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炮灰重生以后(7)
话音未落,就有相熟的老顾客笑着打趣:“哎呦喂,区别对待啊!我说老板娘,你可不能瞧着陶暮长得好就厚此薄彼。要请客怎么能只请陶暮一个人,怎么着也得让大家雨露均沾吧?”
“放你娘的狗臭屁!你当我傻呀!请你们这帮饿狼,还不把我这小店吃黄了。”老板娘瞥了老顾客一眼:“再说了,今天是陶暮生日。我请小寿星吃饭,那叫有理有据。没准儿等小寿星那天爆红了,还能帮我这小店做个宣传。请你们这帮老菜帮子有个屁用。全都是肉包子打狗。”
老板娘撸胳膊挽袖子,把嘴欠的老顾客怼了一顿,回身又冲着厨房大喊:“老冯,做两道拿手菜,再给小暮下碗长寿面。把我昨晚卤的叉烧端一盘上来。”
回头又冲陶暮笑道:“这叉烧可是姐的独门手艺。一般人我都不给他吃。”
陶暮笑着道谢。知道陶暮晚上还没吃饭,在后厨炒菜的老板动作麻利的把陶暮的生日面和一盘叉烧先端上来。陶暮还没动筷子,大毛和小胖已经火急火燎的伸爪子。
那叉烧肉一直在老板特质的大铁锅里热着,捞出来的时候还热气腾腾。偷吃的两只小狼狗被烫的嗷嗷叫,毛比较厚的一只还不忘感慨:“这卤味做的真不错。老板娘不愧是老板娘,不但长的漂亮厨艺也好。怪不得冯哥把你当宝似的。”
比较实在的小胖不以为然:“我觉得还行吧。好像没有暮哥做的好吃。要我说暮哥的手艺才地道,卤的鸡爪子骨酥皮烂,唯独筋是QQ弹弹的。撒上芝麻粒在火上一烤,恨不得把嘴都黏上。”可惜陶暮人太懒,下厨的次数用手指头都能数出来。
可闭嘴吧!吃饭都堵不上你那张破嘴!
大毛恨铁不成钢的瞪了小胖一眼。吃免费的话还这么多,这小孩儿果然欠揍。
瞪的小胖莫名其妙:“你瞪我干嘛?”
“原来小暮还会做卤味?”老板娘眼睛一亮,笑眯眯地看着陶暮:“年纪轻轻长得帅,做饭又这么好吃,你女朋友可有福气了。”
她知道陶暮会做饭,是因为她跟老冯去早市采购的时候,曾经碰到过陶暮。据说是不太习惯南方菜的口味,想自己开火解解馋。老板娘记得特别清楚,那回陶暮做的是糖醋排骨、清蒸鱼和黄焖羊肉,菜出锅时从楼上飘下来的香味险些把店里客人的馋虫勾出来。
就那一回就让老板娘对陶暮的手艺记忆犹新。可惜那会儿大家还不太熟,老板娘也不好意思上楼敲门。
“那是当然。您还别不信,改天让暮哥给您露一手。”小胖搂着陶暮的肩膀大包大揽,油腻腻的右手在陶暮的凝视下小心翼翼地往外挪了挪。
小胖的这一番话倒是让不少老顾客回忆起了那天中午的饭菜香,顿时也跟着起哄:“不信,不信,除非陶暮给我们露一手的。”
“哎,你们别不信昂。”见不得陶暮被人质疑,小胖顿时急了,面红耳赤急头白脸的梗着脖子:“我可没撒谎,我们暮哥的厨艺真是一级棒。”
包括老板和老板娘在内,一众食客们哄堂大笑。王野单手捂脸,对发小的蠢钝不忍直视。
唯有陶暮没啥反应。
老板娘仗着自己白送出去的那碗卤煮,笑着追问:“我说小暮呀,有没有兴趣给姐姐露一手?”
顿了顿,又补充道:“不用你准备食材,店里都是现成的。你看哪天方便,直接过来就行。”
“而且姐也不让你白露一手。咱先说好,要是你做的卤煮真比姐做的好吃。那未来一个月,你跟大毛小胖就不用起火了,天天在我这小饭馆吃。怎么样?”
话音未落,已经有客人在那儿起哄:“呦,老板娘可不得了,人家富婆包养小帅哥才一次一个。你这是一气儿想要包养仨呀!”
“放你娘的狗臭屁!”老板娘凤眼一瞪,掐腰骂人:“敢开你娘的玩笑,不想活了是吧?”
被怼的客人一脸惹不起的拱手作揖,众人一阵哄笑。
老板娘话说到这份儿,陶暮也不好生硬拒绝,只得说道:“那就这周六吧。周六那天我没戏,正好借花献佛做顿饭,也算是谢谢老板和老板娘这些日子对我们的照顾。”
作者有话要说: 窝素一锅古都滴佐介,莫得寝亲,也莫得饱包,更莫得举高高【孤独的抽烟】.jpg
第6章
不夜宫。
一家从名字就能看出经营范围和经营主旨的夜店。其装修风格非常附和煤老板家富二代就连厕所水龙头都要镀金镶边的土豪审美。夜店门口还站着两排白衬衫黑丝袜脚踩十厘米黑色高跟鞋,制服短裙将将盖住大腿根儿的迎宾女郎。客人一推门就九十度鞠躬声音嗲嗲的喊着“欢迎光临”,然后扭动着翘臀把人从金碧辉煌的大堂引进一条整个墙壁都贴的跟超大号马赛克似的,灯光也闪烁的能晃瞎人眼的走廊,两旁的包厢里不断传出来鬼哭狼嚎的k歌声,直到走廊尽头,动感劲爆的dj舞曲越来越响,视野陡然开阔起来——
喜欢泡吧的年轻男女们站在舞池内,配合着嗨到震耳欲聋的dj舞曲摇头晃脑高举手臂,穿着特别清凉火辣的舞女们站在舞台上大跳艳舞,引来此起彼伏的嚎叫口哨,头顶的彩灯球明明灭灭,疯狂旋转时抖落出晃瞎人眼的各色光,乍一看上去就好像一舞池的丧尸在狂欢。
陶暮看着舞池里扭腰摆臀磨胸擦背的群魔乱舞,竟然有些不适应。
重生以前,陶暮执着于找沈毓的麻烦,根本没精力放松自己。后来又被沈毓的爱慕者联手封杀,不得不退出娱乐圈,被沈家大哥带在身边学做生意。身为早慧成熟的商业奇才,沈宸本身是个极度严谨古板的人,非常讨厌夜店ktv这些娱乐场所,连带着也极力反对家人进出这种地方。
陶暮刚回沈家那几年,为了讨好沈家人,自然沈家人不喜欢的事情他都不会做。后来被沈家人逐出家门,更是一门心思的想要报复。每天不是琢磨搞事情就是正在搞事情,把自己弄成一个苦大仇深的神经病,所有娱乐活动全都抛诸于脑后。
如今时光倒退,陶暮静静打量着舞池内群魔乱舞的场景,不免心生感慨——就是觉着上辈子的自己挺好笑的。一碰见沈毓就心生魔障,智商直线下降的气势就像看到了红斗篷的斗牛。
【这就是所谓的主角光环吗?无论是恶毒炮灰还是大反派,只要对上主角智商就被无限拉低。作者是不是写不出正常的反派啦?】
陶暮心下一跳。重生七天,碎片式的梦境终于拼凑完整,陶暮基本接受了自己重活一回的事实。然而脑海中时不时浮现出的字句还是让他心惊肉跳,难以适应。
当然时至今日,陶暮也不至于怀疑自己得了神经病。而且从脑海中不断浮现的信息汇总来看——这些话语大概都是在评价一本小说。
根据陶暮的推测,好像小说的主人公就是沈毓,而他就是用来推动情节发展和感情互动的恶毒炮灰?
“陶暮,你在想什么?”大毛忽的搭上陶暮的肩膀,嬉皮笑脸的大声喊道:“看上哪个妹子啦?哥们帮你追,十八岁生日,咱们的目标就是让你告别处男之身!”
陶暮回过神来,没好气的推了大毛一把:“玩你自己的去吧!”
大毛嘿嘿一笑,拽着小胖一头扎进舞池。
因为陶暮在京城的夜店做过兼职服务生和酒保,经常接送陶暮上下班的两位发小耳濡目染,早就成了夜店达人。这会儿跟着劲爆的舞曲扭腰摆臀,疯狂撩拨着周围胸大腿长的小姐姐们。
陶暮则心不在焉的跟在两人身后。他睡醒下楼的时候换了一件黑色的圆领t恤,破洞牛仔裤包裹着修长笔直的双腿,原本就很白皙的皮肤在炫目的舞池光效下越发白的妖异。或明或暗的彩光将他的轮廓晕染的愈发深邃立体。俊美无俦的脸庞,穿衣显瘦但并不单薄的高挑身材,漫不经心地模样简直性感到令人尖叫。
以至于这一路行来,但凡陶暮走过的地方,必然会有人有意无意的蹭上来。有些胆大的小姐姐们,甚至还会从胸口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小纸条,笑嘻嘻的塞进陶暮的裤兜里。再顺手在陶暮的肩膀,胸膛,腹肌甚至屁股上偷摸一把。已经很久没被人这么揩油的陶暮闪躲不及,只能认命的板起脸。面无表情地样子却显得更加酷帅撩人。
有些男孩子不服气陶暮光凭一张脸就能吸引这么多辣妹御姐,扭臀摆臂的晃悠到陶暮面前,试图激将陶暮跟他斗舞,以事实证明再帅的帅哥在舞池里也有可能是木乃伊。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吃瓜客人立刻让出空间,还有人吹着口哨起哄。
可惜陶暮本人并没有跳舞的心思,即便被挑衅了也懒得下场。倒是大毛和小胖,人来疯的凑上去跟你斗了起来。
哭着喊着要负荆请罪的苟日新带着女友和他那一票武行兄弟,已经等候多时了。听到舞池里的骚动,立刻挤过来,把陶暮三人拽到舞池旁边的卡座。桌上开了几打啤酒,又点了几盘水果拼盘和各种零食小吃,桌子中间摆着一个精美漂亮的抹茶蛋糕——中间还端端正正的加了个粉红粉红的寿桃,看上去十分不搭。
苟日新自来熟的揽住陶暮的肩膀,笑着说道:“来,来,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陶暮,今晚的寿星公,咱摆酒赔罪的主要对象。这是余媚,我女朋友。怎么样,漂亮吧?。”
在苟日新的介绍下,正翘脚坐在沙发上的一个看上去二十来岁,皮肤白皙,浓妆艳抹的美艳熟女站了起来。她看向陶暮的眼神里带着毫不遮掩的惊艳和欣赏,纤纤玉手伸向陶暮,大声喊道:“帅哥你好,叫我媚媚吧。”
出于礼貌,陶暮也伸出手,两手相握的一瞬间,陶暮感觉到自己的掌心被人挠了一下。
余媚冲他眨了下眼睛,倾身上前凑到他耳边大声道:“或者,你也可以叫我嫂子。”
如果不是陶暮下意识的歪了下头,余媚都能亲上他耳朵。
舞池里的噪音干扰实在太厉害,大家说话都得这么凑耳朵喊,所以没人察觉出余媚的不对劲。陶暮不动声色地抽回手,大毛笑嘻嘻的凑上去:“嫂子你好漂亮呀。”
余媚仿佛没听见大毛的话,仍旧盯着陶暮喊道:“生日快乐。这生日蛋糕我选的,你喜欢吗?”
“对!这蛋糕是余媚选的。不过那寿桃是我亲自加上去的。”苟日新指着跟蛋糕风格非常不符合的寿桃,傻兮兮笑道:“喜欢吗?”
陶暮三人恍然。大毛笑着说道:“我说这蛋糕风格怎么这么不搭。狗哥你的审美可没有嫂子好呀。”
苟日新似乎特别满意自己的女朋友,听到这话立刻笑的见牙不见眼。相比之下,余媚似乎对陶暮这个寿星公更加感兴趣,坐下来的时候还特地从苟日新的旁边挪到陶暮这边,笑嘻嘻的搭话:“帅哥你今年多大了?听我们家大狗说,你功夫特别好,还考上了京城电影学院的科班生。将来肯定是大明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