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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为我痛哭流涕(116)

作者:西十危 时间:2021-09-23 10:57 标签:快穿 情有独钟 打脸

  明乐咳嗽了一声:“我们分手了。”
  朝玉突然卡壳,他强迫自己冷静:“对不起,我不知道。”他抬头,捏着手指,“你生的什么病,缺不缺钱?有人照顾你吗?”
  艾滋这两个字是羞耻的。
  顾明乐得病后就没有吃药,他活的不好,也不想活了。
  他放任自己的死亡。
  “没什么。只是感冒了。”明乐坐够了,这次他没有喝咖啡,穿着很旧的大衣,他起身,“我要走了。”
  朝玉暂且信了。
  可他还是很不安,这是他第一次对明乐强硬起来:“卡没有密码。顾哥,你去医院好好查一下身体。”
  顿了顿,还是不放心,“你住在哪?我等会让医生过去。”
  明乐很怕这个:“朝玉!”
  他声音有些尖锐,“你以为你是谁,不要管我!”
  朝玉被吼到了。
  他拿着卡,站在咖啡店里有些不知所措。
  明乐走得更急了。
  背影匆匆,很快消失在人海里。
  朝玉回国后有些魂不守舍。
  他很害怕,真的很害怕。
  ……
  明乐很渴,他蜷缩在床角,廋的就剩下一把骨头。
  全身痛的要死,“统哥。”他痛哭流涕,“我不想活了。”
  系统全程冷漠脸:“再坚持几天。”
  马上就可以脱离世界了。
  朝玉很久才找到明乐。
  推开门,房间又潮又小,气味难闻。
  地上扔着很多外卖盒子,看着铁架床上缩成一团的人,他的手指一直在抖:“顾哥。”
  明乐还以为自己是幻听了。
  他勉强看过去。
  是朝玉。
  时间很优待他,年过四十的人像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肌肤很白,睫毛很长、浓密卷翘。
  可他此时看起来很难过。
  明乐闭眼:“滚。”
  他现在真的很难堪。
  朝玉想碰一下明乐,但床上的男人看起来好脆弱,像朵凋零枯萎的玫瑰,一碰就会碎:“没关系、没关系。”
  “只是生病而已,会好起来的。”他自言自语,“顾哥,跟我回去吧,我照顾你,我会照顾你的。”
  明乐没说话。
  他时日无多了。
  他也不想麻烦朝玉,他只想快点死。
  朝玉好像知道。
  他几乎跪在床前:“这里不好……你跟我回去。顾明乐……”
  怎么都可以,以后再也不见都好。
  你不能死。
  “我们结婚吧,我照顾你,哥,我照顾你。”朝玉觉得自己再来晚一点就见不到明乐了,他看见的就是一具发臭的尸体,握住明乐的手的时候,像是抓住了五根骨头,细细的、粗糙的、染着汗渍,他很用力。
  一点泪水滴在了他的手腕上。
  明乐好像清醒了一些,他的眼神浮现些许温柔,男人的声音仍旧低沉:“朝玉。”他腾出一只手摸了摸朝玉的头。
  朝玉的发丝又凉又软,他贴了过去,和朝玉碰了下额头,“不要难过。”他这一生荒唐多过正经,“回去吧。”
  他想保留最后一点尊严,死的体面一点,“玉玉,小玉弟弟,不要哭。”
  “等我死了,就把我火化掉。”
  “还麻烦你不要告诉岸岸我是得这个病死掉的……跟岸岸说我是冒险时死在大海里的吧,我要死的酷一点。”
  “朝玉。”
  “回去吧。”
  朝玉不想走,可明乐希望他走。
  他好绝望,眼泪把睫毛都打湿了:“顾明乐……你不可以、不可以这么对我。”不能让他眼睁睁看着他死掉。
  床上的人真的很虚弱。
  说话都轻飘飘的:“……对不起。”
  朝玉浑浑噩噩的走出去。
  他没有走。
  他靠在门板上。
  隔着一道门,房间里躺着他的顾哥。
  里面开始还有声音,痛苦、挣扎、临死前的幻觉让他喊了很多名字。
  岸岸、张小星、乔遇。
  还有一个朝玉不认识的名字,崔缪。
  喊岸岸最多,崔缪排第二,接着是乔遇,他真的不清醒了,可能还记得朝玉这个名字,但又不记得是谁,就喊了两声。
  朝玉听着,房间里渐渐没动静了。
  朝玉麻木的拨打了电话。
  ……
  朝玉送走了明乐。
  他们逢于盛夏,别于盛夏。
  初见时那人一身烟火气。
  离别时他变成了一把灰,住在一个小小的盒子里。
  朝玉回国。
  他知道了崔缪是谁,崔缪是顾明乐初恋,他劈腿很多次,顾明乐原谅了他很多次。
  顾明乐真的很爱崔缪,为了尊严分手后,仍然背着崔缪送的吉他好几年。
  朝玉终于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他无法是释怀,也理解了顾明乐当年的决绝。
  朝玉没有做什么。
  他说自己不喜欢崔缪,看着崔缪从人人追捧到穷困潦倒,他始终知道自己生性凉薄,不是什么好人。
  崔缪冻死在街头时,朝玉也活不了多久了。
  他思念他的顾哥。
  想他十九岁那年。
  身边的人一直劝他往前走,只有朝玉固执的等在十九岁的那一天。
  可他等了他一辈子那个人也没有回头。
  “我不是他第一个小朋友,也不是最后一个。”
  “所以他对我并不包容,也不宽容,更没有耐心陪我长大。”
  “我犯了一次错,他就永远离开了我。”
  “没关系。”
  “……没关系。”
  “一辈子而已。”
  朝玉是顾明乐人生里的一个过客。
  顾明乐是朝玉的全部。
  那个少年没能走出他的十九岁。
  仅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终章啦。


第84章 造反将军的小哥儿
  也有男人是会生孩子的。
  他们外表与普通男性无异, 只是要娇弱一些,更为秀美,身上会有红痣, 颜色越深越容易怀孕。
  他们唤做哥儿。
  即会生孩子的男性。
  古代世界。
  种田文。
  *
  剧本《造反将军的小哥儿》。
  柯明允是二十一世纪一大学生,为救一落水儿童不幸遇难,
  再睁眼时他来到了在历史上没有记录的朝代,大钦国, 更令他欣喜的是, 他是gay,还重生到了一个哥儿身上。
  他不用在隐藏自己的性向了。
  家穷没关系,弟弟妹妹不听话没事。
  卖麻辣烫、火锅,造镜子、烧玻璃,教育弟妹,扳正愚孝憨厚的父母, 和爷爷奶奶分家、甩掉大伯一家吸血虫,他把日子过的风风火火。
  唯一令他有些苦恼的是,他刚穿来捡的十分合他胃口的男人不见了……
  *
  明乐穿过来好几个月了。
  他是文里主角受的极品堂弟,一个爱慕虚荣、眼高于顶、天天把“我要嫁给县里高老爷当续弦”、“我要给高老爷生个大胖小子”挂在嘴边的哥儿。
  他非常看不起主角受和主角受捡来的主角攻,每次见面都极尽嘲讽之能事,眼睛恨不得长到脑门上的蠢货。
  但他也有骄傲的资本。
  小哥儿打小就好看, 红痣生在了眉心, 极红、极艳,好似能滴血一般。
  容貌姝丽,一身皮肉白的跟雪堆一样。
  系统以为明乐多少会羞耻两天,结果它高估了明乐的节操。
  他当时就兴奋了,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哥儿好啊。”跟abo里的o一样天赋异禀,能做许多高难度动作。
  反正任务者是不会在任务世界有孩子的。
  系统:“……”
  它的错。
  对不起。
  是它浅薄了。
  鲤鱼村不大, 柯家的允哥儿捡了个男人的事闹得人尽皆知,那男人很是英武,罕见的俊朗,就是好像脑子不太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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