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魔王变身男配(246)
“是王出事了吗?”
“王这么厉害应该不是出事。”
“难道是王在准备什么吗?”
虫人们百思不得其解,等他们回过神才发现刚刚好不容易清洗好收集的水藻都随水飘远了!不过任凭他们怎么都想不到宋卿时已经提前重新塑型。
在外等待的哈尔斯目光震惊又狂热,喃喃自语,“这是……神的力量。”
而所有人讨论的中心主角还在虫树下,只见原地只有一道白色的巨大光团将宋卿时的身体完全笼罩,之前的幼崽已经不见踪影。
白色光丝犹如一个巨大的茧,风起,紧密的光丝开始加快速度的转动,陡然松散,光丝在狂风中乱舞着,巨大的风卷起了地皮,湿漉漉的草地伴随着枝叶转动三圈后骤然落下。
白光散去,原地出现了一个大约十八、九岁的青年。少年容貌俊秀而清冷,身形修长,皮肤不是无机质的白而是一种呈现健康的肤色。
再度睁开眼,眼眸里充满了满意。但是宋卿时在低头后凝固了,他什么都可以变出来,可是也不能在这里变出一套现代衣服来吧。
想起这两天他看了不少身体,全部都是光溜溜的,大家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虽然这里没有女性只有男性,可是男性也是有分不同性别。
不过他感触最深的还是大家虽然都在一起混居又没怎么穿衣服,但是大家都挺纯洁的,不像他经历的那些现代文明里因为异性穿多少衣服而吵个半死。
异性穿衣服多少、穿什么衣服并不能够成为犯罪的理由。
宋卿时一边想一边一脚踹翻了旁边的一棵树,大树应声而倒,他把树皮给扒了下来,然后简单的把旁边的大树叶子给串了起来,最后在上下身都围上了树叶裙,穿起来还挺像亚热带度假的风格。
他想过很多塑型后要做的事情,比如火种、比如食物,可是他没想到第一件事竟然是给自己做衣服。
这里的树叶都挺柔软,很多都是长得像但又不是,这些以后都有大用,比如他刚刚扒树皮的这种树,作用大着呢。
宋卿时进来快,出去更快,几乎没怎么走路就出现在了哈尔斯面前。
哈尔斯还维持着震惊的脸,看着从虫树方向走出来的明显跟虫族不一样的虫子,虫族不是看容貌的人,他们更看重最实际的,比如力量,“你、你是宋宋?”
“哈尔斯。”宋卿时的声音介于男孩的清脆与成年人的低沉之间,听起来别有一番韵味,再加上他那冷清的面容,倒比哈尔斯更像是一个祭司。
哈尔斯的容貌跟他之前看的并没有什么不同,虫族的寿命短可是容颜不易衰老,只有那种半只脚踏入坟墓的会在最后的两年里衰老的飞快。
“你竟然真的成功了。”哈尔斯眼神复杂,语气里带着浓重的不可置信。
他当然不会认为这是其他虫,不仅对方的感觉不会骗人,更不用说虫树入口他守着,绝对不可能出现其他人。
宋卿时的出现完全的刷新了他的世界观,打破了他很多陈腐的观念。
哈尔斯在一起和曾经属于自己的幼崽走在路上不知道说什么,满脑子都还在想着“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老亚雌因为王的事情和哈尔斯来往比较亲密,他瞪大了眼睛看着宋卿时,语气确实询问哈尔斯,“他、他!”
“他是宋卿时,我们的王。”哈尔斯不知怎么的觉得心理舒畅了许多,“今天我带他去虫树了,他成功了。”
他拥有不亚于神的力量。
最后一句哈尔斯没说。
“王!”老亚雌激动的一下子跪在了地上,浑身颤抖着诉说着哈乐这些年的艰辛和对他归来的期盼。
“你先起来。”宋卿时试探着的扶了了一把对方,结果对方抖的跟鹌鹑似的,便提脚走了进去。
老亚雌连忙爬起来阻止,“王,既然您已经提前成年,那不可以和祭司大人住在一起了,您应该待在属于您的王树上。”
宋卿时倒是差点忘了这件事,不过住哪里无所谓,等部落安顿的差不多反正都是要搬家的。
“既然我今天搬家,也整个把所有族虫都认个全吧。”
老亚雌连连点头,“那我先去通知他们。”
再次回到熟悉的空地,宋卿时不禁感慨这么大的地方就不能分开一下吗?不管做什么都在这里。
族虫们在经历过之前的力量压制和老亚雌的提前警告以后倒是没有太多惊讶,他们非常快的接受了这个事实并且为之兴奋。
最开始就是自我介绍,布尔凡第一个出列。亚雌、雌虫、雄虫三个群体一个个的上前说明,一开始大家还怕王记不住,然后发现王连他们没说的结契关系都知晓了个七七八八,不由得大感震惊。
雄虫的小队长随即开始介绍起部落的分工以及平日里的生活习俗等等。
“这就是你们今天抓的猎物?”看着地上的几个零星的颤颤抖抖的兔子,宋卿时问道。
“是的!”雄虫小队长有些骄傲也有些沮丧,“多毛兽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食物,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的多毛兽特别少。不,是越来越少了……难道这就是天罚吗?”
宋卿时,“……”
不,当然不是天罚。
纯粹就是你们把兔子快给吃绝种了,哪怕兔子再能下也遭不住你们这么吃。
羊毛也不能光逮一只薅啊。
第209章 虫族世界11
最首先就是解决吃饭问题,部落里的常年食用单一的食物再加上这么阴寒的地方对身体非常不好,哪怕他们是身强体壮的虫族也一样。
“你们就这么吃?”宋卿时从地上拎着一条还在用力挣扎的兔子,这是里面唯一的活的兔子了,只是腿部受了伤跑不动了。
一旁叫布莱的雄虫解释了半天都觉得自己解释的不好,干脆飞快的从地上捡起一条兔子,三两下把皮毛撕下来,就着血淋淋的生肉三两口啃完了。
“……”宋卿时叹了口气,“你知不知道兔、多毛兽的皮毛可以拼接起来保暖的?只不过需要多一些而已,按照你们平时吃的饭量来说,已经足够你们每个人一件兽衣了。”
“怎么可能?”布莱低头呆呆的看着地上血迹斑斑的白色绒毛,“这东西我们都不要的。”
宋卿时将活的兔子治疗好伤口后扔回了丛林里面,然后蹲下抓起一只死掉的兔子,他的手指骨节分明,手速飞快的从边缘处非常快的剥下来一块非常完美的皮毛。
“就是这样。”他一边说一边加快速度,手指翻飞间就像是在跳舞一样赏心悦目,不多时地上的兔子们都已经完全皮肉分离。
得到完整的皮毛后,宋卿时也一时间找不到针线,就用之前还剩下的一点树皮拉成细线夹杂了一点力量硬生生从皮毛里面穿了进去。
最后的成品是一个很小的裙子,刚好是一个亚雌或者雌性可以穿的尺寸。不仅比他们身上现在潦草的草衣遮盖严实还保暖,特别是那白白的皮毛特别醒目可爱,一看就柔软的很。
亚雌和雌性们的眼神都亮了,他们之前就觉得王身上的衣服挺好看,正准备偷偷去问,没想到王现在还利用他们之前不要的多毛兽的兽皮做了一件裙子!
“现在只能这样了。”宋卿时轻轻抖了抖,“其实并不牢固,我之后会找更好的线来穿好,这是一个样品,就是给你们看看是这样的意思。而且里面的血还没洗呢,要穿的也得把血和皮毛洗干净再晒干。”
这番话并未打击亚雌和雌虫们的信心,爱美是天性,无论哪个种族。他们心里已经想着明天雄虫再带着多毛兽回来他们也要学着做,不牢固就不牢固吧,反正他们身上的也不见得有多牢固,而且那多毛兽的兽皮真的看起来特别柔软暖和呢!
不止亚雌和雌虫们这么想,就连雄虫里面也有爱美的这么想。
宋卿时看着地上的猎物,大家应该是不够吃的,“水藻吃过了吗?”
“没有。”布尔凡十分乖巧的摇头,他们其实还是不是很敢吃,总觉得绿绿的不是特别好吃的样子,“但是我们有带回来。”