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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上鱼尾巴后(51)

作者:叫我胖大海 时间:2021-11-04 10:45 标签:甜文 萌宠 人鱼

  比不上海胆,却也不遑多让。
  见小人鱼喜欢吃鱼腩,池渊便把舟师鱼的鱼腩都留给了于归洋。
  这,这不好吧。
  怎么能把不吃的鱼腩都给他呢,下不为例。
  于归洋喜滋滋地把鱼腩吃了,今天的晚餐依旧深得他心。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点迟,对不起大家,有点事情耽搁了_(:з」∠)_。感谢在2021-08-0417:47:32~2021-08-0523:50:5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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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2章 一更·吃社会虾肉
  在浅海栖息就是不如在深海安稳。
  因为时不时游过去的海洋生物,总是有意无意地撩拨于归洋的心弦,勾.引着他收入囊中。
  尽管他已经吃饱了,但是一看到没吃过的海洋生物,就忍不住想抓一头来尝尝。
  尤其是看到一头大龙虾的时候。
  龙虾肉质肥嫩,味道鲜美,是一种珍贵的食材。
  可惜价格不菲。
  于归洋吃过几次,对那味道念念不忘。
  还有一点,就是小龙虾跟龙虾可不是一个物种。
  小龙虾学名叫克氏原螯虾,喜欢栖息在浅滩淤泥等容易出现重金属污染的地方,是出了名的“脏”。
  龙虾却大部分栖息在近海海底或岸边,对水质也有着一定的要求。
  眼看着一头四五十公分的龙虾就从他眼皮底下游过,他馋得都快流口水了。
  那什么,他正在长身体嘛,需要多多补充营养。
  再说了,龙虾这玩意儿又不占肚子,不至于让他消化不良。
  蠢蠢欲动的于归洋瞄了一眼池渊,海底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劳累了一天的人鱼大哥已经准备休息了。
  而池渊一旦休息,一定会拉上他一起。
  别急着睡,起来嗨啊。
  要不人鱼大哥你在这等我,我去去就来。
  等是不可能等的,池渊哪里放心让小人鱼自己到处乱跑,小人鱼到哪他都要跟着。
  这也一度造成了于归洋的困扰。
  生物都是需要新陈代谢的,人鱼也不例外,在他们布满鳞片的尾巴上面,也有着用以排泄的器官。
  咳咳,这方面构造人鱼和人类大致相同。
  有区别的地方在于,人鱼的小腹下方有一个泄殖孔,里面是人鱼的泄殖腔。
  于归洋毕竟是海洋生物学家,在穿越之初,就对自己的身体进行了细致的检查。
  他发现人鱼的泄殖孔并不明显,平时有鳞片遮挡,有需要的时候则可以控制这个部位的鳞片打开。
  嗯,然后就可以嘘嘘了。
  目前他尚不知道人鱼是如何繁殖的,以及雌人鱼的泄殖腔是否和雄人鱼一样。
  这将会是他以后重点研究的两个方面。
  有点扯远了,反,反正就是他在嗯嗯的时候,池渊一点也不知道避讳一下,明明他每次都会尊重人鱼大哥的隐私。
  他倒是想偷偷解决,可是池渊的警惕性太强了,每次他想溜去方便一下,身后就会跟着一条监工的人鱼。
  呜呜呜,他的颜面荡然无存!
  后来,他也想到了方法对付池渊。
  那就是大大方方让池渊看。
  只要他不尴尬,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甩不掉池渊这条人鱼尾巴的于归洋,自然也死了这条独自逮龙虾的心。
  他牵起池渊的大手,用充满期待的眼神盯着他。
  池渊还能怎么样?
  当然是跟着走了。
  循着龙虾的足迹,他们来到了龙虾栖身的洞穴。
  龙虾普遍有掘洞的习惯,大部分龙虾喜欢把家安在水草之间,这点倒是和雀尾螳螂虾很相似。
  水草的遮掩可以帮助它们躲避敌害,加上它们昼伏夜出的习性,想要逮住它们可不容易。
  可惜的是,它们遇到了池渊和于归洋这两条人鱼。
  在没有遇到于归洋之前,池渊是不爱费劲去抓这种带壳的生物的。
  原因很简单,肉太少,他又不会剥壳。
  捕捉龙虾费时费力,吃起来更是满嘴都是壳,还不如捕猎其他海洋生物。
  但现在不同了,有了于归洋这狗头军师,加上池渊对小人鱼的百般宠爱,这些被他们碰见的带壳生物们可算是遭了殃。
  龙虾是掘洞高手,大型龙虾挖的洞穴普遍超过一米深。
  不过区区一米多深,可不会让贪吃的于归洋束手无策。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于归洋的办法就是看向了池渊。
  嗨呀,他但凡手里有点工具,譬如网子、铁锹什么的,都会自己动手。
  这荒郊野岭的,上哪去找趁手的工具?
  再说了,池渊就是他最好的工具,你说对吧人鱼大哥?
  池渊直接用行动证明,他就是小人鱼用得最趁手的工具,谁都无法代替。
  没有任何的花里胡哨,池渊单手探入龙虾挖好的洞穴中,直到再也无法继续深入的时候,便往内侧发力。
  松软的土壤被他轻松刨开,带出不少藏在泥土中的甲壳生物。
  它们吓得到处乱窜,生怕被这条恐怖的人鱼拆吃入腹。
  此时,龙虾辛苦挖掘的洞穴几乎被池渊破坏了,狭窄的洞穴上半部分成了一个大坑。
  池渊如法炮制,继续把手往下伸,另一只手就撑在大坑底部,继续搜寻这头藏在洞穴里的大龙虾。
  没了洞穴的荫蔽,这头大龙虾毫无意外成了池渊的囊中之物。
  他面沉如水,一抬手就把身上还带着泥土的龙虾拽了出来。
  于归洋兴奋地鼓掌,池渊太厉害了,就没有什么能难倒他!
  唉,于归洋转念一想,他跟池渊是不是太过分了。
  刨了人家辛辛苦苦挖好的家不说,还得寸进尺要吃它的肉。
  可怜的大龙虾!
  他会让它走得痛快一点。
  愿天堂没有人鱼,阿门。
  池渊手里的这头龙虾叫做密毛龙虾,长约四十公分,至少有八斤重。
  不过掐头去尾去壳,估计也就三四斤。
  它的身上布满了土黄色的斑点,因此也被称为纹身龙虾。
  这头龙虾大概想不到,即便有了纹身,成了一头社会虾,还是难逃被捕捉的命运。
  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遇到人鱼,以它的个头和凶猛程度,在这浅海也能横着走。
  于归洋怕这社会虾乱动,锋利的足会划伤他和人鱼大哥,索性给它来了个分头行动。
  拔掉社会虾的头以后,他便开始处理它的足。
  大多数龙虾的脚是不怎么好吃的,不像螃蟹,步足还能尝个味。
  但是密毛龙虾不一样,别看它的腿又长又细,但里面是有肉的,甚至可能比龙虾本体还要好吃。
  嘴馋的于归洋直接把处理好的一根社会虾腿放进嘴里咀嚼。
  吸是吸不出来的,得把壳咬烂才能吃到里面的肉。
  他也给了池渊一条腿。
  池渊就实诚多了,见小人鱼把腿放进嘴里,他也跟着这样做,然后把壳和肉一起吃了。
  于归洋:……怪我,都怪我。
  他好笑地把咬烂的壳吐掉,露出内里粉嫩的肉。
  想不到吧,他吃了,他装的。
  不过人鱼大哥是本次逮龙虾的大功臣,这第一口肉该给他吃,没毛病!
  池渊这次倒没有拒绝。
  因为他刚刚连同壳一起吃了,尝不出腿肉里的味道,便以为密毛龙虾的足不好吃。
  结果于归洋刚喂他一口,他惊讶的目光就投向了于归洋。
  好吃吧,他以前就听别人说过,密毛龙虾的腿像是扇贝里的贝柱,虽然少又难吃,但滋味绝佳。
  这里的难吃,是指足肉难取。
  于归洋自己也尝了一口,龙虾腿的肉是不多,但是只凭那一点点,就足以称得上是山珍海味。
  这让他对密毛龙虾的本体充满了期待。
  想想看,连脚都这么好吃,身体能差到哪去? Fxsh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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