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主角受卖腐后我爆红了(100)
不光是妈咪送给他的补品,就连他自己随身携带的贴身物品也一并交给白以涪负责了。
结果他本人倒是两手空空,当起了甩手掌柜,一看就潇洒得很。
有句话她不好意思说出来,白以涪真的很像一个主动帮女朋友带行李的好男票。
虽然这样埋汰自家亲哥不太好,但是唐依总觉得她哥要是性转一下,就像是那种不太好伺候的娇蛮大小姐,但是却有个二十四孝帅哥好男友贴身伺候,并且对她宠爱有加。
这种幻视感实在是太强烈了。
啧啧啧。
事实证明,CP粉给他们搞的人设也不是没有道理的,非常符合本人的性格,而且还很带感。
更何况,以涪哥哥人好也就算了,结果她那便宜老哥也表现得那么理所当然,这也太……
奇怪了叭。
浸淫娱乐圈嗑过无数对CP并且对明星麦麸的套路了如指掌的她头一次有了点微妙的感觉,似乎跟那些充满套路的营业CP又有那么点不太一样?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兄弟情么。
唐依不明觉厉。
听了女儿的话后,唐家父母愣了一下,然后才有些迟钝地反应过来,再次感慨他们的关系真好。
*
回到A市后,他们只稍作休整,就赶着去了大学。
很有缘分的是,唐凌和白以涪的学校在同一所——
A市电影学院。
这所大学是全国顶尖的艺术学院TOP。
在高考的时候,唐凌虽然不是学习的那块料,学习成绩一直不怎么样,看教科书跟催眠似的完全学不进去,但是他为了能上这所理想大学下了很大的苦功夫,对自己非常狠。
所有人都认为他娇生惯养吃不了苦,肯定考不上,就连唐海安也做好了一手准备,他打算给这所大学斥巨资捐栋楼来换个入学名额,毕竟没什么问题是钞能力解决不了的。
但是他的良苦用心却被唐凌一口拒绝了。
“爸您也别瞎操心了,如果我这次考不上,那就复读。”
见自家儿子如此坚决,唐海安也只好作罢。
结果令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是,原本总喜欢偷懒吃不了一丁点儿苦的娇气小少爷居然真的头悬梁锥刺股日以继夜地学习,连黑眼圈都被熬出来了,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董美娇看得可心疼坏了,但也尊重儿子的想法,只不过经常会想方设法地给他补身子。
就这么努力了几个月后,唐凌最后还是擦线过了,成功被A市电影学院给录取了,而且没过多久录取通知书都已经送到了家里。
这对于像他这样不擅长读书的学渣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就在别的学渣富二代大多都靠着托关系进名牌大学的时候,他偏偏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理想大学。
高兴得让唐海安直接大摆宴席,到处宣传自家宝贝儿子的光辉事迹。
于是唐凌被迫接受了一众叔叔阿姨的瞩目。
……有点社死。
而白以涪则跟唐凌截然相反,他在学校里一直都是优等生,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以理所当然地靠实力考上了这所大学,而且还是当时的年级第一。
“你是25届的吗?”
当他们走进了校园门口后,唐凌突然随口一问,白以涪点了点头。
“那你比我小一届哈哈。”唐凌像是一只偷了腥的猫笑得狡黠,然后用手肘顶了一下对方,揶揄道,“那你是不是应该叫我一声学长啊。”
“以后这样好了,在家里就叫我哥哥,在学校里就叫我学长吧。”
谁让白以涪既是他父母刚认下的干儿子,又是低他一届的学弟呢?不管怎么样自己的辈分都压他一头。
唐凌心生满意。
他本意也就是开个玩笑而已,谁知白以涪眸光微闪,突然微微俯下身子在他耳边轻声喊道:“小凌学长。”
明明只是简单的四个字,却被他那低哑清冽的嗓音喊得有些暧昧。
在一刹那,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唐凌感觉耳畔仿佛有电流窜过,酥麻了一下。
……怎么感觉自己反而被调戏了。
“需要我再喊一遍吗?”白以涪见他低头不语,便继续道。
于是唐凌忍不住耳尖泛红,情急之下连忙伸出手捂住了对方的嘴唇。
嗔怪地瞪了他一眼,“不许叫!”
他微微踮着脚往前倾,上半身几乎都快要贴在白以涪的胸膛上了,感觉有些站不太稳的样子。
于是被他给“霸凌”的清冷少年顺势扶住了唐凌的腰身。
明明只是一个简单护着的动作,却不知为何让人有点想入非非,充满了暧昧的氛围。
路过的不少同学忍不住开始对他们侧目,有个女生甚至颇为好奇地跟她的同伴一起八卦:“那是一对同性情侣么,好帅哦。”
这道声音不大不小,正好飘到了唐凌的耳朵里。
于是他火速放开了手,并且和白以涪拉开了一点距离,假装无事发生一样环顾四周,仿佛对校园里的风景很感兴趣。
过了一会儿。
他突然挺起了胸膛摆出来一副颇为严肃的姿态,又猛地拍了一下对方的肩膀,义正言辞道:“兄弟,请你以后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作出这种令人误会的行为,这样影响不好。”
那一刻,他的阳刚之气让人不容小觑。
虽然他和主角受还处于麦麸合作期内,可那也只是工作罢了,现在是难得的业余时间,唐凌一向公私分明,在不营业的情况下,他想当一个堂堂正正的直男。
白以涪:“……”
*
又过了一段时间,待他们办理好了这次的入学手续后,白以涪突然看了眼手表,然后将他重新带到了学校门口。
“我有一个惊喜要给你。”
“啊,什么?”唐凌一脸懵逼地看向了白以涪,只见他表情挺认真的,并不像是在开玩笑。
随后,对方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他接通了之后,耐心地听了一会儿,然后回道:“嗯,我是。”
紧接着又挂掉电话,对唐凌说:“到了。”
他大跨步地走到了学校门口,拿回来了一个看起来非常高端的袋子。
上面印着“OS”花体英文LOGO,黑底白字,还隐隐勾勒着金色的边框,简约大气。
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奢侈品牌。
“这是……OS的背包?!”唐凌有些惊讶地看向了他。
白以涪点了点头,把那个设计精巧的袋子递给了眼前这个少年,“昨天你说想买这个,我发现学校旁边恰好有这家品牌店就顺便买了,至于款式……”
他歪头想了一下,继续道:“听他们说这是最新推出的联名爆款,非常受欢迎,我想你应该会喜欢吧。”
听完了白以涪的介绍之后,唐凌已经按捺不住期待的心情了,他开心地抱了一下眼前这个少年,大声道:“谢谢!”
随后就迫不及待地开始拆礼物了。
OS这个品牌的设计感很好,他非常喜欢他们家的包,曾经一度特别上头,一口气买了好几个系列,稍不留神家里都快堆成山了,于是不得不专门为它们开辟了一个衣帽间用作收藏。
这一次他又看中了最新款的《暗夜》,整个包的设计非常迷人,纯黑的羊皮包上面零星分布着几颗铆钉,在不为人知的细节处隐藏着很多彩蛋。乍一看是比较单调,但是却混杂着一种神秘的哥特式风,给人的感觉逼格很高。
不过OS家的背包价格并不低,起码要十几万,也不知道目前身为娱乐圈底层打工人的白以涪是怎么拿出这么多钱的,而且还很败家地给自己买了个包。
但是……唐凌真的好激动。
虽然他自己有的是零花钱,并且可以毫无压力的一口气买十只像这样的书包,可到底是别人送的比较香,尤其这还是主角受亲自送的。
一想到对方明明现在还没开始发达呢,就已经对自己这么好了,唐凌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相反他很感性,不可能感觉不到白以涪的真心实意,于是便在心里感动得无以复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