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送渣攻火葬场(39)
作者有话要说: 邢大老板:你们现在高兴了?
PS:如果明天凌晨没有更新,就晚上11点更~
第25章
#025
戚宁玉到机场时雷森已经在等他了,他们过完安检登机,起飞前空乘过来提醒关机。戚宁玉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8点多了,邢誉川大约还没有回来,不知道他出门了。
他点开邢誉川消息框,习惯性要告诉邢誉川他去了哪里。
他高中时,上的是普通的公立学校,有一次学校组织全年级一起去森林植物园参观,他和几个同学一起在森林里走散了,到了不知道什么地方,最后迷路一直没能走出去。学校平时不准他们带手机,所以他们也没拿手机在身上,联系不上人。
最后在天快黑时,邢誉川浩浩荡荡带了一大群人找到他们,他被邢誉川直接带回了家。他不知道那天邢誉川做了什么,不过第二天他就转学了,而那天晚上邢誉川抱着他教育到了半夜。
从此之后他无论去哪里,都必须要告诉邢誉川。
此时,戚宁玉拿着手机,却半晌没有按下去一个键,空乘再次走过来提醒关机,他最终什么也没发,直接把手机关了。
飞机要飞大半天,他昨晚一直做着乱七八糟的梦,几乎和没有睡过一样,路上就用来补觉,大约是半空中远离了地球上的那些事,他倒是睡得很好。
傍晚的时候飞机终于到了,他们下了飞机,戚宁玉习惯地第一时间拿出手机,却在按到开机键时顿住了,这时雷森在前面叫他,他就把手机原样放了回去。
那位医生住在一个小镇上,还得有1个多小时车程,雷森事先让朋友租好了一辆车,他们开车过去。
虽然现在是夏天,但大约是地理的关系,这里一点不热,仿佛国内的阳春暖日,尤其是到了他们要去的小镇。
戚宁玉往外望出去,小镇有种仿佛避世般的安宁,没有喧嚣的街市,错落的房子都相隔了挺远,路边的绿化带里甚至还有野生的小动物。
“到了。”
雷森说了一声就把车停在一栋小楼前面,戚宁玉开了车门下去,看到一间淡黄色的小楼,院子里种满了花和绿植,在落日余晖下闪着金灿灿的光。
他们上前去按了门铃,片刻后出来了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手里拿着半开的热水壶。
雷森用当地的语言问:“请问史密斯医生在吗?”
老太太脸上带着祥和的笑意,用纯正的英文回答,“十分抱歉,我就是史密斯医生。”
“对不起。”雷森连忙道歉。
老太太笑着说:“没关系,常常会有人误会,今天预约的就是你们,对吗?请进。”
进屋之后,老太太给他们倒了茶,坐着聊了会儿天,忽然对戚宁玉问:“痛觉失常的是你,对吗?”
戚宁玉忽然被点名愣了一下,像是课堂上被叫起来回答问题的小学生把背挺直。
他听到老太太说她就是医生时悄悄松了口气,对他而言医院是让他痛苦的地方,对医院穿着白褂的医生也没有什么好的回忆。
老太太仿佛看懂了他在想什么,随即说:“你不用紧张,我不会给你打针。”
戚宁玉惊讶老太太怎么看出来他排斥医生的,老太太继续说:“我猜的,我们就随便聊聊吧。你喜欢什么花?”
戚宁玉不明白为什么要聊花,不过还是认真地想了想,“不是红色的花。”
“为什么?”
“因为红色的花颜色像血。”
老太太忽然又换了一个问题,“你做过痛觉测试吗?”
戚宁玉点头,“小时候做过。”
“介意再做一次吗?”
“不介意。”
于是,接下来戚宁玉花了两个小时,不止做了痛觉测试,还做了心理测试量表,又和老太太聊了许久。
老太太留他们吃了晚饭,他们受邀和老太太一起做了晚餐,在吃完之后,老太太又给他们倒了茶,最后才郑重地告诉戚宁玉。
“痛觉失常有生理原因和心理原因,当然找我的都是心理原因。治愈的病例其实不是不少,但每个人的情况都不相同。
曾经有一个病例,几乎所有治疗对他来说都无效,可是忽然有一天他自愈了。”
戚宁玉问:“还可以自愈?”
“当痛苦超过当时的承受极限,可能是造成痛觉失常的原因。相反,当痛苦超过了承受的极限,也可能会自愈。这个病例就是经历了超过他极限的痛苦,然后自愈了。”
戚宁玉仿佛看到了希望,“如果承受一次,可以换来以后的正常,我愿意尝试。”
老太太立即说:“不,亲爱的,你千万不要尝试。这个病例是真的断了一条腿,在地震时被砸碎了。这对正常人来说已经是不能忍受的痛苦了,对你们来说可能真的会出现「痛死」的情况。况且你不能为此真的去伤害自己的身体,你这么年轻,你最应该爱惜的就是自己的健康。”
“也就是说,除非遇到那样的巧合,还能承受下来。不然就不可能恢复正常,是吗?”
戚宁玉在希望过后又回到了绝望,其实早年他看过心理医生,也针对治疗过,当时的治疗没有起到作用,反而让他平白多受了些痛。
后来邢誉川就不让他治了,说以后只要他疼都会陪在他身边。
“你也不要这样悲观。”老太太安慰地拍了拍戚宁玉的手,“任何情况都是可能的,也许你的身上会出现别的奇迹。”
戚宁玉接受了老太太的安慰,微笑着认真保证道:“好的,我会的。谢谢史密斯医生。”
然后,他们告别了老太太,又开车回了城里。
回去的路上戚宁玉一直没有说话,雷森没把车开回酒店,而是开到了一个酒吧的门口。
“宁玉,要不要去喝两杯?”
戚宁玉听到雷森的声音才发现外面是酒吧,他除了应酬几乎没有喝过酒,看着外面酒吧巨大的霓虹灯,他一时不确定他想不想去。
雷森已经下了车,把他从车里拖出来,拉着他直接往酒吧进去。
酒吧里面灯光明暗交叠,音乐声震耳欲聋,人和人挨在一起几乎没有间隙。
他想起第一次见到雷森就是在酒吧,果然雷森连挤人都游刃有余。他正好跟在后面不用他去挤,但眨眼他们还是被挤散了,一个高大的白人男人挡在他面前。
“嗨,美人。”
戚宁玉抬眼一看下意识要叫对方让开,可他莫名地笑了一下,对方立即露了一个“ohmygod”的表情,伸过手来就往他腰上一揽。
“宁玉。”
雷森忽然倒回来,推开了白人,把他拉走。
戚宁玉也没再注意那个白人,雷森不放心地在音乐声中大吼地问他,“你没事吧?”
他不在意地摇了下头,回了句,“我能有什么事。”
大约雷森没不见,拉他去了吧台,那里终于清静了一些,说话不用再吼。雷森这才又说:“我以为你很讨厌别人跟你搭讪。”
“是不喜欢。”戚宁玉回答,但他顿了顿又说,“但是感觉还行。”
“看来上次的音乐节效果不错。”雷森说着转过头去点了两杯酒。
过了片刻,调酒师把调好的酒推到他们面前,雷森拿了其中一杯给他。
“这杯叫新生。”
“新生?”戚宁玉盯着杯中的酒,灯光下的酒微微晃动,就像跳动的火焰一样,但他没有看出来为什么要叫“新生”。
雷森说:“你先喝一口试试?”
他尝试地喝了一口,发现一股苦味。
雷森又说:“你摇一摇再喝。”
戚宁玉怀疑地拿起酒杯,把杯子晃了几个大圈,杯底冒起来一粒冰块,冰块在红色的酒中晃荡了几圈,酒就慢慢变成了浅绿色。
他又尝试地喝了一口,发现苦味消失了,变成了一股带薄荷味的清甜。
他不禁一笑,“这还挺有意思的。”
雷森把杯子凑过来和他碰了下杯,自顾地喝了一口说:“你看,酒都是这样,改变一下,它就甜了,何必非要喝苦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