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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他怀了野狗崽[重生](215)

作者:中意意呀 时间:2024-10-22 08:12 标签:生子 重生 豪门世家 万人迷 年代文 古早

  郑秋白也不知道他能怎么讲这件事,从头讲起那故事就太长了。
  他想找个人聊一聊,却发现他身边没人认识霍峋。
  如若提起,他的朋友们也只会说‘不值当’、‘不至于’‘一只鸭子而已’,可只有他知道,很至于。
  因为郑秋白早就没有把霍峋看做是钱货两讫的交易了,他喜欢这个人,喜欢到会胡言乱语要给他生孩子,当了一十七八年的男人都不要做了。
  杜希这个老好人上门了两次,次次陪着郑秋白养伤加聊点心事,“你是真上心了。”
  他和郑秋白多年好友,这人身边压根没出现过多特殊的存在,因而那一点变化其实尤为明显。
  “上心也没用,拦不住他要走。”
  “他为什么走,是有了新金主,还是你让他伤心了?”
  “我让他伤心,我对他还不够好吗?”郑秋白火大,他都已经把霍峋当成金丝雀、当成国宝照顾着,要负责霍峋终生了,还要他怎样?
  出去看看,甭说燕城了,就是京市津海的一代都拉出来遛遛,也没谁像郑秋白似的,又挨草又往外拿钱,还掏心掏肺。
  还要他怎么做才行,真的把心剜出来叫霍峋尝一口吗?
  当局者迷,杜希摇头,说,可那个人又不是金丝雀或熊猫,他是人,不是你给点衣食住行就全盘笑纳撒娇摇尾的宠物。
  只要是人,就有爱恨憎恶,就有心机揣度。
  “你把他当人看了吗?”这话讲的有些冒犯了,不过杜希的本意,其实大差不差。
  出了这样的事情,也不能全怨郑秋白。
  有钱人骨子里都是傲慢的,哪怕平时装的再平等亲切也是如此,普通人家里掌握经济大权的男人尚且都把自己当太上皇帝呢。
  这种真一代阔少,真正的家族继承人与掌权者,与生俱来拥有金钱和自信,要他们真和卑微贫穷的人共情,哪有那个闲空?
  肯用钱擦去你的眼泪,都是恩赐了。
  问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起点,这样习惯性解决问题的效率法子,能够适用于真情吗?
  不管富人穷人,在感情这件事上,只要动了真心,就都是平等的。
  郑秋白如今被折腾成这样,不也恰如其分应证了这一点。
  他现在被个穷小子甩了,还心如刀绞,人生头一遭被亲密的人捅了一刀。
  所以杜希讲再多,郑秋白也半点听不进去,他恨死霍峋了。
  不过说实在的,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一段付出真心的关系破裂后,多数人满腔的恨和怨恨不得将对方放上绞刑架处以极刑,这才能发泄被辜负的委屈和怨怼。
  然而在时间溜走的缝隙里,总有那么分分秒秒,恨不再占据高地,自觉有理的苦主也会停下来自我反思:
  是不是我也错了?是不是我太过分了?是不是我哪里没做好?是不是我也曾忽视了他的感受?
  一瞬的心软和对过去幸福瞬间的回味,都是常见现象,可有人会为这一瞬低头,也有人死犟,昨日之日不可追,弃我去者不必留。
  郑秋白,天之骄子,属于后者。
  他从不会重蹈覆辙。
  想要在生活中抹去一个人的痕迹并不困难的,郑秋白将一片狼藉的公寓出售后,除却那家会所,再没了值得他触景生情的场合。
  郑公子身上的伤也花了天价的皮肤修复费用,白净的皮囊上一点疤都没留下,就是虎口处磨损的掌纹无法再生。
  舒澜很心疼。
  “只是掌纹而已,留着它也没用。”郑秋白笑一笑,安慰母亲,“没了,也顶多是不能叫大师看手相了。”
  夏末,叶聿风订婚了,订婚对象是当年相亲那位赵家千金。
  郑秋白在订婚前见过弟妹几面,那是位很精干又得体的女士,待人接物都面面俱到,正好治一治叶聿风那样的糊涂虫。这一年似乎是个适合定亲结婚的年份,从叶聿风的订婚宴开始,郑秋白身边的同学们似乎都急起来了,隔三差五郑公子就要收到封随份子的请柬。
  有人是门当户对两姓联姻,有人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这里面不乏年少时玩的野的一流货色,改头换面,走进婚姻里扮演良家子了。
  新娘子和新郎官在台上说,他们这一桌做兄弟的就在台下说。
  “啧,当初那小子可没少在夜总会招猫逗狗,外面那些那么快就收拾干净了,不是有个都跟他五年了?还打过几个孩子吧?”
  “男人不都这样,总要做做样子给亲家和新娘子看。”
  “害,五年算个屁呀,那就是借着结婚做借口甩掉个尾巴。他跟新娘子签婚前协议了,孩子出生,就各玩各的,外面那个早腻味了,不愿意要了。”
  那种关系就跟新陈代谢一样,有人代谢快,有人代谢慢。
  不过唯一不变的,是总有人会在断掉关系时像个拎不清的赖皮膏药。
  梁明成捅咕郑秋白,他们真是有段日子没好好聚一聚了,“你最近过的怎么样?可有日子没见你了。”
  “挺好的。”郑秋白道:“就是工作有些忙,实在是抽不开身。”
  郑总的事业一路长虹,立人集团的分公司开到了津海,两年间拍下多块居住用地,大摇大摆建起新楼盘。
  叶长流本来不想叫继子驻派去津海,他深知妻子离不开儿子,但架不住郑秋白主意大,“分公司新成立,津海那边的关系网也要人去打通,总不能叫叶叔叔一把年纪了,还到津海酒桌上去和人攀谈吧。”
  舒澜比起他这个儿子,也更需要丈夫。
  能陪她相濡以沫度过岁月的,不会是郑秋白。
  第一年春天,叶聿风结婚了,弟妹住进叶宅,郑秋白也收拾好了行李,带着他的下属和团队离开燕城来到了津海。
  叶长流没有亏待继子,在津海市中心给他买了两层大平层,一层四百平,上下打通,还叫家里几个了解大少爷的习惯和口味的佣人一起过去,照顾继子的起居。
  有熟面孔的人,合口味的饭菜,新城市的生活也不再难以适应。
  就是这两层房子实在是太大,人也太少,佣人们总是很安静,所以郑秋白偶尔也会在忙碌的工作结束后,觉得孤独。
  越孤独,他便越努力工作,人足够累的时间,孤独都成了一种奢侈。
  房地产也属于一种投资生意,能不能赚钱,主要看拿下那块地皮周围的各式资源未来发展情况预测。
  有关未来预测的规划,集团内部的发投部说不准,但津海的城规局说得准,人情就这样产生了。
  再者,地产商要拿到地皮,就必须竞标,竞标会绝对公平公正吗?那必然不可能。
  不说地皮,只要是金额高于一千万的项目,70%已经在多方交涉下内定了结果,竞标无非是把程序走一走,流程合理化。
  如何内定,看得也是人情。
  郑秋白酒量只能算中等,每次有这样拓宽关系的人情局,都要带着阿良和另一位酒量不错的助理。
  阿良说,郑总喝多了也不耍酒疯,只喊冷,有点可怜样。
  另一位助理道:“郑总这反应还挺少见。”越喝越热,越喝越上头不才正常?
  阿良说:“这样也好,喝多了就裹被子上床睡觉,省得做错事,再惹乱子。”
  “能少喝点才是最好的。”郑秋白一个爱酒人士,到津海后,都不得不借助些解酒养肝的药物了,不然第一天上班一定哪哪都不舒服。
  郑公子觉得就是酒精和熬夜的问题,他不肯承认,是他现在已经有点上年纪了。
  生意场上酒桌结束后,去潇洒的场合也就那么几个,KTV的国王间,夜总会的皇帝套,陪酒的靓女都是列队进来的,又唱歌又跳舞,有的还会弹手琵琶古筝,没有才艺空有张脸,到不了这些包房来。
  也有客人的喜好是靓仔,这样的人还要区分招待,郑秋白大多数也会在这第一个包间儿里,他不是自找乐趣,而是一种投诚,也能迅速与对方在共同的‘癖好’上拉近关系。
  郑总这样的青年才俊,不少小男生暗中瞄准他,飞媚眼给他,进了包间陪谁喝酒戏耍都是陪,能陪个帅的,总归是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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