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超市(267)
草儿有些羞涩:“跟着邹哥陈姐他们学,就是再蠢,也总能学到几分。”
“下次斯坦再来,就你去吧。”叶舟,“学了要会用才行。”
草儿兴致高昂:“是!”
叶舟看向了晾衣绳的方向:“去忙吧。”
草儿压抑不住心情,一边笑一边往回跑。
叶舟收回了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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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儿把衣服晾好,抱着空的脏衣篓往超市里走,路过休息室的时候正好看到邹鸣从里面出来,草儿停下跟邹鸣打了个招呼:“邹哥,仙人在外头呢,你要出去?”
邹鸣微微摇头,草儿习惯了邹鸣的寡言少语,不觉得有什么,她接着说:“仙人刚才一个人在外头,恐怕是担心阿普他们出去吧,仙人就是仙人,神仙的心肠,总记挂着凡人。”
邹鸣垂眸,刚张嘴的时候声音有些嘶哑:“他说什么了?”
草儿摇头:“也没说什么,就考了我,还夸了我!”
她迫不及待地跟邹鸣分享自己此刻的心情:“夸我好,说我能看明白,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明白了,但就是懂,邹哥你说,我是不是还挺聪明?只是以前……”
以前也不需要她聪明,在大梁朝,她只要踏实肯干,能生孩子就行,需要什么眼界和智慧?
草儿摸了摸后脑勺,不愿意再提以前的事,她笑着问:“邹哥,你现在去哪儿?”
邹鸣不说话,草儿自顾自地说:“说来奇怪,以前见你,都跟在仙人旁边,如今倒是常常独个儿。”
她关切地问:“你是不是做什么,叫仙人生气了?”
邹鸣看了她一眼。
草儿不明所以:“邹哥,你别倔,那可是仙人,仙人嘴上不说,心里什么事都知道,你要是做错了,就去认个错,仙人慈悲心肠,肯定不会怪你。”
“你闷着不动可不行,有什么你得说。”
“对吧?”
第160章
边角刻花的桌上摆放着黄金打造的烛台,蜡烛的火光随着行人走动忽明忽暗,穿着体面华丽的先生和贵妇们在音乐声中走进舞池,又或是端着银质酒杯在一旁说话。
商人们在人群里蹿来蹿去,不断受人白眼又不停谄媚。
斯坦也一样,对贵族们而言轻松的舞会,对他们这些商人而言就是挣钱之前最后一道痛苦的关卡。
“听说二小姐马上就要结婚了。”斯坦好不容易挤到一个侯爵大人面前,他一屁股把旁边的商人撅开,弯着腰仰视着对方说,“我有一套好东西,想送给二小姐。”
侯爵一头金发,他看着斯坦,并不怎么想和对方打交道,但他并不是个脾气强硬的人,因此只是说:“钻石珠宝?我已经有了。”
最近流行起了钻石珠宝,要价不低,但侯爵家是不缺钱的,他已经给女儿买了十几套,足够她换着戴了。
斯坦立刻说:“不不不,钻石珠宝虽然美,但别人也不是买不到,配不上二小姐尊贵的身份。”
侯爵的眉头皱起来。
他自己现在佩戴的胸针就是钻石的,衣服上的纽扣也全换成了钻石纽扣,对方这么说,简直就是在说他没有品位,但侯爵呵斥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就听斯坦说:“我要送的是一套瓷器。”
侯爵闭嘴了。
瓷器确实是比钻石有品位。
毕竟前者有钱都买不到,后者有钱还是能买到的。
但侯爵依旧没有什么好脸色:“难道我会缺瓷器?”
斯坦连忙说:“不不不,当然不是,但是这些瓷器跟平时能买到的可不一样。”
说着,斯坦就从衣兜里掏出一个木盒,侯爵的脸上露出嫌弃的神奇——怪不得这个商人走过来的时候,他就觉得对方的衣服有些不对劲,一个体面人怎么能在衣兜里放这么大的东西?
“您看。”斯坦打开了盒子。
侯爵的嫌弃在看到盒子里的东西后瞬间烟消云散。
盒子里摆着的是一个圆形胸针,非常普通大众的款式,但它的质地却不普通。
侯爵伸出手,却在快要碰到胸针的时候收回了手:“这、这也瓷器?”
胸针周围有一圈繁复花纹构成的花圈,但最精美的是胸针中间的花纹,那是一个头戴花环的少女,她没有表情,看着甚至有些忧愁,可这无损她的美丽,眉目间的轻愁让她看起来更美了。
斯坦说:“您可以摸一摸,她的脸不是画出来的,而是像真人一样,有高有低。”
侯爵终于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少女的鼻尖,他倒吸了一口气,震惊于这枚胸针的精致和美丽。
“这是我从一位尊贵的大人手里买到的。”斯坦不漏声色的透露道,“现在只有我的手里有。”
美丽且稀少,侯爵看向斯坦的眼神都柔和了许多:“多少钱?”
“送给二小姐的结婚礼物,怎么能收钱?”斯坦朝侯爵眨眨眼睛,“我还要在这儿做生意。”
侯爵明白了,他轻咳了一声,在斯坦把盒子递过来的时候伸手接过,重新板起了脸。
之后,斯坦就自然的跟在了侯爵身后。
在这样的场合里,从来都是点头哈腰,在贵族们面前扮丑当狗的斯坦,第一次品尝到被贵族们热情招待的滋味,斯坦脸上的笑容一整夜都没消下去。
甚至于离开舞会,斯坦脸上都还带着笑。
明明和以前一样,都是来卖货物的,只因为卖的货物不同,得到的待遇和目光也全然不同。
比起贵族们隐晦的示好,商人们的示好则更加疯狂。
那些曾经不会看斯坦一眼的大商人都换了一副面孔。
无数金银涌入斯坦的钱包,那些带来的瓷器茶叶一夜之间销售一空,斯坦人生中头一次享受到了被贵族们高看,被簇拥吹捧的感觉、
大商人们包圆了斯坦卖给贵族们后剩下的所有货物。
但斯坦没能在卖出所有货物后就立刻启程去取第二批货,他被商人们堵在了旅馆里,斯坦也不蠢,他没有太强的后台,更何况哪怕有,现在在别人的地盘上也没什么用。
于是斯坦从中选择了和侯爵关系最好的商人,在长达半个月的拉扯后,斯坦和对方说定了一起去取货,等于是把自己的进货渠道分享给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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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精们在镇子里住下了,他们从叶舟手里买下了不少种子农药和农具,一部分地精继续上山打猎,一走也就是十多天,留下的一小部分开荒种地,努力去和人族交际,终于明白为什么之前矮人学人族的样子施肥,可那片地却连苗都没冒出来了。
“要兑水。”农户们坐在田坎上,不用天天除虫之后,农户们培养了新的兴趣——就是聚在一起聊天谈笑,晚上可能还会举办篝火晚会,年轻男女载歌载舞,中年人们则是喝酒谈天。
额头上有颗痘痘的地精混在人族中间,他现在也穿上了整洁的衣服,除了脸和身材,看着和人族也没有太大区别,他奇怪道:“不兑水就种不出东西?”
“那要把种子烧死!”男人大笑。
“种地可真是辛苦。”地精叹了口气。
“打猎不辛苦吗?”有人问,“我听说打猎经常会死人,被蛇咬一口就可能会死。”
“被虫子咬一口也可能会。”地精心有余悸,“我以前就被虫子咬过,就这儿。”
他指着自己的手臂,庆幸道:“幸好族长找到了草药,不然我就死了。”
人族很少接触地精,就算接触也是以前镇子上的地精,那些地精没有自己的族群,看着是地精,但其实就是长相奇特的“人族”,不能满足人们对地精的好奇。
“为什么是一个老女人在统治你们?”有人问,“统治一个族群是一个男人该干的事。”
“对,你们就没有不服气吗?”
地精不明所以:“难道你们不需要老人吗?她拥有更多的经验,她知道怎么能让我们活下去,什么时候野兽会来,我们要搬去哪里,她还能分辨草药,如果全靠年轻人,我们早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