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劫大佬在异世咸鱼[穿书](131)
虽然打架是件重要的事情,但是和霍泽一起去玩更重要。
霍泽眼睛一亮:“好啊,但是我不会滑雪怎么办?”
“我也不会,一起学就行,”叶行止搂着他的腰,手无意识地上下揉揉,“以后有空,我们还能去S市的海滩玩,那里风景甚好。就是当蜜月旅游吧。”
被明目张胆吃豆腐,霍泽耳尖红了红:“您学到的新词汇越来越多了。”
两人黏黏糊糊聊着闲话,十五分钟很快过去。霍泽从他怀里挤了出去,掀开锅盖迅速放青椒,加了盐和少许胡椒粉,开大火翻炒收汁,却没有炒干。
浓郁的鲜香汤汁,最适合拌饭吃。
霍泽这次也特意煮多了饭,除此之外,他还炒了空心菜和酱爆冬瓜,切了几片腊肉放在饭里。
叶行止很喜欢吃黄焖鸡,尤其是因为他也参与了做饭过程,每次都会有种莫名的成就感。自家种的香菇滋味鲜美,鸡肉滑嫩,土豆也被焖得软烂,几乎入口即化,配上浸染着腊肉香气的白米饭,堪称享受。
“这样炒冬瓜,吃起来很像肉。”
霍泽点头:“对吧,以前我还不会处理生肉的时候,最喜欢吃冬瓜了。那种特殊的口感仿佛可以欺骗大脑,就像在吃大块大块的红烧肉。”
人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大脑会自动美化周围的一切食物。
叶行止闻言顿了顿,将最大的那只鸡腿夹进他碗里,又加了几块油光发亮的腊肉:“那你现在多吃点。”
“不用啦,现在我更喜欢看您吃。”霍泽弯唇道。
这两个完全不需要吃饭的人,在饭桌上你推我推,把闻着香味解馋的神龙又给酸到了。
“哼,饱龙不知饿龙饥。”
叶行止瞥它一眼,随意点燃几支灵香扔给龙祖宗,神龙立即喜笑颜开,再也不多说一句。
惬意吃完午饭,就到了该出门的时候。但在此之前,叶行止先回房间翻箱倒柜了一番,拿出两套厚实的加长黑色羽绒服,以及两套羊绒毛衣。
这些全部是霍泽以前储存的过冬物资,叶行止最初根本没有关注,现在却觉得霍泽特别聪明。
霍泽一脸不解:“就算是冬天,我们也不需要……”
“过日子要有生活气息,”叶行止坚持道,“我想看你穿。”
而且两人穿一模一样的衣服,那不就叫情侣装嘛。叶行止想要尝试很久了。
这话一出,霍泽马上乖乖点头,抱着衣服跑回房间。
他穿好雪白的毛衣,披上羽绒服,出来后又被叶行止戴了一条针织围巾。
炎热夏季艳阳高照,他俩身处A市35度的高温之中,头顶阳光,有点像两个二傻子。
但叶行止非常满意,拍拍霍泽的后背:“很厚实,不错。”
“是吗?不会很笨重吧?”
霍泽在他面前转了一圈,半张脸被围巾遮住,显得更嫩了些。
叶行止心情愉悦,打量着霍泽沉吟片刻,开口道:“说实话,你看起来,很像一只圆滚滚的企鹅。”
霍泽:……
霍泽脸红,怒道:“那您不是也把自己骂进去了吗,您穿得跟我一模一样!”
叶行止毫不介意:“圆滚滚的很可爱,没什么不好。”
霍泽竟然无法反驳。
其实叶行止穿着长款羽绒服也不显圆,因为他足够高且腿长,身材比例很好,这一身黑反而更显高了。霍泽从未见过叶行止穿那么厚实,忍不住悄悄看他几眼,总感觉像是看见了以前时装网站的男模特。
于是霍泽默默抱住了叶行止的手臂,冷不丁亲他一口。
叶行止:?
电影明星的外形优势,就是那么容易将老婆迷倒。
*
龙祖宗更没见过羽绒服这种玩意,完全无法理解这小两口在做什么。但在神龙奇奇怪怪的打量中,叶行止依旧不为所动。
他将玉佩塞进口袋,拉了拉霍泽的柔软围巾,两人一道出发前往澳国。
澳国并不是一个常年积雪的地方,唯独少数高原地区会格外寒冷。而那只丧尸王,就在一座高山上躲着。
叶行止和霍泽落入山中时,发现这里原本还有一个大型度假村。宣传指路的标语写着:全澳海拔最高的滑雪胜地。
度假村旁有滑雪设备专卖店、无数餐厅和残破的酒店。地上是散落破碎的咖啡杯与白瓷餐盘,以及深埋在雪中的残肢断臂。
以前肯定很热闹,可惜如今几乎无人居住在此,放眼望去是白茫茫的一片空旷,时常有飞鸟路过,雪林间残存着野犬族群的爪印。
没有一丝血色,因为雪可以抹去一切。
叶行止牵着霍泽悠哉游哉看风景,当作饭后散步,顺着宽敞的滑雪场,慢吞吞走上山顶。
一间坐落在树丛边缘的木屋映入眼帘。
木屋的装修很有乡村田园风情,像是专门拿来度假用的。一旁的空地上,甚至专门开辟了直升机停机坪。院子外堆着柴火和木桩,几箱尚未开封的生活物资,却没有任何食物。
这是一只很会享受生活的丧尸。
叶行止与霍泽对视一眼,淡定推门而入。
木屋里只有一个人,梁老板记忆中成熟俊雅的丧尸王。
丧尸王半躺在壁炉边的软椅上,膝盖裹了一张羊绒毛毯,专注欣赏着壁炉里舞动的火光。他左手端着一杯热腾腾的饮品,还用银质小勺轻轻搅拌。
看起来非常惬意闲适,就像在山林里度假的中年富商,不带半分攻击性。
但实际上,叶行止一眼就能看出,那杯液体是脑髓与红糖姜汁的混合物。这家伙果然很会享受。
听见开门动静,丧尸王缓缓转过头,露出如死尸般青白的脸。
不得不说,相比起人类时期的俊雅长相,现在他看起来非常丑……难怪以往与信徒见面,都要戴上面具和兜帽。
丧尸王的声音,有着不符合年龄的嘶哑苍老:“来客人了?欢迎,请坐吧。”
叶行止闻言,在靠近门边的软沙发旁坦然坐下。他打量着挂在木屋墙上的异兽头颅标本,不禁跟霍泽传音:“还是我们家的摆设更好看一些。”
“那当然,我们还有砗磲珍珠呢。”霍泽对此表示赞同。
而丧尸王慢吞吞喝了一口热饮,饶有兴致地看向两人:“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类找到了我的住处。真了不起,值得小酌几杯庆贺一番,是我招待不周了。”
如今末世也才不到一年,这位丧尸王就毫不犹豫与人类割席了。
他似乎对自己的力量非常自信,看向两人的眼神,犹如在看两只误入兽巢的小猫,并不着急杀死,而是打算慢慢戏弄。当然,与叶行止对视数秒后,丧尸王本能感受到了一丝危险,兴致反倒更浓郁几分。
然而很巧的是,叶行止的心态与他颇为相似。丧尸王在他眼里,连小猫也算不上,就像一只更为肥硕、吸饱了鲜血的野蚊子。
野蚊子比家里的蚊子更凶猛些,但还是能被人类一掌拍死。
叶行止摸摸下巴:“我很少对别人产生好奇,但是你,真的有点奇怪。”
“哦?”
“你是不是有病?”
叶行止问得非常真诚。
因为丧尸也不可能永远不吃不喝,若它们想长久活下去、进化变强,是必须要补充人脑的。
但这位圣裁首领,似乎想攥取全人类的灵魂,将天魔饲养到极致。
没有人了以后吃什么?真的有病。
自我代入一下,叶行止如果变成了丧尸王,他必然不可能把摄魂阵法布遍全世界。他会将人类圈起来,伪造出和平美好的假象,养一部分,吃一部分。
吃完的魂魄正好扔去喂天魔,维持可持续发展。
但丧尸王的行为非常极端,一点后路都不给自己留。他手下的圣裁组织也是如此,别说自我救赎了,跟反人类没有任何区别。
丧尸王一听就笑了:“我有病吗?或许吧。你能费尽心思查到我的存在,一定很好奇,一定疯狂地想知道为什么吧?也是,死到临头了,我会为你解答这个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