,我的小黄就是太敬业了冲在那么前头,”齐喑听着她说话,再一次悲从心起的抹着泪,“那你想进来应该是可以的,我们这儿不拦丧尸。”
  那姑娘更加迷茫了,“你同意我进来我很高兴,可我为什么要变成丧尸啊?”
  “你不都被咬了吗?”齐喑把头靠在老树藤上,语气比她还要迷惑。
  “你,难道你从来没被咬过?”那姑娘刚想继续问下去,突然像想通了什么。
  齐喑语气颇有点洋洋得意,“我为什么要被咬过啊,我哥他们把我护的可好了。”
  那姑娘被他一噎,白眼生生忍住了,欲翻未翻,“我是异能者,被丧尸咬后不会感染同化,这也是我们逃亡的由头之一。”
  “不会变异?”齐喑一愣,暗自轻轻嘀咕着,“那宋老板跟我们吃饭的时候不是不用再分碗了,我再也不怕他抢我红烧肉了!”
  “这位小哥,”李哥打断他们的话,“听你这说法,这儿不止你一个人在住是吗?”
  齐喑点点头,“当然,所以我才不可能答应把你们放进去。”
  “你们要是愿意等,就在这儿等到他们回来自己和他们商量,不然你们就赶紧原路返回吧。”齐喑恨不得他们赶紧掉头回去,他好继续去寻找庄子殊和宋驹。
  但显然这是对他们来说最好的结果,他们立刻原地坐了下来表明了态度,齐喑也没法儿,拍了拍身边的老树藤,“你先去找找宋老板他们。”
  老树藤的藤蔓四通八达,这一边还陪着齐喑,另一头已经接受到指令开始四下搜寻。
  “你们除了被丧尸咬不会变异以外,还有什么其他的信息吗?齐喑手痒痒的,想边嗑瓜子边听。
  “我们可以先和你说一部分,剩下的我们愿意作为交换的筹码,希望可以放我们进去定居。”李哥本来心直口快就想把信息都抖出来,却被身后一个火系的异能者拦住,抢在李哥前头开了口。
  齐喑看向他,这男人倒是与他们不太相同,样貌看起来是属于温温柔柔的那一种帅,和宋驹略有侵略性的长相完全不是一个风格,倒是和庄子殊有一些相似,但气质上又没有庄子殊给人来的舒适。
  他的笑容和语气非常得体,但齐喑脑子里却不由自主的蹦出了四个大字——“装模作样”。
  “行。”外界信息能白嫖一点是一点,他爽快的同意了这男人的要求。
  “那我从我们到达缃城基地说起,我把逃亡的原因告诉你。”商议达成,男人松了口气,面前这小卷毛看起来是个好忽悠的,可是某些方面却吭的死紧,他背后的人倒是把他教的不错。
  ——
  地鼠的味道出奇的鲜嫩,再加上庄子殊手艺不错,火候在宋驹的把控下,田鼠表皮被烤的稀酥,酱红色的脆皮用小刀轻刮一下就“簌簌”作响。
  “可以了。”庄子殊叫停宋驹,忍着烫撕下了一条鼠腿,里头的肉冒着热气,轻轻一撕就快要可以彻底脱骨,他把这条地鼠腿递给宋驹,“给,赶紧吃,一会儿去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带回去的新变异动物,然后找找回去的路。”
  宋驹点头接过,脸上表情仿佛被热气熏得缓和不少,“你也快点吃吧,这个作为早餐吃的油腻了些,但今天特殊情况,回去以后早上还是得吃点清淡养胃的。”
  庄子殊手上拿着一块儿刚切下来的地鼠肉,闻言一抬手就把肉塞进了他的嘴里,“那么一大条腿还堵不住你的嘴啊?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还有点人夫属性在身上的。”
  “什么是,人夫?”宋驹皱了皱眉有些不解,嘴里含着肉含糊的询问。
  现实版老古板,庄子殊打着哈哈没准备解释,只模糊不清的回了一句,“这是一种非常优良美好的品质。”
  优良美好?应该是在夸他的吧。宋驹点点头,心里对这个回答表示还算满意,也就不再追问了。
  “现在还只有早上六点,今天的时间还有很长,”庄子殊把吃剩下的肉收进了空间里,擦了擦油腻腻的手,拍上了宋驹的肩膀,“干活儿吧,人夫。”
  【作话】


第41章 浪漫免疫体
  “我不太喜欢这个称呼, 不怎么好听,你还是叫我名字吧。”宋驹没有很排斥,但这称呼听起来让人不太适应。
  庄子殊本来也只是打趣的叫上一声, 听他提出来后当然欣然同意, 答道:“没问题小宋。”
  “……”宋驹无声的叹了口气,起身跟上了他的步伐。
  上层野猪坑里能看见的植物只有蕨类, 到了这一层, 灌木树丛和杂草又冒了出来,目力所能看到的尽头并没有到达岩壁,足以看出这个地方到底有多大。
  庄子殊脚上的皮靴踏过草丛,泥土湿软松散并不干燥,行走起来还算舒适。“你对于出口有没有什么想法?”
  昨晚休息的山洞是一个很不错的地方,庄子殊准备沿路做下记号, 如果今天没有丝毫进展或者是遇到危险, 晚上还能回来休息。
  宋驹站在原地, 看着庄子殊的发丝轻轻的随风飘动,“山洞里风还不小, 应该有不少向外的通道, 跟着风吹向的地方走吧。”
  “那这风有点微弱啊, ”庄子殊往手上沾了点水朝外伸去感受风向,“你这些知识真是刻在了骨子里,就算失忆了也忘不了。”
  “顺着风向走, 别走反了。”宋驹本来也想和他一样感受一下风向,可是他自己对于冷热的感知已经不够敏感了, 除了极冷和极热以外其他的试了也没用, 只能耐心的温声提醒。“现在是白天了, 山洞里的温度比外头要低, 气压也就比外头高,所以风会从洞内吹向洞外。”
  庄子殊已经确定好了风向,除了手里捏着把小刀外什么都收了起来,两人轻装上阵。“放心吧,绝对是顺着风向走的。”
  完全陌生的环境容易滋生恐惧,就如同刚刚进入末世那会儿一般,但好在庄子殊和宋驹都是心理素质不错的人,尤其是宋驹在边上,他的高武力值让人在这种情况下更加安心。
  他们现在所处的地方是一方草地,风从他们这儿吹向远处的一片密林,庄子殊皱了皱眉,“这里到底是怎么搞得,植被水平分层的那么明显,明明这儿也没大到这种地步。”
  “你常说的,末世皆有可能。”宋驹率先迈开腿走在前头开路,顺便随时观察着周围,“我是丧尸,感官触觉都几乎消失殆尽了,由我走前面探路,你跟在我后面,注意身后有没有什么危险。”
  宋驹这话就差把“你太弱了跟在后面吧”几个字写在脸上了,但庄子殊什么人?他深觉宋驹讲的有理,点点头就安心跟好了。
  不得不说,宋老板没有失了智的时候,真是又靠谱又勤劳,虽然本性还是掩盖不住的咸鱼,但他的理智足以支撑着他做到人前勤奋这就足够了。
  时间尚早,这片森林还没有完全的活过来,只有鸟鸣和时不时从地下窜出的几只地鼠。走了十几分钟后终于到达森林边缘的两人站在入口侧耳听了一会儿,里头光点零星,地上散落着一块块透过叶子间隙照下来的光斑,比起外头来视野要昏暗上许多。
  但现在能看见的地方还不能察觉到有什么危险,宋驹又和庄子殊确定了一回方向就抬步迈入了森林。
  静,出奇的静。刚走进去没两分钟的庄子殊很快的察觉到了不对,顿住了脚步又退回到森林入口,清脆的鸟叫声重新在耳畔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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